吉林市: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你該知道的事

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來臨,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人應自覺承擔的責任。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我們公民能做什麼呢?小編帶您瞭解你該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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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性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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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與我們的生活有哪些關聯?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點領域包括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洋安全、思想安全。你我是國家安全的直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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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屬於破壞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種類作了規定:

1.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2.參加境外各種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或代理人的任務的行為。

3.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

4.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或者將防地設施、武器裝備交付他國或敵方的行為。

5.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行為。包括:(1)組織、策劃或者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活動的;(2)捏造、歪曲事實,發表、散佈文字或者言論,或者製作、傳播音像製品,危害國家安全的;(3)利用設立社會團體或者企業、事業組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4)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5)製造民族糾紛、煽動民族分裂,危害國家安全的;(6)境外個人違反有關規定,不聽勸阻,擅自會見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重大嫌疑的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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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民能為維護國家安全做些什麼?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77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生活中我們可以這樣做——慎用辦公內網電腦,慎發朋友圈,發現線索積極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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