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院溫情執結健康權糾紛案

近日,安福縣人民法院通過溫情勸說、普法釋法的方式,僅用三天就成功執結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

彭某與謝某因農田灌溉問題發生肢體衝突,彭某造成謝某受傷,謝某訴至安福法院後,法院依法判決彭某賠償謝某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合計10574元。判決生效後,彭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謝某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考慮到案件所涉標的較小,且彭某有履行能力,執行幹警向彭某釋明瞭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後果,勸誡彭某切勿因小失大。經執行幹警耐心釋法、溫情勸說,彭某與謝某達成執行和解,彭某當場將10000元執行款交給了謝某。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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