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長期做自媒體的業務員,因為我對網絡特別感興趣,主要是因為一個手機一臺電腦就能處理好很多事物,這是非常適合我的一個副業,但也沒指望能賺多少錢,只是多了個渠道而已。
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MJ邁克爾·傑克遜!一個流行音樂界的超級巨星,全球都有模仿者,有的只是想對偶像的致敬,但其實更多的是在爭MJ第二!當然,被人模仿是一件快樂的事,是一種榮耀!因為這是偶像才有資格享受的待遇!
在此之前,去年我一直以“一手工作室”和“殭屍先生”自稱,以至被在座的各位弟弟引用和跟風,在各大平臺各種刷,不僅模仿和抄襲,更可恨的是利用本工作室的名號去騙人!弟弟!幹什麼都行,但你千萬不要去幹犯法的事啊,受罪的可是你自己啊!
我喜歡被模仿,但不喜歡被複制!而且你的複製還聲稱自己是原創,這樣會有點可笑!往大了說:就是侵權!在人物性格上分析:應該是一個沒有主見,沒有目標,自我價值感很低,性格懦弱,不知道自己如何融入工作環境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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