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工貿部通知:2020年4月1日-19日全國工廠停工

老撾工貿部通知:2020年4月1日-19日全國工廠停工


2020年3月31日,老撾工貿部向全國的工廠經營者(含經濟特區內工廠)發出《防控新冠肺炎病毒 2020年4月1日-19日全國工廠停工》0348號通知。

為貫徹執行關於加強防控新冠病毒老撾總理六號令。

工貿部部長決定

1、為防控新冠病毒傳播,2020年4月1日至19日所有工廠暫停經營活動。醫療防控生產企業除外。


1.1 管理好員工和工人,讓他們在留在工廠內並在停工期間保證員工和工人的社會福利,不允許員工離開工廠宿舍或村子,如果有必要離開不允許離開的本地區,並禁止到其他地區或疫區。


1.2 有必要進行農業生產的企業或收割的企業只能在本地進行採購和收割,並對員工做好新冠病毒管理和做好防護措施。


(老撾工貿部通知原文)

老撾工貿部通知:2020年4月1日-19日全國工廠停工

老撾工貿部通知:2020年4月1日-19日全國工廠停工


2 工貿部選出並被允許做防控物資正常生產的企業需要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工作。

2.1 對員工進行新冠病毒的防控知識介紹,讓員工瞭解新冠病毒的防護方法。

2.2 按照新冠防控委員的要求進行防控:例如工廠需要在員工進出工廠的時候量體溫

,發現有感冒、發燒的情況要立即獨立與正常人分開,然後致電166或02054066777。

2.3 讓員工和工人保持至少2米的距離並配備口罩,用肥皂洗手,並準備好消毒液。

2.4 在辦公室、廠房、食堂、宿舍和其他有風險的地點內進行消毒。


3、生產受影響的企業可以將情況報告送至工貿部。

4、通知交由工業與手工業局和各省工貿廳及萬象市工貿廳進行傳達。

5、這份通知的實施,工貿部將接受社會各界的建議,研究結局方案。

6、通知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請知悉並嚴格執行。


工貿部長


(0348號通知允許經營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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