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奇葩說——50萬就能上熱搜,恆大、某協到底誰套路了誰?

今天,是2020年4月12日,不知為何“起床氣”有些大,心情莫名的不爽。於是拿起手機,打開“頭條”,無疑看了一眼美國的“數據”,頓感“清氣上升、濁氣下降”,連帶著心情都好了不少……

忽然,頭條推送的一條極具衝擊力的新聞簡報躍入眼簾:廣州恆大俱樂部官方發佈公告,就中超公司提出針對2019賽季最後一輪賽事結束後的慶祝活動“違反中超商務規定並且作出處罰一事”,提出嚴正抗議,甚至要對簿公堂。

小編趕緊把新聞全貌瞭解清楚,發現整個事件根本不復雜。無非是,2019年中超聯賽最後一輪結束後,廣州恆大俱樂部與在場的球迷,在廣州恆大主體育場內,一起進行了彩車有幸與慶祝活動。雖然沒有頒獎禮,更沒有中超火神杯。但遊行、彩車慶祝活動非常熱烈,其中,恆大集團旗下的恆馳品牌也成為彩車裝飾的一部分參與慶祝遊行活動。

  • 恆大則認為:

恆大俱樂部在此之前就向某協、中超公司申請,希望按照慣例在最後一輪中超比賽結束後,舉行奪冠慶典儀式。但這個申請猶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廣州恆大俱樂部與球迷們聯歡時,已經距離比賽結束有很長的時間間隔,慶典活動既不屬於比賽日的一部分,更不屬於中超奪冠慶典(沒有頒獎禮,更沒有火神杯),並且,某協早已決定,2019中超奪冠頒獎禮新事新辦,挪到中超頒獎的演播廳進行。

另外,中超公司將恆大主場比賽日當天賽場內廣告位視為私產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恆大不認可,恆大很可能只同意將比賽的有限時段的廣告位歸中超公司支配。因為,恆大主場體育場是恆大俱樂部租賃的,使用權、經營權屬於恆大俱樂部。中超公司並沒有支付資金購買恆大主場廣告位全天使用權或者出錢租賃恆大主場內全部廣告位,所以,也就不可能存在“比賽日當天賽場內廣告位均歸屬中超公司”這種商業操作。中超公司只擁有中超比賽日廣州恆大主場比賽有效時段的賽場內廣告位使用權。

同時,中超公司中,各個俱樂部佔股比例一樣,那麼,世界排名能進入前20的俱樂部,其主場廣告位價值幾何,只要找專業資產評估公司就能算得出來。那麼,中超公司如果要完全把持“比賽日當天賽場內廣告位的經營權”恐怕反而要倒找錢給廣州恆大俱樂部,要麼,就只能遵照國際商業慣例,按照商業資產評估的方式,對每一箇中超俱樂部進行價值評估,按照價值高低在中超公司取得佔股比例。

如果這種模式被認可,不僅恆大高興,只要在亞冠賽場經常露臉,能夠打入8強、4強的俱樂部都會高興,因為這個利益太大了!

  • 中超公司認為:

恆大搞慶典活動沒問題,但中超公司有規定,比賽日當天的賽場內所有廣告都要符合中超公司商務合同規定,恆馳商標未在中超公司商務合同內,比賽日當天出現在賽場內,屬於違規行為,應處罰金50萬。

於是乎,不僅恆大、中超公司雙方各持一詞,互懟。連自媒體大V、網友、球迷也互懟,甚至“某協”也躺槍,原因是,中超公司歷任掌舵人均出自“某協”,很容易被遐想為是“某協”的錢袋子兼代言者!

  • 小編以為:

很明顯,這個規定是很早以前的“制定”,因為,既不與時俱進,也不符合真實商業價值!以恆大俱樂部在世界俱樂部的排名,其主場的上座率、全國範圍超過700萬的球迷人數,賽場廣告位的價值要多高,難度只值50萬嗎?這樣的商務運作等同於敗家子行為。

要獲得廣州恆大俱樂部主場比賽日賽場內全天廣告位需要支付多高的廣告資源出讓金,這恐怕要比一線衛視電視臺黃金時段廣告資源費用低!真要罰款,按照商業利益,最起碼上千萬!當然,想這樣操作有個前提,廣州恆大的廣告位是真的需要真金白銀買過來,還要白紙黑字的簽訂協議,以及相關的違約條款,然後,拿著違約條款,才能這樣操作的……

  • 小編沒興趣參與“互懟”的任何一方,小編的視角則集中事件本身的“奇葩”:

首先,恆大的慶典事件發生在2019年12月1日,而中超公司的“罰款”函件2020年4月才姍姍來遲。按照合理的邏輯,這份“罰款”應該在廣州恆大“慶典”結束後,最多不會超過兩週就應該發出。那麼問題出在哪裡了?只有一個解釋,被耽誤了。

2019中超聯賽最後一輪比賽12月1日結束,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舉行中超慶典,大家都忙著迎接“新人”,分果果,誰在意“違規”的事情。幾天後,東亞四強賽兵敗,再然後就是各種“甩鍋”操作,“金元原罪論”、“冠軍無用論”、“歸化陰謀論”、“怕被罵拒絕徵兆論”真是熱鬧非凡!

所以,真的忙,根本就沒人注意到“恆大還有違規”一說。再然後,非常時期,即使發現了,又如何,只能宅在家裡。等到逐步能夠上班,一切比賽全部延後,坐在辦公室沒事兒幹。翻閱條文熟悉業務時,忽然發現竟然還有這番操作空間,於是,後面的大家就都知道了……

其次,50萬這個數字,無論是對於某協、中超公司,還是恆大,都是小數目。即使廣州恆大俱樂部抗爭到底,按照“某協”與“中超公司”操守,這錢是鐵定拿不回來(因為年底中超分紅扣除就行)。但就是這樣的一個小數目,卻能被多種媒體拿出來熱炒,各種蹭熱度,其熱度最少能保持一週。連帶著恆大“恆馳”商標在一分錢沒花的情況下,被各大媒體廣泛轉載,這廣告費也太便宜了!如果最後,真的要步入公堂,“恆馳”商標將會再次掀起關注熱潮。

小編認為,“違規”事件之所以這麼令人關注,最主要的因素是“某協”或者“中超公司”選擇信息發佈的時間點過於刁鑽,恰恰是幾個月來的資訊空白點與資訊貧乏期,新聞受眾渴望看到一些不同類型的消息,結果,“違規”事件發佈,瞬間吸引大批量的眼球。但凡稍微調整一下發布時間,提前一個月或者拖後一個月,都不會造成這樣的“熱度”。

所以說,以後誰再說“恆大”與“某協”不睦,我第一個不答應,即便是親兄弟相互幫忙也不過如此!“某協”與中超公司都神助攻到這個層次,不是好基友,也勝似好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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