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65章問答:“古之善為道者”辯正

本章通行本和帛書本有幾處文字不同,細究之下,還是帛書本更接近老子本義,通行本應當是在帛書本基礎上進行了修改。通行本的修改是失敗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把本章的主題改沒了;二是把本章的主體改錯了。

文 | 楊吉德

古之為道者,非以明民也,將以愚(娛)之也。

問:帛書甲本寫為:“故曰:為道者。”乙本為:“古之為道者。”王弼本和通行本:“古之善為道者。”哪種說法更接近原義呢?

答:通行本在流傳過程中修改太多,偏離原義最遠,這是毋庸置疑的。通行本比帛書乙本多了個“善”,應該是後加的,為道者還有善與不善的區別嗎?

關於帛書本,一般認為甲、乙本來源不同,代表了漢初兩種不同版本,但我覺得,乙本傳承甲本的痕跡還是很明顯的。甲本開篇寫:“故曰:為道者。”用隸書傳抄者認為“故曰”寫的沒緣由,便把這兩個字改成了“古之”,也是合乎邏輯的。由此說,“古之”也是後來改動的。

甲本“故曰為道者”從文章結構上說是有道理的,因為帛書沒有按數字順序分章,是連著上面的文字寫下來的,六十五章和六十四章之間沒有分章符號,抄寫者順著前章的句子“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為”接著寫“故曰:為道者非以明民也”,是很正常的。所以甲本的“故曰”也是後加的,老子原文本章的開篇應該是“為道者”,前面是沒有字的。

《道德經》65章問答:“古之善為道者”辯正

問:世傳本皆言“古之善為道者”,表達比較周密,為什麼原文應該是“為道者”呢?

答:如果在“為道者”的前面加上“古之”或“古之善”,那“者”字肯定是人稱代詞;“道”也就成了一個誰也講不清的空虛的概念詞。一般將這句話釋為:古代善於運用道來治理國家的人。到底是什麼樣的“道”,沒有人解釋清楚。對“道”的模糊理解是傳抄者不斷添加字的根本原因,在其它章節中同樣如此。其實“道”字是有具體指向的,即不同章的“道”代表所在章的中心思想,內涵是不同的。

學《道德經》,必須先要懂《周易》,因為《道德經》是對《周易》卦的闡釋,每章的主題都來自所對應的卦。按照順序講,60章對應《漸》卦,61章對應《歸妹》卦,62章對應《豐》卦,63章對應《旅》卦,64章對應《巽》卦,第65章就要對應《兌》卦,也就是說,本章是對《兌》卦的闡釋。《序卦傳》:“兌者,悅也。”“兌”的字義是和悅。卦辭:“兌亨,利貞。”意思是人與人之間要保持和悅,社會才會安定。本章之“道”的內涵就是和悅。者,助詞,標明語言上的停頓,並引出下文。為道者,推行和悅思想的目的。

​問:“非以明民也。”王弼:“明,謂多智巧詐,蔽其樸也。”解《老》者基本遵從此意,如陳鼓應:“不是教人民精巧。”此解是否正確?

答:王弼解偏了,後人也跟著解偏了。有些人玩小聰明、狡詐,或者如陳所說的精巧,只是人類某一種思維形式的體現,是社會的表面現象,而老子卻談的是社會的深層次問題。明,分辨。非以明民也,不讓民眾對是非曲直分辨的太清楚。所謂“水清無魚,人清無友”即是這個道理,在日常社交活動中,如果凡事都要涇渭分明,爭出個理來,人和人之間就不會有和悅氣氛,社會會充滿戾氣,這就是寫“明民”的原因。所以,管理必須要是非分明,選擇正確的方向,社會才會發展;民眾必須要和悅,你好我好大家好,社會才會安定。沒有安定的發展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動盪;沒有發展的安定會帶來貧窮落後。管理和民眾兩者不可混淆,這是社會運行的兩個輪子,它們互不妨礙,並行運轉,才會推動社會在穩定中發展。老子談的是社會學中的大道理。


問:“將以愚之也,”是不是倡導愚民政策?

