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咱們平時看電視劇時,都知道古代的皇宮中設有太醫院,皇帝和妃嬪生病了,就由太醫來診斷問藥。可是在電視劇裡面,古代下層的平民百姓想要治病,卻只能找郎中。郎中都是私醫,分坐館與不坐館。不坐館的叫遊方郎中,來路不明,醫術更加可疑。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對於這種私人醫生,假如朝廷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就會為庸醫殺人埋下隱患,百姓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很難得到保證。另外,醫患雙發一旦發生矛盾時,官府又該怎樣去處理呢?難道古代執政者就沒有辦法解決了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中國古代,最早關於醫者的記錄是《周禮·天官》,裡面提到了在周朝時,朝廷設有“醫師”一職。在“醫師”的下面,還有負責行政管理的“士”。另外,還設有食醫、疾醫、瘍醫與獸醫。其中食醫負責宮廷的醫療與營養飲食,獸醫和今天一樣是治動物的。而疾醫與瘍醫,負責周國全境子民相關的疾病。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齊國在國力強盛時,已經開始設立“養病院”,把生病的人、殘疾人和年老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全部集中到一起進行照顧,衣食都由國家供給,一直到他們死亡為止。另外,同一時期的秦國還設立了“癧遷所”。假如發生瘟疫,朝廷就會把感染的病人遷到這裡面“隔離”起來。到秦漢時期,“養濟院”、“癧遷所”的名字又有不同的變化,但是功能還是一樣的。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到了南北朝時,官方已經派人到衙門坐診。隋唐則有私家與官家兩條救濟路線,因為佛教興盛,廟裡有錢,出現了“悲田院”等替窮人治病的場所,唐朝官方則開設“養病坊”。

宋朝在王安石變法之後,中國出現了第一所正式的官辦醫院——太平惠民藥局。惠民藥局在宋、元、明三朝發揮了十分重要的歷史作用,在元明時期,它與醫戶合作解決平民的醫藥問診。清朝的時候沒有惠民藥局了,改由太醫館統領下置各州縣的醫官給平民看病。

2、衙門裡坐診,送醫上門

在中國北魏時期,朝廷已經在州、縣等基層機關,安排“官醫”給平民看病了。據《魏書》中記載,北魏獻文帝皇興四年(公元470年)詔令:聯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是以廣集良醫,遠採名藥,欲以救護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醫就家診視。

原來,在北魏之時,朝廷已經開始向州、郡、縣等地方衙門裡派駐醫官,解決貧民救醫難的問題。這本來是一項朝廷的福利政策。但是,大約因為醫生們都坐鎮衙門口,百姓沒有見過這種情況,不敢貿然前去就醫。於是,皇帝主動下令,有需要的,官方主動送醫上門。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到了元朝以後,這種“官醫”是由“醫戶”充任的。國家在太醫院下面設有“官醫提領司”與“官醫提領所”,再由它們安排醫戶,協助“太平惠民藥局”的工作。“官醫”坐鎮的地方,就由衙門口,改到了藥局,或者是廟宇之中了。

二、宋、元、明時期的“太平惠民藥局”

“太平惠民藥局”是中國古代第一個正式的官方醫院,它始建於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宋神宗熙寧九年,宋朝開辦了醫療教育大學——太醫局。朝廷希望通過官方辦學,來改變民間醫療父子傳承、秘技自珍的局面,為朝廷培養專門的醫生人才。

與此同時,宋朝朝廷又把宮中原有的“熟藥所”改名為“熟藥局”,開始面向社會賣藥材。紹興十二年,“熟藥局”改名為“太平惠民藥局”,除了在京城以外,在其他比較重要的行省也都開設了惠民藥局。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太平惠民藥局”定名在南宋,之後通過太醫院的《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由專門的“合藥局”製藥,出售給平民。具備一定文化程度的平民,可以直接通過《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來對症取藥。另外,官方也有派駐到藥局的“職官”,幫忙問診。

元朝的時候,因為建立了“醫戶”制度,加強了對醫生的管理,朝廷給醫戶減免賦役的優先政策,規定他們參與“惠民藥局”在地方上的建設與運營工作。明朝沿襲宋元的制度,在萬曆朝之前,惠民藥局都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萬曆之後商品經濟興起,本來是官辦的惠民藥局,朝廷不出錢補貼,導致藥局經營不善,就作廢了。

2、惠民的同時賺大錢

興起於宋朝的“太平惠民藥局”是官方醫院,有朝廷的補貼,其辦醫宗旨固然是惠民,所賣的藥品,最初也只有市價的三分之一,但是朝廷始終沒有忘記賺錢。

《宋會要輯稿》中記錄:元豐元年(公元1078),三司對官藥局頭一年經營的審計結果說,熙寧九年六月開局,至十年六月收息錢二萬五千餘緡(千文為一緡),計倍息。到宋徽宗大觀三年(1109)年時,全國的藥局有70所,每年獲利40萬緡。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中間,宋朝改革了管理制度,允許藥局倒賣藥材,從中謀利。到了北宋後期,朝野之間已經開始有怨言了。到了元朝的時候,元人完全不懂漢醫的這一套,學宋朝辦了惠民藥局後,更加關心是否賺錢。元朝的藥局辦了一陣,到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忽必烈發現各地藥局,不但沒賺錢還虧了,一怒之下就把它停辦了。可是停辦之後,老百姓生了病沒法治,最後又只得很不情願地把它恢復了。

