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每月2萬張跌到每月5千張,鄭州城管貼條數量“攔腰式下滑”!對此業內人士這麼說

河南商報記者 崔文/文 記者 鄧萬里/圖

實行不到半年,滎陽城管貼違停罰單、處罰違停車輛,就成了“過去時”。

而在鄭州市區,從2018年10月起,城管協助交警貼條的模式就延續至今。

城管貼條對於治理城市違停有多大貢獻?治理違停,城管和交警“聯手”貼條“開罰”,還是下大力氣優化、新增停車位,哪個效果更好?有基層城管表示,本身職責已夠多,難有精力貼罰單。專家更是認為,治理違停不能一味增加執法力量,讓“車有所停”才是更好的辦法。

2018年10月鄭州城管“協助”交警貼條

現已“獨立”行動

2018年10月12日,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城管局聯合發佈《關於市內各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違法停放機動車治理開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的通告》,從2018年10月15日起,鄭州城管協助交警對違停貼罰單。

鄭州為何讓城管加入貼條“大軍”?

2018年,鄭州開展了最嚴交通秩序整治,時任鄭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的喬宏雁介紹,一直以來,鄭州停車治理工作比較繁重,交警一家治理力量單薄,開展這項工作,也是借鑑了發達城市的經驗,城管貼條是對交警執法的有效補充。

從每月2萬張跌到每月5千張,鄭州城管貼條數量“攔腰式下滑”!對此業內人士這麼說

(2018年10月起,鄭州市城管部門開始協助交警對違章停車進行貼條)

在具體執行中,城管貼的叫違規停車提示單,而交警貼的一直叫違法停車告知單,後者是正規的法律文書。

雖然名稱不同,處罰效力卻不相上下。鄭州一位城管執法人員楊軍(化名)介紹,城管貼條時,先填寫並粘貼違規停車提示單,城管執法人員將採集的違法信息通過隨手拍傳給交警後,交警必須在電腦端後臺審核,屬於違法停車行為的,確保在24小時內錄入違法信息系統。

也就是說,城管只是負責幫助交警貼條,但處罰權還是在交警。

楊軍透露,城管開始協助交警貼條後的前兩個月,是由交警帶領熟悉業務,隨後基本都是城管自己上路貼條。

根據媒體報道,從2016年8月1日起,西安城管執法部門採集的違法停車信息也納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統處理,探索出了“城管貼條交警處罰”的模式。

鄭州城管已貼條21萬多張

最高2萬張/月左右,現跌到5000張左右

河南商報記者從官方渠道瞭解到,從2018年10月15日至今,鄭州城管已貼條21萬多張。

根據統計,鄭州城管貼條最高峰是在2019年7月,當月貼條20000張左右,隨後每月便幾千幾千張地往下降,到2019年12月,已經是10000張出頭。

從每月2萬張跌到每月5千張,鄭州城管貼條數量“攔腰式下滑”!對此業內人士這麼說

(2018年10月起,鄭州市城管部門開始協助交警對違章停車進行貼條)

到了2020年,1月鄭州城管貼條數量更是降到不到5000張,2月因為疫情沒有貼條,恢復正常後,基本每月在5000張左右。

城管貼條,後期數量為何呈現攔腰式下滑?

“這個數據變化是有原因的。”楊軍介紹,城管貼條多的時候,是因為鄭州市有交通秩序治理的排名,“後來不排名了,城管貼的也就不那麼積極了,不排名的時間和數量下降的時間吻合。”

【城管協助貼條,有這幾大爭議】

A.滎陽都叫停城管貼條了,鄭州市的城管為什麼還在貼條?

滎陽因《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停止了城管行使違停行政處罰權,可鄭州的城管貼條行動卻延續至今。

滎陽市城管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說,城管行使違停行政處罰權,是由於2015年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有這項規定,“此外,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辦法》也賦予了城管這項職權。”

從每月2萬張跌到每月5千張,鄭州城管貼條數量“攔腰式下滑”!對此業內人士這麼說

而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又明確由交警處罰違停。跟國家、省級層面的“指導意見”衝突嗎?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春表示,國家和省級印發的“指導意見”不是行政法規,屬於上級行政指導行為,沒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是鄭州市人大常委會批准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在鄭州市範圍內具有強制執行力,其內容只要不違反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並不衝突。

那麼鄭州既然明確由交警對違停處罰,城管雖然只是協助貼條,但合規嗎?

