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養父性侵3年:戀童癖,都該被閹割!

遭遇性侵、被逼觀看並模仿戀童癖視頻、痛苦到多次輕生自殺……很難想象,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是如何在這種黑暗的日子裡煎熬了三年。

更可怕的是,這並不是某部影片的虛構,而是“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三年”案件細節的曝光。


女孩被養父性侵3年:戀童癖,都該被閹割!

9 號晚上,《南風窗》發佈的這篇文章中,受害女孩講述了 3 年來自己的遭遇。

第一次性侵,發生在剛收養不久的跨年夜。2015 年,剛滿 14 歲的李星星(化名)遭遇了養父鮑毓明的強暴。

此後的四年時間裡,噩夢在李某生活中重複了無數次。

而且,在被性侵完後,鮑某會特地播放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這裡面有很多爸爸、媽媽和孩子之間的色情場面。


女孩被養父性侵3年:戀童癖,都該被閹割!

藉此來給年幼的李某洗腦,告訴她這些都是正常的。

為了徹底控制住她,鮑某甚至停掉了李某的課業,將她鎖在了公寓中,限制自由。

手機被收走,日常與母親的通話,要在監視下進行,微信裡只有一個聯繫人,就是鮑某。

特別是搬到煙臺後,鮑某的喜怒無常讓李某顫慄。

家裡被裝上了監控,李某的一舉一動,都在鮑某的掌控下,就連上廁所也不能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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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性侵、虐待這樣的事,對李某來說,更是家常便飯。

李某在接受“南風窗”記者採訪時,說道,

有時,鮑某會突然掀開她的衣服,嗲聲叫她“媽媽”,說自己是“寶寶”。

對於發生的一切,鮑某的解釋一直是“很正常”、“說出去你就不乾淨”、“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企圖將他的獸性合理化。

在李某的回憶裡,被收養的四年,是一段不願意觸碰的痛苦經歷。

尤其是精神上難以治癒的創傷,讓她曾經試圖以自殺,來結束這份痛苦。

很難想象,一箇中年男人居然能對一個年僅14歲、身體瘦弱的小女孩,怎麼忍心下手,他的行為之惡劣,讓人膽寒。


女孩被養父性侵3年:戀童癖,都該被閹割!

2019年4月,鮑某不顧李某在經期,還發著高燒,又一次對她實施了侵犯,甚至用手掐著她的脖子,坐在她肚子上,形同魔鬼。

這一次,李某選擇再次報警。

最終,在經過一年的兜兜轉轉之後,這樁驚世大案被推到了世人面前。

更讓人震驚的是,這樣的惡行居然持續了三年!

這麼久的時間,女孩的媽媽哪裡去了?為什麼沒有人發現異常?女孩說自己也曾報警尋求幫助,為什麼沒有得到保護?

《南風窗》這篇點燃關注導火索的文章裡,讓我們多少看到了一些答案:鮑毓明先是和女孩媽媽熟悉,之後不斷用“關懷備至”,用律師、名校畢業生的身份,在李星星媽媽心裡建立起一個“可靠”的形象。

“他的學問高,如果把女兒交給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帶在身邊要強。”抱著這樣的念頭,媽媽把孩子交到了魔鬼手裡。

再之後,鮑毓明更是開始憑藉著“養父”身份去控制女孩——不僅要控制她的自由,更試圖控制她的思想和意志。

每次惡行之後,他總是告訴李星星:“這些是正常的,大家都是這樣的”。不斷給女孩洗腦:“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甚至難受、痛苦這些詞也不允許女孩說,只能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儘管充滿懷疑,但這樣的洗腦還是讓當時年僅 14 歲的李星星不敢離開。

家裡的鮑毓明是惡魔,但在外人面前卻完全是另外一個樣子:“但凡身邊有一個大人時,鮑某明都是開朗、得體、有學識的。”(《南風窗》原文摘錄)

甚至當李星星第一次報案的時候,他依然可以一臉平靜的出現在審訊室,對著警察像個慈父一樣細數自己如何疼愛孩子,“我是對她最好的人”。

父親的身份、得體的舉止、優秀的出身背景……有了“成功人士”的背景,再加上“父親”的身份,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一個性侵女童的惡魔。

整整四年,如果不是媒體輿論使然,誰能保證這個人面獸心的惡魔,不會將罪惡的手,伸向其他無辜的兒童呢?

更加細思極恐的是,在2018年時,鮑某明曾連續訪問了數名“送養女寶寶”的用戶空間。

文章轉自:人民網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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