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人,聽說這筆“意外之財”,你還沒有領?

近日,大多數地區都開放了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方便的是大家可以通過手機APP就能完成退稅或補稅!

@寧波人,聽說這筆“意外之財”,你還沒有領?


可以看到浙江也在其中,這意味著寧波的小夥伴有機會得到一筆“意外之財”!這可堪稱2020年的“第一桶金”。

現在已有部分人開始辦理彙算清繳,當然有人成功退到了稅,開心地為自己“加了雞腿”,也有人要補交稅款,“讓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當然是驚是喜,還是要自己操作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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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彙算清繳共有網絡申報、集中申報、委託申報、郵寄申報、辦稅服務大廳五種方式。


今天寧波人物先來介紹最為方便的網絡申報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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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1日起,全國各地已經全面開放彙算清繳辦理渠道,包括“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端和網頁WEB端辦理通道


寧波人物介紹的是適用所有納稅人的標準申報方式,跟著我們一起來操作~


第一步


下載【個人所得稅 】APP。

打開APP後,可從以下入口進入年度彙算:

①首頁【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②首頁【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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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目前APP有個小bug,一定要先註冊/登錄,再點首頁的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不然會提示疫情之間暫緩開通,不會自動跳轉登錄。

2.如果顯示系統開小差,可以切換網絡或者錯峰登錄,多試幾次)


第二步


進入申報界面後,填報方式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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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開始申報】後,系統提示【標準申報須知(使用已申報數據)】,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開始年度彙算申報。


(PS:1.居民個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未超過 6 萬元且已預繳稅款,可通過簡易申報申請退稅,不過必須在5月31日前申報辦理退稅哦!

2. 2019年當年入職、換過工作或自由職業者選擇“自行填寫”,其他人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數據填寫”。)


第三步


確認信息:

按照提示,對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應繳納所得稅進行確認、填寫,信息無誤後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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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對各項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選項,按照自生情況請逐項檢查修改。例如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房貸、租房、大病等六項支出,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可在稅前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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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計算稅款:

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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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有減免稅事項,可以在進入【減免稅額】界面後,點擊【新增】增加相關信息。)


第五步


提交申報:

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①如存在多預繳稅款,可選擇【申請退稅】。

點擊【申請退稅】後,納稅人需選擇退稅銀行卡。如前期已添加過銀行卡,系統將自動帶出已填銀行卡信息。您需新增,點擊【添加銀行卡信息】—【確定】。

②如存在少預繳稅款,則需要補稅。

如您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且不滿足免予彙算條件,則需點擊【立即繳稅】, 選擇相應的繳稅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③若符合免予申報條件的,則無需補稅。

如您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但滿足免予彙算條件,則在稅款計算後,申報界面直接點擊【享受免申報】即可,無需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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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銀行卡一定要用本人的哦!

稅務機關審核通過退稅申請後會將退稅資料發送人民銀行(國庫),由其退還至指定的本人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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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人物還根據網絡上很多小夥伴的困惑,彙總了一些常見的疑惑和答案。

問:為什麼要進行年度彙算?

答:新個稅法實施之後,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賬,再多退少補。


問:哪些情況需要年度彙算?

答:所謂綜合所得,包括4類收入,分別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其他收入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等,不需要年度彙算。


問:是否可以不用辦理 2019 年度彙算?

答: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1. 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12 萬元的;

2. 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

3. 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 不申請退稅的。


問:若在3月1日-6月30日之間未能夠及時申報個稅彙算,超期後該去哪裡申報?

答:如果您沒在規定的年度彙算期間完成申報,稅務機關將依次根據您的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最後所屬期內金額最大的綜合所得收入來源地確定您辦理年度彙算的主管稅務機關。屆時,您需要向該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12366 諮詢熱線查詢,也可至辦稅服務廳查詢您的年度彙算稅務機關。


問:如何知道扣繳義務人是否扣繳了我的稅款?

答:扣繳義務人所代扣的您的稅款,依據稅法規定,應當在次月 15日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並解繳代扣的稅款。您可在每次領取收入時向支付單位瞭解扣繳稅款情況,也可在年度終了後請扣繳單位提供支付所得和扣繳稅款等信息。

此外,您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瞭解相關單位扣繳申報您收入及稅款等相關信息。


問:2019年度多預繳個稅,該如何辦理退稅?

答:如果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等網絡方式進行年度彙算申報,在完成申報時系統會自動詢問您是否申請退稅,只要您提供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即可直接申請退稅。如果您是由扣繳義務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的,可以由其在為您代為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後,一併為您申請退稅。若採取郵寄或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的,在填報申報表時勾選“申請退稅”,並填寫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信息。


問:收入納稅信息可從哪裡獲得?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處瞭解,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到當地辦稅服務廳查詢您相關的收入納稅申報信息。

需要說明的是,您通過稅務機關查詢的收入納稅信息,是您的扣繳義務人(支付所得單位)扣繳申報的信息。其中,顯示的“收入”並非您實際到手收入,對工資薪金所得而言為沒有減除“三險一金”等扣除和個稅前的收入;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沒有扣減任何費用和個稅前的收入。


問:我取得的收入支付單位沒有代扣代繳稅款,我該怎麼辦?

答:如果扣繳義務人在向您支付綜合所得時沒有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您應當在年度彙算申報時自行補充申報。


個稅年度彙算不僅和自己息息相關,還有一些不被注意的責任,也是需要引起重視,看看哪些是你不知道的吧!


責任一:未按期辦理年度彙算需要承擔什麼責任麼?

答:(退稅不用,補稅要。)

如果是您屬於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是屬於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彙算是您的義務。

逾期未補稅後果:

1、罰款,未按規定納稅的,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2、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責任二:不如實申報會有什麼責任和後果?

答:(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影響個人納稅信用。)

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採取隱瞞收入、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將納入個人信用管理。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責任三:不如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如果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說明情況,稅務機關可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待納稅人按規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後,可繼續專項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規定追補釦除。


責任四:如果員工提供的信息不準確、辦錯了,誰負責?

答:(自己做錯了自己承擔)

納稅人對其提供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果因員工提供信息不準確、辦錯了,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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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上操作,說不定就能得到一筆鉅款~

@寧波人,聽說這筆“意外之財”,你還沒有領?

不過,最後寧波人物再次提醒大家!


申請退稅是權利,可以放棄退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納稅人需要補稅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需要補稅的請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雖然年度彙算是自主申報,但不要以為自己假裝不知道就可以偷稅漏稅哦,不然後果很嚴重~


PS:大家在評論區說說自己是退了多少稅還是補了多少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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