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自來水公司這十餘項收費不合理,用戶今後不用交了

記者 | 席菁華

國家發改委將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的不合理收費,並逐步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

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國家發改委認為,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領域仍存在多項問題,包括改革不到位,相對壟斷地位仍然突出,價格機制尚未理順,成本向用戶轉嫁,以及監管不到位等。

《意見稿》稱,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是減稅清費、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的重要舉措,是深化相關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意見稿》顯示,在供水環節,將取消各地供水企業及其所屬安裝工程公司向用戶收取的接水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開戶費用,以及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等驗收接入環節費用等。

在供電環節,要求取消供電企業及其所屬安裝工程公司,在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的移表費、計量裝置賠償費、環境監測費、高壓電纜介損試驗費等類似名目費用。此外,對電力用戶自建線路實現雙迴路供電、符合電網接入條件的,取消高可靠性供電費。

《意見稿》提出,今後除國家政策規定外,供電及供水企業不得向用戶收取建設項目建築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在供氣環節,國家發改委要求取消燃氣企業已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涉及建築區劃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產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費用,以及涉及市政管網到建築區劃紅線連接的初裝費、接駁費等。

《意見稿》還指出,將結合國家電力體制改革,逐步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加快形成結構優化、水平合理的輸配電價體系。

2015年3月,國務院啟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要求電力企業更多由計劃發電模式轉向市場競價。

其中,輸配電價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環節。輸配電價體系包括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以及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

按照國務院要求,輸配電價需實現合理降價。電網公司需在政府核定輸配電價後接受更多政府監管,並在電力交易和售電領域進一步改革,促進電價競爭,進而實現市場化改革。

《意見稿》還指出,將有序放開除居民、農業用戶以外的用電價格,逐步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

全國配售電企業俱樂部秘書長馬建勝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目錄電價是固定價格,隨著市場化交易電量佔比逐步增加,目錄電價存在的必要性逐漸降低。當工商業企業全電量參與市場化時,所有電量的價格由市場來形成,目錄電價將逐步取消。

馬建勝認為,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或進一步降低用戶實際用電價格。但工商業目錄電價由來已久,體系相對成熟,是國內電價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取消過程會受整體電價改革進程影響,不可能一蹴而就。

此外,《意見稿》還表示,將平穩推進上網電價機制改革,有序放開各類電源上網電價,完善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健全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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