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加强涉尘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督查检查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

为落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4号)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兰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卫职健﹝2019﹞222号)有关要求,确保兰州市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市人社局结合市卫健委向我局通报兰州市涉尘重点企业清单,印发《关于开展兰州市涉尘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社局按照《兰州市涉尘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清单》《兰州市水泥企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清单》标识的147家企业所在区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对所在区县内涉尘重点行业企业有关参加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在2020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分别开展一轮次督查检查。


通过现场督查检查、比对单位参保信息等多种方式,对重点涉尘企业未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市社保中心、市劳动监察支队、信息办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区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确保涉尘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督查检查“督”见实效“查”有结果。(工伤保险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