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永無出路,只有歸期

“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王羲之揮筆寫下《蘭亭集序》之時,卻沒能想到這句話竟一語成讖,寫盡了兒子王獻之一生難以言說的痛。

正如王羲之所言,那些人生中美好的事情轉瞬即逝,人們對此會心生感慨。但人生命的長短由造化決定,最後都會歸於死亡,而這亦如王獻之與郗道茂的愛情。

王獻之,字子敬,小名官奴,是東晉著名書法家王羲之的第七子,他自幼隨父練習書法,以行書及草書聞名,但是在楷書和隸書上亦有深厚功底,與其父王羲之並稱為"二王"。

王獻之不僅出身顯貴,而且少負盛名,才華過人,他曾與兄長王徽之、王操之一起拜訪謝安,離開謝家後,客人問謝安王氏兄弟的優劣,謝安認為獻之更優秀,客人問原因,謝安回說:“大凡傑出者多少言寡語,因為他不多言,所以知道他不凡。”

王羲之更是在獻之尚為孩童之時就曾預言:此兒後當復有大名。

而王獻之成年後,果然不負眾望,不僅才華橫溢,更兼之“清峻有美譽,而高邁不羇,風流蘊藉,為一時之冠。”蕭衍在《古今書人優劣評》中也給予了王獻之高度評價:“絕眾超群,無人可擬。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悅,舉體沓拖而不可耐。”

我的愛,永無出路,只有歸期

魏晉時期士大夫注重儀容儀表,美男輩出,而王獻之不僅沒被其他美男淹沒,而且憑藉其出塵的風姿,清雅俊秀的面容,冠絕一時,這樣集才華與美貌於一身的“高富帥”自然引人側目,其在民間就擁有無數粉絲,甚至於當時東晉簡帝的女兒新安公主亦是其粉絲之一。

少年初長成,都城中多少待字閨中的少女都盼著能夠嫁給這樣的翩翩君子,而新安公主的哥哥孝武帝更是把王獻之當做選婿的標準。他叮囑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說:“王敦、桓溫算什麼東西?一旦得勢,就要干預皇家的事。你替我選女婿,拿劉真長、王獻之做標準就最好不過了。”

不過,這個沉默寡言,面容俊秀,才華橫溢的少年卻早已心有所屬。

此女就是郗道茂,她亦出身名門望族,是郗曇的女兒,王獻之母親的外甥女,比王獻之大一歲,和表弟王獻之自小相熟。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她出落得越發標緻溫婉,亭亭玉立。再見表姐之時,少年心底漸漸生出了別樣的感情,如果能夠與眼前人執子之手,相守一生,那該多好啊!

我的愛,永無出路,只有歸期

王獻之不善辭令,沉靜內斂,少年時家中著火,他也能不慌不忙悠閒起身,能做到“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王獻之,卻在表姐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時,第一次沉不住氣了,他迫不及待地央求父親去為他求親。王羲之經不住兒子的催促,提筆寫了一封求親的書信,客氣地說:“你家女孩有沒有中意的對象?如果沒有,就和我家小郎結婚,那是再好不過了。希望你考慮一下。”

郗曇收到信後,也詢問了女兒的意思,女兒面上浮出的一抹紅霞讓父親明瞭了她的心意。郎有情妾有意,加之門第相當,如此天作之合想必定能相伴終老。

不久,王獻之得償所願,迎娶了心心念唸的表姐。

淡泊名利的王獻之對仕途並不熱衷,加上不是長子,亦沒有其他束縛,父親更是為其置辦了大量的山林田產莊園,生活安閒的他潛心研究書法,和表姐一起清淨度日。平日裡寫寫字,看看書,閒來與妻子品茶,賞美景,此間樂,不思蜀。

可好景不長,公元361年,兩人結婚一年左右,郗道茂的父親郗曇和公公王羲之相繼離世,至親故去,對二人而言無異於晴天霹靂。

身披麻衣,四目相對之時,也唯有彼此能明白各自的心痛,相望之際,兩人不約而同地收起了眼底的淚水,不想為彼此平添痛苦,可骨肉至親與世長辭的痛苦卻在獨處之時湧上心頭,唯有默默垂淚。兩人相扶相持渡過了那段艱難的歲月,彼此更加珍惜眼前人。

後來郗道茂誕下一女,兩人欣喜不已,為女兒取名玉潤。但是這份喜悅沒有維持多久,不久後孩子夭折,兩人傷心不已。

王獻之安慰妻子,說他們還年輕,以後還會有很多孩子。可他不知,這一等好多年,卻始終沒有等到屬於他們的子嗣,他本不在意,可沒想到不久後的將來,這事卻為他們的分離早早埋下了伏筆。

