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為了找尋愛的過程,每個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個人。第一個是自己,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
首先會遇到你最愛的人,然後體會到愛的感覺;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學會了愛,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悲哀的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三個人通常都不是同一個人。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的,也不是最愛你的,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你,會是別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
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如果你也不愛他了,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如果你還愛他,你應該會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希望他跟愛的人在一起,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了,那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
愛不是佔有,你喜歡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來放在臉盆裡,但月亮的光仍可照進你的房間。你愛一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讓愛人成為生命裡的永恆回憶。
如果你真愛一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絕不能因為愛他,就要他一定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
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隻想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只好認輸,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你呢?找到了第幾個?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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