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數據賦能和精準治理

作者: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周展,中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胡曉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複雜性與不確定性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嚴峻的考驗。如何正確認識大數據的治理工具屬性,更好地實現數據賦能,對於推進我國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精準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大數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治理的重要工具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中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爆發時,各種信息數據是無序、複雜且海量的,通過傳統方式利用這些數據對於開展治理行動的參考作用不大。而大數據的應用,可以將這些海量數據簡化為直觀易懂的現象模式,為具體行動的展開提供精準的數據支持。應用大數據是實現精準治理的根本前提,實現精準治理是應用大數據的重要目標。但是,大數據的應用並不必然帶來正確的或者好的後果,錯誤的應用可能導致數據異化現象的出現。因此,治理主體在進行治理時要注意科學合理地應用大數據,時刻警惕數據異化現象的出現。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數據賦能

數據是指對客觀事件進行記錄並可以鑑別的符號,而數據利用就是一種數據賦能的過程。從治理的角度來看,數據賦能就是海量且無序的數據被人們收集和整理之後,呈現出某些特點,決策者基於這些特點作出判斷、形成決策。有學者從“結構—過程—功能”的角度出發,認為數據賦能包括數據權能、數據動能和數據效能三個方面。

1.數據權能

數據權能指數據本身與數據使用主體之間的權利歸屬關係,涉及到誰可以使用該數據,使用數據所應當遵循的權利規則等問題。數據作為一種私人物品,具有極強的私人性。但在社會治理過程中,掌握個人數據是保護私人權利不受侵犯的必要前提,這也就意味著數據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但過度主張數據的公共性又極易導致公共權力對個人權利的侵犯。因此,數據應當既是個人的,同時也是公共的,其具體邊界應視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個人數據的收集利用問題就關涉到數據權能的判定。可以明確的是,個人數據如果是提供給政府和疾控等部門,作為疫情發展判斷和部署的依據,這是個人數據公共性作用發揮的體現。但是如果將個人數據販賣來謀取不正當利益,就屬於對私人權利的侵犯。

2.數據動能

數據動能指數據使用主體對數據實行管理的全過程,它主要包含數據的決策、管理、服務和監管這四個環節。在傳統治理模式中,對於具體事件的數據分析是在事件發生之後,而在事件發生之前眾多平常的事件所反映的海量數據,治理主體通常不會重視,選擇將這些數據當成噪聲過濾掉。這些被忽略的數據背後的隱患一旦爆發,往往會導致治理系統的崩潰。在數字化的信息時代可以有效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人們可以將極其平常的數據進行收集、存儲並加以分析,這些一階數據本身是十分普通的,但是通過二階利用,挖掘數據背後的信息並整合呈現,可以有助於治理主體的有效應對。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精準決策、精細管理、精緻服務、精確監督的實現都是建立在對海量數據進行收集分析的基礎上。

3.數據效能

數據效能關注的是數據操作的效果,即從功能的角度追求數據利用的正確和有效。其關注重點在於通過考慮大數據本身所呈現的一些規律性特徵,實現數據賦能的高效治理。傳統上靠直覺和經驗主導的治理已經不能適用於當下,大數據可以將若干國家治理要素進行整合分析,數據主導的治理成為了治理新常態。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治理主體選擇了“循數治理”的方式,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治理效果。在疫情爆發初期,治理主體通過主動挖掘數據的價值,為治理行動提供了科學依據。“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循“數”法則能夠將數據的作用發揮到最大,該法則也成為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原則。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精準治理

精準治理是以全面精準的個體化信息為集成作為治理基礎,通過大數據的應用,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創新的過程。在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過程中,精準治理的內容包括精準決策、精細管理、精緻服務、精確監督四個方面。

1.精準決策

決策的依據是信息,而精準決策依據的則是全面、準確的動態信息。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企業和科研單位都認識到了大數據對於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通過積極開發大數據應用平臺、分析運用其掌握的大數據資源,為精準決策、科學防治提供了數據支撐,發揮了大數據資源整合、技術賦能的獨特作用。例如國防科技大學研究團隊基於新冠病毒大數據交叉學科研究平臺,利用大數據,結合疫情發生發展規律,對人群流動及傳播風險進行了綜合建模和分析,並通過大數據,建立起疾病傳播模型,測算出了疫情擴散蔓延階段武漢市向全國各地區的輸出人口狀況和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指數。也有學者利用“百度遷移”所提供的人口流動數據,通過分析春運期間從武漢流向全國各省市的人口規模和全國感染病毒人數之間的關係,建立兩者之間的聯繫。這些基於大數據的分析結果為中央和地方制定、調整疫情防控政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2.精細管理