另一邊,王獻之的“超級粉絲”新安公主也發生了變故,她本已嫁作人婦,不過沒幾年時間就因為丈夫桓濟發動叛亂被貶,遂與其離婚。本就對王獻之心存仰慕之情的公主在擺脫了婚姻束縛後,第一個想到了王獻之,此前她就非常欣賞王獻之的才華,加之他清名在外,有冠絕於世的風度,這樣才貌雙全的男子怎不令她傾心?不過,一直久聞其名,卻未曾見過,直到她與夫君和離後,在朝臣中無意間瞥到了一個翩若驚鴻的身影,其人身披鶴氅,踏雪而來,香膚柔澤,素質參紅,龍章鳳姿,儀態不凡,朗朗如明月入懷,肅肅如松下之風。

她心中一動,不由得問起身邊侍女,此人是誰?侍女回答道,此人正是王羲之之子王獻之,竟然是他!此時的公主明知王獻之已有妻子,卻依舊向母后請求要嫁給王獻之。

皇命傳來,王獻之堅決不肯應允,這些年來,妻子承受了太多打擊,她已經沒有了父親可以依靠,也沒有子嗣,若是此時停妻再娶,她將徹底無家可歸。

他又如何忍心妻子流落在外?

為了逃避這樁親事,他不惜用艾草燒傷自己的雙腳,希望拄著柺杖的自己能讓公主打消下嫁的主意。結果這位新安公主卻痴情得很,聲稱即使王獻之瘸腳了也沒有關係,她依然要嫁給他。

如此結果,讓王獻之所料未及。

不久之後,權臣登門遊說,告訴他此中利害,天威難測,若違皇命,其結果不僅會讓他萬劫難復,而且琅琊王氏也會被牽累其中,若是真到了這一步,又如何能保全得了妻子性命呢?

王獻之聽罷此言,不再言語,回家之後,他長久地看著妻子,不發一語,妻子明白他的處境,默默打點起自己的小包裹,離開了王家。無處投奔的她只好去了叔父郗愔家。被休後的她依舊無法忘記王獻之,她終身守節,誓不再嫁。

朱弦斷,明鏡缺,朝露晞,芳時歇,白頭吟,傷離別,努力加餐勿念妾,錦水湯湯,與君長訣!

從此之後,即使咫尺,亦是天涯,兩人不復相見。“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終究只能存於夢中一隅。

我的愛,永無出路,只有歸期

前妻離開後,王獻之想到她沒了父親,沒了女兒,現在又沒了丈夫,孤身一人,寄人籬下……雖事出有因,但他卻到死也無法原諒自己,他被傷心愧疚追隨了一輩子。而此後若干年,不少士人依舊對他拋棄髮妻,另娶公主之事耿耿於懷,甚至有人說他攀龍附鳳,本性涼薄,想必他做選擇之時,已經想到此舉必會落人口舌,可他已經無法計較這些身後生前事了,他的所作所為,只是想保全她的性命。

離婚後他曾經給郗道茂寫過一封信,信中極言自己的後悔之情:“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妹耶?俯仰悲咽,實無已無已,惟當絕氣耳!”

即使你我相處數年,可我依舊如初見之時那般愛你,世人皆說:乍見之歡何如久處不厭?而幸運的是你即是我的乍見之歡,亦是我的久處不厭。少年時以為只要執子之手,就可與子偕老,卻不想,造化弄人,情深不壽,終了時,卻最終難逃一別兩寬的命運,與你別離之後,我每日以淚洗面,悲不自勝,何時才能停止?

怕是隻有我嚥氣之時,你我黃泉相見之日,才能寬解一二。

此後,王獻之與公主雖有夫妻之名,卻感情淡漠,或許這正應了那句詩“合歡桃核終堪恨,裡許元來別有人”。此後經年,王獻之全身心投入宦海浮沉,在仕途上順風順水,歷任州主簿、秘書郎、司徒長史、吳興太守、中書令等職,他想借著手中的權柄將命運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可待他功成名就之時,身居高官顯貴之日,前妻郗道茂已經鬱鬱而終了。

此時的王獻之一方面承受著喪妻之痛,一方面又承受著腳痛之苦,其中痛苦,難以為外人道。或許,於他而言,唯有這腳指連心之痛才能讓他稍稍忘卻永失所愛的痛苦,“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太元十一年,王獻之病重,這一年他年僅四十三歲,王家人篤信五斗米教,因此請道門中人來禱告,禱告時需要王獻之說出自己的罪過才能靈驗。

王獻之想了想,說道:我這一生沒有什麼罪過,唯一對不起別人的事便是與郗家女兒離婚。

說完不久後,他撒手人寰。隆安元年,王獻之被追贈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諡號"憲"。而這死後的哀榮再與他無關,他所求所思,終究未能得到。

想來,王獻之與郗道茂之間的愛情,在皇權介入的那一刻起,便註定了悲劇的收場,他們的愛永無出路,只有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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