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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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2時15分左右,駕駛人盧某(男,50歲,揚州市廣陵區人)駕駛蘇K93XXX號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廣陵區文昌東路曲江街道辦事處前人行橫道,與由南向北吳某某(女,62歲,揚州市廣陵區人)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後座搭載其外孫徐某某,男,14歲)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電動車駕駛人吳某某當場死亡,乘坐人徐某某受傷,兩車受損

經現場初步調查,事故是由於轎車駕駛人盧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觀察路面車輛動態不夠,電動車駕駛人吳某某駕駛電動車橫過道路未下車推行不按規定載人所造成的。目前,事故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4月9日

記者 葛學濤 黃靜 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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