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政治指导制度促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政治指导为办案指明正确方向


罗山:政治指导制度促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你现在办理的这起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因为系一房多卖,涉案被害人较多,属于重大风险等级案件。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把好证据关、事实关,案件处理要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日前,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旭以政治指导员的身份,通过视频系统对办案检察官进行政治指导。


像这样对办案进行案前政治评估、案中政治监督、案后政治检视,在罗山县检察院已经成为新常态。


罗山县与湖北省大悟县接邻,武汉返乡人员较多,抗疫任务十分繁重。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增强办案检察官的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防止因机械办案、就案论案引起不良影响?罗山县检察院注重运用政治指导制度,把政治指导融入办案的每个环节之中,要求政治指导员发挥好政治指导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视的作用,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据介绍,事前政治评估要求办案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以及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的风险进行政治评估,根据评估出的风险高低不同,将案件划分为无风险案件、一般风险案件、较大风险案件、重大风险案件四个等级。明确部门负责人为政治指导员,事中政治监督则要求政治指导员、分管院领导、检察长或检委会分等级对一般风险以上的案件进行政治指导,过滤风险,提前化解。事后政治检视,指政治指导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统计分析报告,并对已办结但通过其他途径发现依然存在风险的案件进行分析。


“每次的政治指导,都会让我们办案有正确的方向!”办案检察官小杨深有感触地说。在审查起诉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小杨体会到了政治指导制度的重要作用。


这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当年部分应缴税款。案发后,警方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其移送罗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前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我们更要慎之又慎,精准办案。”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小杨根据政治指导员的案中政治监督要求,对该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社会危险性进行全面评估。


小杨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企业主要是为当地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就近就业机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帮助。同时,审查发现该民营企业负责人系初次犯案,案发后能主动投案,积极补缴税款,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该院检委会在综合全案情况后,对该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当天下午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该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


“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更要把好政治这一关,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始终坚守法治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坚持合法性的同时,统筹兼顾、综合考量政治性和政策性,确保案件办理不引起信访,不引发舆情,不干扰抗疫大局。”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顺家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