明朝前期的惠民藥局轉運比較正常,到了嘉靖以後發生了變化。因為市場的繁榮,商人逐利的氣息影響到了整個社會,所有人都唯利是圖。明朝朝廷不幹心白貼錢給藥局,把很多需要財政支付的項目,都推給了藥局自身,最終導致了藥局走向衰亡。

3、官醫“自負盈虧”,參與“放貸”

前面說到,忽必烈為惠民藥局虧錢而大動肝火,一度下令把藥局給關閉,但是後來又被迫重開。太醫院的管理人員心裡都清楚,這當官的是既要辦“官醫”穩定社會,又不想自己掏腰包。於是,底下的惠民藥局,不得不為自己的生計做出打算。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元史·百官志》記載:大都惠民局,秩從五品。掌收官錢經營出息,市藥修劑,以惠平民。因為元朝時,民間盛行放貸賺錢,於是惠民藥局就把每年朝廷撥的款項拿去放貸盈利了,賺了“月營子錢”再來買藥。

到了明代中葉,藥商抬高了藥材的價格,惠民藥局已經買不起廉價的好藥了。加上朝廷把財稅壓力攤派給藥局,藥局的虧損更加嚴重。在明朝初期時,朝廷規定囚犯們的飲食費和問診費,皆由朝廷財政來負擔,但是最後卻攤派到了地方藥局的頭上。藥局早期有朝廷財政撥款,還能勉強應付;後來因為遼東戰事不斷,藥局就完全得不到財政補貼了。想要靠自己盈利,也無法實現,最後只有關門大吉。

1、“醫戶”參與“惠民藥局”管理

在中國宋代和宋代之前,沒有“醫戶”。當時的郎中和大夫,主要是由“太醫官”和地方官共同管理。元代有“軍戶”、“儒戶”和“醫戶”等劃分,官醫就從“醫戶”裡面誕生了。那時候的“醫戶”,主要是南人和北方漢人組成。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元代的時候,朝廷在太醫院下面設置了官方醫療管理機構。在江西、湖廣、雲南、江浙等幾個重要行省都設有“官醫提舉司”,底一級的地方行政單位則設置“官醫提舉所”。又依照宋代開太醫局,從“醫戶”中抽丁來學習醫術,成績優秀的,最後就當了太醫。

元代的惠民藥局和宋代一樣有地方分局,每當惠民藥局開門營業之時,就有“醫戶”派出的醫生在裡面坐堂,替普通老百姓看病。由於“醫戶”是世襲的,就保證了醫護人員的充足,遇到大的瘟疫與災病頻發的時候,醫護也不會短缺。不過當時在民間,還是盛行父子傳承的行醫方式。另外,醫生在古代社會地位不高,而終身不許“醫護”改行,也不是太人道了。

2醫患糾紛的處理辦法

宋朝方勺的《泊宅編》記載了一個故事,說浙江蕭山有一個醫生擅治痔瘡,有人慕名請他來治療,結果他先不說好診金,“但放下大腸了,方議報酬之物”。這個時候,病人的腸子都被拖出來了,還敢和他計較診金嗎?於是,只有拿出所有盤纏當酬金。至於一些醫生因為嫌診金低,見死不救的更不在話下了。

在唐朝以前,官方處理這類糾紛沒有專門的機構,就由普通的衙門按刑名問罪。後來出了《唐律》,規定:諸醫為人合藥及題疏、針刺,誤不如本方,殺人者,徒二年半。也就是說,行醫的時候因為失誤而導致患者死亡,判兩年半徒刑。後面又規定,如果是故意醫死人的,就按故意殺人算。

中國古代的“官辦醫院”,是如何給平民百姓看病的?

後來元明也有類似的規定,不過明朝加了一條,在判案的時候會“責令別醫檢驗藥餌穴道”。因為元明時期有專屬的醫療管理機構,所以遇到有醫療而糾紛造成的訴訟,就由專門的管理機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會同​衙門一起審理。

結語

中國古代設置了專門的“官醫”給窮人看病,最早的“官醫”是醫、養合流,以類似現代福利院的“養濟院”形式出現。只是各朝各代,名稱不同。到了北魏時期,朝廷派“官醫”到地方衙門坐診,還不時開展“送醫上門”的活動。宋朝的時候,朝廷富裕起來,人口增多,普通的“官醫”不能滿足日常看病的需要,於是朝廷成立了藥局。後來改名叫“太平惠民藥局”,歷經宋、元、明三個朝代,持續大約五百多年。

惠民藥局一邊賣藥,一邊安排醫生坐診看病。大部分的時候因為有朝廷財政的補貼,出售的藥物,只有市價的三分之一。另外,由太醫院研製的《太平惠民和劑局方》裡面記錄了所有日常疾病的病症,以及對症藥材,百姓們可以自行照方抓藥。這個局方,直到近代還在華人中流行。明亡之後,清朝重修了明代地方的醫署,機構管理大致一樣,衙署也設有醫官。只是沒有“惠民藥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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