答:王弼曰:“愚,謂無知守真,順自然也。”這是一個空洞的延伸概念,其實說白了就是愚民政策。但這個“愚”不一定是老子的原本之字,不能代表老子的思想。遂州本“愚”寫為“娛”,“將以娛之”更接近本章關於和悅的主題思想。娛,歡樂。將以娛之也,要讓民眾在歡樂中感到滿足。不讓民眾明辨,又怎麼才能讓民眾對生活有所希望呢?所以“娛之”就是讓他們感覺到快樂。在古代,國家和民間許多隆重的節日和娛樂活動,就是為了讓民眾在節日的氣氛中忘掉苦難和爭執,在短暫的歡樂中感到滿足。這是統治者高明的無上心法,是穩定社會秩序的大手筆。


《道德經》65章問答:“古之善為道者”辯正

民之難治也,以其知也。

問:知、智互通,帛書本“以其知也”,王弼本寫為“以其智多”,通行本為“以其多智”,是不是通行本表述的更為恰當?

答:應該按帛書本所寫,是“知”而非“智”。“智”與“愚”是一對反義詞,上句用“愚”,下句必用“智”;如果上句寫的是“娛”,下句就不需要一定解為“智”了。“知”和“娛”不存在反義詞關係,而是照應“明民”寫的。民眾欲明辨曲直,必然要知識廣博,底層民眾常年從事簡單的勞作,掌握過多的知識不利於封建體制階層的穩定,自然就難以治理。自從孔子開創了平民教育模式,許多底層民眾扔下鋤頭,如飢似渴的學習知識,這些新生知識分子對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也對原有的統治結構形成了極大的衝擊力,造成了當時社會體制的動盪,故有此一說。

需要指出的是,“其”為代詞,指民。許多註釋者對“其”的主體很模糊,造成了主體上的混亂。


故以知知邦,邦之賊也。

問:“故以知知邦”世傳本皆寫為“故以智治國”,邦、國同義,知和治是否屬於借字?

答:帛書本之“知”不可解為“治”。這裡舉兩個譯文例子:饒尚寬:“百姓難以治理,是因為他們的智巧太多。因此用智巧治理國家,就是國家的禍害。”照此理解,百姓不能心存智巧,統治者也不能心存智巧,是不是主張以愚治愚啊?明顯的說不過去。陳鼓應先生則變通了一下:“人們所以難治,乃是因為他們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機。所以用智巧去治理國家,是國家的災禍。”多寫了一個“使用”,便把“智巧”之過似是而非地轉移到了統治者頭上,即統治者心思過於智巧,用智巧治國有害無益。這些註釋中出現的混亂,根源都在於前人對原文的修改。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如果“知”是“治”的借字,前面“民之難治也”為什麼沒有寫成“民之難知也”呢?既然前面有了“治”字,後面不可能再把治寫為“知”。二、從本章主體分析,通行本說的是讓民眾“愚”,難道也主張統治者愚嗎?就是把“愚”字解釋的好看一點也難以講通。以此看,應當用帛書本文字解讀為是。

前“知”指廣博的知識;後“知”為知道,知道則議論是非,故有議論之意。後面的“邦”為列國之國;前面的“邦”指邦國的管理。賊,害。“故以知知邦,邦之賊也。”所以用各種知識去了解和議論國家的管理,是對國家管理的毒害。需要區別的是,這句話是承接上一句寫的,表述的主體是民,而不是統治者。

《道德經》65章問答:“古之善為道者”辯正

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

問:“不”字怎麼講?

答:“知知邦”是一句詞,“不”是否定詞,否定“知知邦”。“以”,連詞,表承接,相當於而。以不知知邦,而不是以自己所學去了解、評價國家的管理。德,福慶。世傳本多將“德”寫作“福”。邦之德也,是國家的福慶。


恆知,此兩者亦稽式也。

問:通行本為:“知此兩者,亦稽式。”本文的斷句是否不合句式?

答:《道德經》不具備詩歌形式,沒有嚴格的句式排列,注重的是內容的表達。恆知,要永遠明白這個道理。我認為,“此兩者”的“兩”是後加上去的,不是原文該有的。《道德經》的句子一般像鏈條一樣,一環扣一環,前面的兩句話,一是先寫了個“賊”句,是錯誤的思潮;緊接著對應寫了一個“德”句,是正確的思潮,表明要選擇正確的方式;本句應該承接“德”句繼續延伸發揮,故應該寫為“恆知,此者亦稽式也。”而不是對兩者通論。


問:“稽式”,世傳本多作“楷式”,釋為法則。有學者認為:“楷”為本字,“稽”是“楷”的借字,是不是這個道理?

