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专题会议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月3日,沈北新区召开“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韩旭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永贵出席并讲话。区司法局局长于东溟解读了《沈北新区深入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沈北新区: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


宋永贵指出,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确保从源头发现问题、在基层化解问题、以制度预防问题,是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有益探索,是为民便民利民深化民生工程的有力抓手,是做实做细做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各街道要明确职能、找准定位,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成为汇聚民意和化解纠纷的“中心点”、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集合点”、促进和谐文明的“示范点”。


沈北新区: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


此次会议标志着沈北新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全面展开。作为省政府“十大惠民工程”和市政府“重强抓”重点项目,沈北新区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成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确保评理说事点“九个一”建设要求落实落地。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地区实际,认真谋划、明确责任,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及社区会同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共同对标对表,确保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高标准开局、高质量完成。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全区建立三级网络,在区司法局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中心”,在各街道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站”,在社区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评理说事点挂牌、人员场所确定等基本工作,6月底前建成率100%,10月底前达到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力量稳固、制度机制顺畅、群众认知明确的工作目标,在进度上、质量上排在全市前列。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营造推进氛围。区司法局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指导督导,定期调研检查,将每月各街道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及时汇总,确保工作进度。发挥示范效应,选树和宣传优秀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挖掘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争创一流的态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撰稿: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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