傳統的管理通過人與人面對面交流進行,而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儘量減少人與人的直接接觸,這給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大數據在社區防控網格化管理中的應用有效地解決了這一難題,並實現了精細管理。疫情發生以來,社區作為疫情聯防聯控的第一線,承擔了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最重要的任務。黨中央要求通過強化社區防控網格化管理來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社區網格化管理是一種以網格單位為基礎,以大數據為核心,以精細化管理為目標的新型城市治理模式。在這一治理模式中,主要通過運用現代化的大數據技術,對每一個網格實施全方位、動態化和精細化的管理,高效地滿足社區治理和居民的需要。具體而言,一方面可以通過數字化的終端平臺瞭解社區內居民的健康數據,動態掌握社區整體情況,以便及時應變。另一方面通過社區網格化大數據上報,政府部門能夠實現對疫情全面、系統地瞭解和分析,以此為基礎做出科學的判斷和行動。

3.精緻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基層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是人民群眾,服務對象也是人民群眾,給人民群眾提供精緻服務,是大數據應用的應有之義。疫情發生以來,全國人民都主動採取了自我檢查和自我隔離的防疫舉措,但是由於個人能夠掌握的數據十分有限,難以自主判斷感染風險,去醫院進行檢查又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在這種背景下,一種可以判定感染風險等級的軟件成為了人民群眾的迫切需求。大數據的應用對這一需求實現了精準滿足,像我們熟悉的疫情防控行程卡、患者同乘接觸者查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等都是建立在大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大數據掌握著疫情發生以來手機用戶是否來自或到過疫情嚴重地區等信息,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提供給用戶感染風險等級等重要信息。同時,大數據可以將手機的漫遊行為數據與交通部門的票務數據及衛健部門掌握的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數據關聯起來,通過分析即可判定用戶是否為密切接觸者,滿足用戶的查詢需求。通過大數據進行線上查詢與去醫院彙報個人行程等信息來做流行病學調查相比,分析病毒傳播途徑更全面,過程更加安全,效率也更高。

4.精確監督

疫情防控期間,各種網絡謠言層出不窮,這些謠言數量大、形式多、欺騙性強,許多辨別力不高的普通民眾紛紛中招。傳統謠言治理往往依靠人工,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並且效果不佳,不能有效解決新媒體、自媒體興起和網絡謠言大量出現的問題,為實現對網絡謠言的有效治理,需要依託大數據平臺對網絡謠言實施全天候監測、智能化評估和精準化打擊。在大數據的支持下,出現了許多幫助普通民眾辨識謠言、舉報謠言的權威平臺。例如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臺推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闢謠專區”,可直接輸入想查證的疫情謠言,或提交謠言線索。新華社客戶端推出“求證”互動平臺,設置“問答”“求證”“徵集”三類服務功能。“問答”即科普答疑,“求證”即辨別消息真偽,“徵集”即彙總新聞線索,幫助網友在疫情防控期間獲取真實有效的信息和科普知識。“共青團中央”微信公眾號開設“疫情謠言粉碎機”功能,用戶可輸入信息相關的關鍵詞,來查詢此條信息是否為謠言。這些大數據闢謠平臺的應用,實現了對網絡謠言的精確監管與精準打擊。

可能的想象

大數據的存在與應用,給社會治理和個人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通過這次疫情,我們可以發現大數據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治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決策方面,大數據可以彌補人類有限理性的缺陷,通過全面地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幫助治理主體瞭解事件發展態勢,做出精準決策。在管理方面,大數據可以打破傳統管理方式的侷限,創新管理途徑,通過數據的及時反饋進行精細管理。在服務方面,大數據可以利用自身技術優勢,針對用戶需求提供精緻服務。在監管方面,大數據可以實現對重點領域的全天候監測,實現精確監管。但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在抗疫過程中大數據的應用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例如在疫情防控中,不少數據都掌握在不同企業和政府部門,這些單位以利益衝突、技術限制等理由拒絕信息開放與共享,導致一個個數據“孤島”的出現,這使得數據效用最大化難以實現。又如收集到的個人數據由於管理不善在網絡上洩露,給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困擾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更加規範和完善的大數據應用機制來予以解決。特別強調的是,大數據是一種治理工具,但它決不僅僅是一堆冷冰冰的數據和算法,其終極目標是追求個體權利平等狀態下的人文關懷。因此,如何讓大數據更有溫度感,更具人情味,將是未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治理中需要進一步拓展和深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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