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晉城市生態環境局城區分局發出通告
就進一步推進市區餐飲業油煙汙染整治
提出要求
限期五月底之前完成
《通告》特別提出要求
各餐飲單位從事燒烤的禁止使用
各類燒烤炭、木炭等燃料
改用電、氣等清潔燃料
《通告》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晉城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晉城市人民政府《晉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要求,現就推進餐飲油煙汙染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晉城市市區範圍內的賓館、酒店、茶樓、餐廳、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煙的餐飲單位,必須安裝使用高效油煙淨化設備。
二、各餐飲單位所安裝的高效油煙淨化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獲得國家環保產品認證(CCEP認證),油煙處理效率達到90%以上,並有出廠檢測報告。
三、各餐飲單位安裝的高效油煙淨化設備,每個灶眼(產生油煙的灶眼)的處理風量必須大於或等於2000風量,灶眼上方必須有油煙收集罩,投影面積要大於整個灶檯面,罩口下沿離地高度宜取1.8-1.9米,罩口風速不應小於0.6m/s,油煙收集後經高效油煙淨化設備處理後達標排放。
四、各餐飲單位要建立清潔保養臺賬,定期清理維護高效油煙淨化設備,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對油煙排放進行監測,確保高效油煙淨化設備正常穩定有效運行。
五、200座以上的大型餐飲單位和燒烤類餐飲單位要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並和生態環境部門監控平臺聯網。
六、各餐飲單位從事燒烤的,禁止使用各類燒烤炭、木炭等燃料,改用電、氣等清潔燃料。
七、各餐飲單位油煙汙染整治從2020年4月開始,
到2020年5月底結束。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晉城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的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特此通告
晉城市生態環境局城區分局
2020年4月7日
希望全市餐飲單位
自覺安裝餐飲油煙淨化裝置
保持正常使用並確保達標排放
從而減少油煙直排汙染
打贏藍天保衛戰
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閱讀更多 山西畫報晉城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