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某知名公司高管性侵養女的新聞上熱搜了。
大家都在高度譴責這個高管,若網傳情況屬實,他的確應該被譴責,被定罪,被制裁。
人們當然應該憤怒,但是仔細想想,挺可怕的。
這明明是一年前的案子,因為受害者報警並被駁回的時間是2019年4月,而今,一年過去了。
一年的時間,有人在用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社會實力將事件罩在一塊幕布之下,這塊幕布遮住了受害者和民眾的眼睛。
網傳,一位曾經向受害者表達過善意的民警說:
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如今,媒體將幕布掀開,事情的真相尚無結論,但是“鮑某明”已經成為一個臭名昭著的符號,各相關機構趕忙甩鍋:
有了這些甩鍋的舉動,事情的發展和結果是不是有一種呼之欲出的感覺?
還有多少類似的人,正在幹著無恥的勾當。
還有多少無姓名的人,仍然在黑暗中苦苦掙扎。
這個鮑某明,渾身上下金光閃閃:
就是這樣的“學霸”、“高知”、“精英”、“成功人士”,也是一個“性侵養女的禽獸”。
多麼完美的融合。
就是那些閃亮的身份,讓養女的母親覺得他“高級”又“可靠”。
所以“四十歲的成功男性尚未婚配”這種明顯有問題的現實就被忽略了。
如今,無論調查的結果如何,都已經不能讓養女受過的傷害歸零。
我並不想分析這個鮑某明的變態心理,畢竟我們不瞭解人家的家庭背景和個人心路發展。
我想說的,是受害者李星星(網傳的受害者姓名,沒有求證)的媽媽。
這是我覺得最難以理解的地方。
為什麼要將自己的女兒送到一個單身男人的家裡,由對方來撫養呢?
如果說這個女孩是個孤兒,我倒是能夠接受。
然而並不是。
從現實的角度,如果對方真的是誠心做慈善,直接捐錢捐物是不是更能說得清。
如果自己真的需要幫助,接受對方的捐助,孩子自己照顧是不是更保險。
何必走到今天這樣的程度。
惡人可能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自己的女兒呢?受過的傷害又該如何彌補?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這計策,未免有點太深遠了。
對於那些心理扭曲變態,在自己母親那裡受過心理打擊的男人,對未成年女孩的蹂躪,可能是最有快感的事情。
既能滿足自己對對方的愛,又能釋放自己對對方的恨,多麼完美的對象。
這是心理學範疇,暫且不說。
接著說受害方。
我真的不是站在這裡說風涼話。
作為一個從長大了的女孩,作為一個女孩的母親,我想表達的是,其實這一切可以不用發生的。
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
面對一個在商海中浮沉的男人,這個道理更真實。
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就是交換而已。
你從人家那裡能獲得什麼,你又能給與人傢什麼,這兩者之間有多大的差距。
如果自己是得到好處的人,那你應該小心,你憑什麼可以輕易得到別人努力也得不到的東西。
如果自己是施與者,那你應該很清楚自己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所以,我對鮑某明,是極度的厭惡和憤怒。
對李星星,我表示深刻的同情和支持。
而對李星星的媽媽,我是真的覺得她愚蠢又可恨。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艱難困苦的人,也有很多無力養育孩子的父母。
敘利亞戰爭以來,無數孩子被低價賣給別人做奴隸或者禁臠。
汶川地震之後,很多孩子失去雙親,等待善人領養。
有人買孩子,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有人領養孩子,是表現人性的光輝。
但是如果可以,但凡還有一點能力,就不要把孩子,尤其是女孩,交到別人手裡。
畫皮之下,你不知道你的孩子要面對的是衣食無憂的體面還是暗無天日的煉獄。
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不為人知的黑暗,沒有人知道。
一個女孩要安穩長大需要經歷多少曲折,也沒人能計算地清。
你辛苦養大的女孩兒,可能會被熟人猥褻。
你視若珍寶的女兒,可能會被人PUA,玩弄於股掌之間。
每個人的成長都有自己的宿命,父母不可能永遠保護子女。
所以為人父母,我們應該做的,不僅僅是為孩子創造物質條件,更應該教會孩子用自己的雙腳,站立在這天地之間。
讓孩子們能夠獨立面對這個危險又新奇的世界,需要錢,但更需要言傳身教。
一失足,千古恨,不是故事傳說。
它就在我們身邊,不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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