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偷( 第一部)-真實故事


我是小偷( 第一部)-真實故事

我是小偷


這是我的真實故事

我當了20年的小偷

我曾經偷竊過很多別人的財物,可到現在為止只剩下我一個不值錢的身子。

我到現在為止給人們帶來了大大小小的傷害。

我的盜竊有的時候給一些人帶來了生活的悲劇和唯一的希望。

我現在好想好想活下去。。。好想好想記不起模樣的我的家人。


很多名人說過:人出生在這個世界是有原因的。

可是我很好奇,為什麼我一出生不久就被父母拋棄了呢?好不容易拼命到現在,為什麼這個世界也要想把我拋棄呢?我應該是不該出生的生命嗎?是不是老天爺的一個失誤把我投胎到這個世界的呢?假如老天爺的失誤讓我出生在這個世界的話,我希望老天爺負責人,我死後見到了老天爺的話一定要和他算這筆帳!


我不記得媽媽長什麼樣,因為我5歲的時候被媽媽拋棄。

再怎麼樣也不能忘記媽媽的臉,可是我怎麼也記不起來,到現在為止不知道怎麼找媽媽。


我和我的妹妹順善在我5歲的時候被媽媽拋棄到了一個東北吉林省的小山村裡。那時候是個冬天。

在山村裡的獨居老奶奶發現了我們兩個兄妹照顧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后把我們兩個送到了市裡的孤兒院

對妹妹的唯一印象是妹妹在孤兒院裡一直哭的模樣。

在孤兒院裡加上我和我妹妹一共8個孩子,最有印象的人是上中學的哲浩哥哥,還有比我大3歲的黎明哥哥,還有和黎明哥哥同歲的樸金華姐姐。

孤兒院是讓孤兒們鍛鍊強大生命力的地方,哲浩哥哥放學後寫作業的時候我們小的孩子們一句話都不能說,靜靜的看著哲浩哥哥寫完作業。

有時候誰出聲了就被哲浩哥哥打一頓,可是哲浩哥哥怎麼打我們我們的孤兒院爸爸媽媽是看都不看一眼。

我在孤兒院裡鍛鍊了強大的生命力,因為被哲浩哥哥打的最多的人是我。妹妹當時很喜歡哭,每次妹妹一哭哲浩哥哥和黎明哥哥就想打我妹妹,我為了保護妹妹每次都是被打的鼻青臉腫,在這樣的環境裡我鍛鍊到了抗擊打能力。

後來被打成習慣了。

在孤兒院飯點是很重要的。一旦來晚了就吃不上飯了。


當時在孤兒院的時候我最討厭冬天,因為我沒有一件棉衣。

我8歲那年我進了小學校,可是進了小學後我發現我和別人不一樣,我穿的衣服是舊的不成樣的衣服,老師看我的眼神也和別的孩子不一樣。我記得我一直坐在教室後門那個最後排的角落裡。

所有同學們每天都嘲笑我欺負我。有的時候被嘲笑和欺負的時候我故意給他們裝傻。可是我記得我的學習成績是很好。


小學二年級的有一天我放學回到孤兒院發現妹妹不在了。孤兒院爸爸媽媽說我妹妹去了一個很有錢的家庭。‘

聽了他們的話,我的心比死還難過,有很氣憤。我唯一的家人又離開我了。

我到現在也忘不掉我妹妹的長相。偶爾在街上看到我妹妹的話我保證能認得出來。

自從妹妹離開孤兒院後很長一段時間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我抱著妹妹的枕頭哭泣。然後計劃著等大家都睡著了我就從廚房拿刀刺死孤兒院爸爸媽媽。可是每次等他們都睡覺前,我先哭著睡著了。

孤兒院媽媽說等春節放假的時候妹妹會過來看我。。。可是到現在為止我一次也沒見到過妹妹。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對妹妹的思念埋藏在心裡最深處。


小學三年級的有一次上完體育課結束後我就進到教室,可是很多同學都圍著我讓我交出有個女同學的自動鉛筆。

這時候班主任老師進來了。她直接到我面前後給我一個巴掌。我和老師解釋不是我偷的。。。可是我越解釋老師打的更厲害。當時我真的很冤枉。


自從那件事以後在班級裡面誰丟了東西,我就成了嫌疑人,然後被班主任狠狠的打。

後來被班主任打也不怕了。之後開始我就真的偷同學們的東西了。

頭幾次偷同學的東西后沒有藏好,所以被發現過兩次。之後換了偷竊計劃之後就從來沒有被發現過

在班級裡丟了東西老師也不在打我了。老師也不當回事。

每到星期日我就去學校後把整個學校的班級裡面去偷。因為星期天每個班都是空無一人。我就偷同學們忘記帶回家的文具和玩具等。。。

把偷來的文具和玩具賣給孤兒院附近居住的朋友們。賣了之後賺的錢去百貨商場裡買我的新的學習用品。

就這樣一直偷同學們的東西我成了小學5年級學生。


小偷是永遠都不能成為富翁。因為偷來的東西不能留在身邊很長時間,偷來的高價物品以便宜價才能賣出去。


我到5年級那年我們孤兒院從鎮裡搬到市裡了。

我也轉到了市裡的小學了。以我在鎮小學偷竊經驗我的偷竊人生越來越深了。因為我已經知道怎麼脫身不被人發現。

市裡的小學同學們的文具和玩具都是我從沒見過的東西。我當時就覺得所有的他們的東西都是我的。。。

我看上的玩具和文具我必須偷到。

中國有句話:《做賊心虛》

我為了不再被人懷疑,每次偷竊的時候我就設計自己是最不被懷疑的場景。

當時我們班裡有一個同學叫虎彪,當時他們家很窮,所以他從小學一年級的時候開始都是被同學取笑的對象。

和我在鎮小學上學時是一樣的。所以每次體育課自由活動的時候他就一個人到教室裡待著。

這天的體育課上我和體育老師說去洗手間的理由進入到了教室,把所有孩子們的包和鉛筆盒打開了。

那天正好是交學校零食費的時候,所以很多同學們的鉛筆盒裡面都有5元錢。我就把所有同學們的錢全部偷完之後在公廁旁邊的石頭底下藏起來了

然後和同學們在運動場上盡情的踢足球。

等體育課結結束後同學們進了教室後發現自己的錢丟了。然後他們去找班主任。

當時班主任也覺得很笨,給大家發了方塊的小紙條,說誰偷了就在紙條裡畫圓圈,沒偷的同學畫方塊。

肯定所有人都畫了方塊。老師收來紙條看了之後誰都沒有畫圈,就開始問誰最先進了教室?

我當時馬上舉手說虎彪同學上體育課的時候一個人在教室裡了。

虎彪在我們同學面前被班主任狠狠的一頓打。。。就像我第一次被冤枉的時候一樣。。。


一般教室裡或者在哪裡,被偷東西的的話,大家都懷疑最有嫌疑的人。然後斷定是那個人偷的。。。

其實在所有的偷竊中最不可懷疑的人才是小偷。

真正的小偷是在現場裡話最多偷竊嫌疑最小的人。

沒有一個人是嫌疑最大的情況下偷竊的。


後來虎彪成了我的被嫁禍人。

在學校偷來的文具和玩具,在我的孤兒院附近的學生那裡賣不出去。因為這些孩子們文具和玩具都很充足。

我也不能在學校裡使用。


當時我就在學校附近發現了一個發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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