答:“楷”應該是後世修改之字,“稽”才為本字。之所以修改“稽”字,是因為對“稽式”難以做出解釋。其實,改為或理解為“楷式”是嚴重的失誤,這樣把深刻的思想簡單化了。《字林》:“稽,留也;止也。”稽式,把和悅思想保留於儀式之中。民間有許多傳統節日,各有不同的形式,都充滿著和悅、歡樂的氣氛,給人們帶來生活的希望,這是和悅的稽式。這句話的意思是讓民眾產生和悅,要有明確的載體,而不是空洞的說教就能實現的。亦,皆。“恆知,此者亦稽式也。”要永遠明白這個道理,國家的福慶都包含在隆重的節日氣氛中。


恆知稽式,此謂玄德。

問:“玄德”意指什麼?

答:“恆知稽式”,要永遠明白公眾儀式中所隱含的意義。此謂玄德,這就是具有深遠社會意義的行為。“玄德”重在強調“稽式”中和悅思想的重大社會意義。民眾處在社會最底層,工作勤勞,生活艱辛,如果看不到人生的希望,必然會產生對統治者怨恨思想和行為,所以要讓他們感受到生活的快樂,消除非分思想,而這種快樂只能以節日的形式讓人們有所期盼,這就是“玄德”所強調的社會意義。


《道德經》65章問答:“古之善為道者”辯正

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大順。

問:王弼注:“反其真也。”將“反”釋為“返”,應當怎樣來理解呢?

答:“玄德”為隱含的意義,“物”為可見之象,兩者從表現形式上是相反的,應該以“反”解之。人們常說:“和氣生財,”指人和人之間的和悅關係在物慾方面會發揮積極作用,為什麼這裡講相反呢?就在於財富和國家政策密切相關,所以追求物質欲的人常常評論國是,這種人只關心自己的財富,不會真心與別人和悅相處;那些物質匱乏的人每日辛勤勞作,反倒非常珍惜節日給他們帶來的快樂,“稽式”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精神慰籍,所以兩者是相反的。


問:“大順”是一種什麼境界?

答:有的人釋為:“順應大自然的規律。”其實“大”和“大自然”沒有關係。有的人釋為:“最大的和順。”“最大”的標準是什麼?此概念不清晰。《道德經》每章的最後一句話一般是對本章主題思想的概括,所指是非常明確的。本章的主題思想是《兌》卦卦辭:“兌亨,利貞。”《彖傳·兌》闡釋為:“剛中而柔外,悅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以不知知邦”即為“應乎人”;“稽式”即為“順乎天”,因為所有的儀式都是源自於祭祀天地神祗,達到“順乎天而應乎人”方為“大順”。

也許讀者會有疑問,《彖傳》是儒家編寫的,與老子又有何干?我認為是有關係的,《道德經》應該出自戰國時期太史儋之手,而非與孔子同時代的老聃;太史儋時期,《彖傳》已經寫成,而且隨同《周易》經文一起得以傳播,老子用與《彖傳》相近的思想解讀《兌》卦卦辭也是成立的。

總之,本章以和悅為“道”,提倡以樂治民,使民知樂而忘憂;提倡民眾做好本職工作,不宜多學而議政;提倡以儀式來安民,以此順乎天而應乎人。


今譯

推行和悅思想的目的,是為了不讓民眾對是非曲直分辨的太清楚,儘量使他們感受到生活的歡樂。

民眾之所以難以治理,是因為他們學習了很多的知識。

所以他們以廣博的知識瞭解和評價國家的管理,這對國家是有害的。

不以過多的知識來了解、評價國家管理得失,對國家來說是一種福慶。

永遠要知道,要實現這種福慶,就在於把人們的歡樂凝聚於各種儀式中。

永遠要知道,這些儀式所蘊含的道理,就叫非常深遠的社會意義。

這深刻的社會意義所產生的影響是非常深刻、非常長久的,它與人們追求物慾的形態是相反的,只有這樣才是實現順天應人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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