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作曲許鏡清訴麥田映畫公司、騰訊侵權獲賠65餘萬元

2018年,《西遊記》主題曲創作者、國家一級作曲家許鏡清將北京麥田映畫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麥田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訴至法院,稱二者未經其授權,擅自使用自己作曲的《雲宮迅音》《女兒情》,並索賠65.25萬元。


2020年4月13日,記者從許鏡清代理律師鄭天賜處獲悉,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原告許鏡清勝訴,兩被告麥田公司、騰訊共同賠償原告65.25萬元,並就侵權行為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後兩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審理過程中雙方自行和解,麥田公司賠償65.25萬元(已執行)。


《西遊記》作曲許鏡清訴麥田映畫公司、騰訊侵權獲賠65餘萬元

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認為,麥田公司、騰訊公司在其共同出品的《孫》預告片(《孫悟空七打白骨精》預告片)第25秒至1分24秒的背景音樂中使用了《雲宮訊音》曲作品,《女兒國》(電影《西遊之女兒國篇》)第1小時20分53秒至1小時22分20秒的插曲使用了《女兒情》曲作品。該使用行為未經許鏡清許可,亦未為許鏡清署名,且《孫》預告片、《女兒國》在騰訊視頻網上傳播,使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案作品,侵害了許鏡清對涉案作品享有的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


《西遊記》作曲許鏡清訴麥田映畫公司、騰訊侵權獲賠65餘萬元

判決書 受訪者供圖


關於賠償方面,法院根據該案具體情況及如下因素酌定賠償數額:涉案作品及作者許鏡清具有較高知名度;許提交的涉案作品相關授權合同、協議能夠證明涉案作品具有較高商業價值;相關公證材料顯示,《孫》預告片及《女兒國》傳播範圍很廣;從麥田公司自行提交的結算表可知兩部影片獲得了較大收益;《孫》《女兒國》系以西遊為主題的網絡電影,二被告理應知曉1986版《西遊記》中的主題曲及插曲需經授權,其未經許可使用具有主觀惡意。


《西遊記》作曲許鏡清訴麥田映畫公司、騰訊侵權獲賠65餘萬元

許鏡清主張的賠償數額合理,法院予以全部支持。依照相關法律,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麥田公司、騰訊公司共同在騰訊視頻網上連續24小時刊登致歉聲明,就本案侵權行為向原告許鏡清賠禮道歉;兩被告共同賠償許鏡清經濟損失60萬元及合理開支5.25萬元。


《西遊記》作曲許鏡清訴麥田映畫公司、騰訊侵權獲賠65餘萬元

記者瞭解到,一審宣判後,兩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據民事調解書顯示,麥田公司於2020年3月17日前賠償許鏡清65.25萬元(已執行);雙方就此事再無其他糾紛。

鄭天賜稱,“對方稱給予全部賠償能否書面公開賠禮道歉,鑑於對方態度誠懇,我方同意不再要求他們網絡公開道歉,目前賠償已履行完畢”。(來源:紅星新聞 記者: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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