鄭州交警部門受訪時曾說,城管協助貼條,執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鄭州市城管局政策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城管協助貼條也是落實國家、省級的相關“指導意見”。

B.城管和交警都“貼條” 有利益分割嗎?

坊間一直有交警貼條有提成的說法,河南商報記者詢問幾位業內人士,均表示不知情。多位城管表示,城管貼條跟提成絕對沾不上邊,“我們貼條就是交通治理的需要,包括辦事處也有序化的考核指標,通常會讓派駐辦事處的執法中隊去貼。”一位城管說。

“我們的職責有幾百上千項,再加個貼條,真有點力不從心了。”楊軍說,隻日常較常遇到的佔道經營、餐飲油煙、突店經營、犬隻管理、工地揚塵等執法任務已經夠繁重了。

另一名城管執法人員說,從自身工作來看,城管貼條也有利於執法工作開展,“一些開車佔道經營的人,以前我們去執法時,人家東西往車裡一收,就不再搭理我們了,如果我們能對他們的車輛進行處罰,也算是對他整個違法行為進行震懾。一些農貿市場周邊的治理,也是這個道理。”不過他也表示,城管如果將貼條當成日常工作,會牽扯太多精力。

C.城管貼條對於治理違停效果如何?數量與交警貼的差很遠

從2018年10月15日至今,鄭州城管貼條21萬多張,要想了解它的效果,最直觀的是和交警貼的罰單數量作對比。

不過,網上並沒有這方面記錄,交警部門稱由於種種原因,這個數據不能公佈。

長期關注鄭州市“貼條”工作的河南省政協委員劉哲,在2018年做過一次調研,並撰寫了一份名為《關於剎住鄭州市“亂貼條”、緩解市民停車難的建議》的提案。

調研中,劉哲隨機訪談了不下一百名車主,得出的結論是:平均下來,每車每年至少被“貼五次”。而2018年底,鄭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400萬輛。

即使根據某些情況核減一些,按此推算,鄭州交警一年貼條的數量也是很大的。

交警貼的罰單遠比城管貼得多,這個結論也被楊軍證實,“有些區的城管一個月貼的數量,同一個區域的交警,差不多一週就貼夠了。”

“所以目前城管貼條對於整個違停治理的效果很有限。”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D.多貼條就能治理好違停?專家:多建停車位吧

“增加城管力量參與貼條治理違停,是‘不是辦法的辦法’。”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董中昱認為。

“增加停車位是一個很好的辦法。”董中昱說,這其中也要引入商業機構,並在市民的接受度基礎上調整收費標準,“收費的總比免費的服務好,以地鐵為例,票價雖然高點,但它比公交便捷。”

董中昱認為,長遠來看,最根本還是要引入市場來調節停車環境。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徐貴宏受訪時表示,公共管理是為了維護公眾的利益,所以應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城市違章停車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停車位供應嚴重不足,如果有了足夠的停車位,那麼違章停車行為就會大大減少。

河南省政協委員劉哲已連續兩年提出了鄭州“亂貼條”的相關提案,並細數“亂貼條”六大亂象。

劉哲說,對於違停的治理,鄭州執法部門存在“以罰代管”的情況。他建議,鄭州機動車多、停車位少的情況,執法部門應該及時反映,在目前這種現實情況下,執法時更應人性化、法制化,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不應該貼。

河南商報記者瞭解到,近年來,鄭州市一直將每年新增5萬個公共停車泊位當作民生實事之一,今年仍有這樣的計劃,加上每年也會有商業、小區配套車位加入,停車位總體是增加的。根據鄭州市停管中心提供的數據,鄭州目前約有120萬個停車位,不過與鄭州機動車400多萬輛的保有量且一直增加的情況相比,缺口仍有300萬個左右。

今年,鄭州市正在計劃施劃10萬個夜間限時泊位,劉哲說,比起貼條處罰,增加停車位才是治理違停更好的辦法,“鄭州市也正在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硬件、軟件提升不上去,一味地貼條,會讓市民怨聲載道,也會影響營商環境。”

專家們建議,停車位施劃工作也由交警、城管、建設等部門負責推動,與其把精力放在貼罰單上,不如花更大精力為停車位“開源”,優化城市停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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