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寧交管大隊事故中隊修訂城市道路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全區城市道路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防範和處置在轄區城市道路範圍內可能發生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4月8日,集寧交管大隊事故中隊修訂城市道路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修订城市道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編制依據和適用範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結合我區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預案。適用於城市道路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較大交通事故;城市道路發生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工作原則。一是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在處置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三是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建立應對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主要職責。區城市道路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局,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主要職責:一是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二是負責與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繫。三是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瞭解、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四是負責處理應急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預防與預警機制。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對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交管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地段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有關部門接到預警信息後應迅速核實情況,並積極採取交通管制、設施維護等預防和應急措施,及時、有效地採取處置措施,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修订城市道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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