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哭二鬧三上吊,誰惡誰有理?
1、
最近,徐州的一位女教師突然火了,她的絕筆信在網絡上瘋狂地流傳,"我受到不公正待遇,將與丈夫離開這個世界!"
看起來很悲慘,很可憐的一家人,新聞一出,引起廣大群眾的關注。
隨後,很多網站陸續發佈跟蹤報道,有警察的回覆:已知悉,正在調查。然後在湖邊找到女教師夫婦二人。
湖邊?真的要跳湖自殺嗎?確實讓人感到心疼,偶不禁關注事態的發展。
到底是怎麼回事?我仔細看了女教師的絕筆信,又結合各方的報道,簡單的給大家梳理一下。
女教師和丈夫就職於同一所小學,她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她的丈夫是這所小學的校長。都是高級知識分子,被逼得要跳湖,可憐、可悲!
換個角度來看,兩人真的要跳湖嗎?能捨下家裡嗷嗷待哺的兩個孩子,還有雙方年邁的父母?真的到了活不下去的時刻嗎?
事情的起因是:
2018年3月12日,在另一所小學上學的女兒嘉嘉,放學時與兩位同學打鬧嬉笑,這種情況在學校裡思空見慣。
打鬧的過程裡,同學不小心把校服的拉鍊甩到嘉嘉的左眼。嘉嘉當時感到眼睛難受,班主任得到消息後馬上進行調查和處理,沒有發現女孩的眼睛有任何異常的症狀。
班主任很負責的把事情的經過和結果通知了三位學生的家長,嘉嘉回家後也一切正常,她也一直正常上學。
2018年4月14日,事情發生一個月後,嘉嘉感覺眼睛不舒服,女教師帶女兒去徐州市兩家大醫院進行檢查,並做了眼瞼腫物切除門診手術。
後來,女教師給女兒做了個八級傷殘的報告,雖然這個報告做得詭異。後來,女教師的丈夫因為這個鑑定,私用學校公章,被暫停校長的職位。
事情鬧大了,完全可以走司法程序,重新做一個鑑定,好象並不難,就不要死咬著這份有爭議的鑑定,訴說著孩子的慘狀。人們同情弱者,但不是傻子。
事情持續發酵。
女教師要求校方出面協調醫藥費的問題,提出賠償36萬元。
學生在學校裡打鬧出現問題,學校有相應的責任,女教師要求學校與另兩位同學的家長進行協商,解決問題也是正常的事情。
孩子眼睛出現問題,離學生之間的打鬧事件已經過去一個月,而且沒有任何醫學證明,兩者有必然的聯繫,就讓學校和兩位學生的家長賠償36萬元,就有點複雜和困難。
兩位學生的家長只願意承擔相關的醫藥費用,對其它的賠償要求不予認可。
女教師不願意了,她的寶貝孩子的眼睛都成了八級傷殘,對人的一生來說,失去一隻眼,36萬都有點少了。而且這個數字是一位維權律師 說的,不是她憑空捏造。有律師的證明,為什麼不去法院?
她的問題焦點是,沒有醫院可以證明孩子眼睛的視力下降與那次的受傷有直接關係。
醫院的拒絕引起女教師的質疑,她覺得有人施壓不讓醫院出證明,於是決定帶孩子去了北京,得到北京同仁醫院的一個診斷證明書:"左視神經損傷"。
這個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這些吃瓜群眾也不參與意見。
國家有法院,專門解決這些民事糾紛以及賠償問題。
雙方談不攏,校方多次勸告女教師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可是她一直不同意。
孩子手術後,她多次請假去學校、各級教育部門以及信訪部門反映問題,甚至越級去北京進行信訪。
越級?國家的法規不容侵犯,不管你說得再天花亂墜,越級就是違反了《信訪條例》。
再說,好象也沒有到了性命攸關的時刻,而且法院在那裡,為什麼不去,卻一定要越級信訪呢?而且很多次,據報道稱是上訪了15次,得到回覆了四次,還不罷休?
國家信訪局先後四次向她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並且告知她可以通過司法訴訟途徑解決她的訴求。
她就是不去法院!她覺得到處都是黑暗的,就她對!
2019年3月,女教師再次買了去北京的火車票。她是完全自由的一個人,想幹嘛就幹嘛,想去哪裡就去哪裡。
不行!
當地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信訪條例》,依法傳喚她。
她不去,因為家裡有孩子要照顧,她覺得自己沒錯!
在孩子面前公然抗法,這樣的行為真的好嗎?
四個五大三粗的民警被她的行為弄得無語,只能請求上級,派出所副所長趕來了。
也就出現她要尋死的原因,被副所長暴打,無法活下去。
她給出的媒體兩張照片,一張是膝蓋上的擦傷,一張手腕上被手銬勒的傷,以及醫院的診斷書:頭受傷。
這是暴打?
這些照片完全說明在民警執法的過程裡,她在抗法!如果有暴打的痕跡,她完全可以發出來。我等了幾天,就等到一張診斷書,模擬兩可的頭外傷。
接著,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她進行7天的行政拘留,學校根據相關條例給她記過處分。
女教師繼續上訪。
2019年7月,她的"努力"有了成效。由豐縣信訪局牽頭,教育局、嘉嘉所在的實驗小學、女教師任職的學校,還有律師,幾方面共同協商由實驗小學先期"代賠償"協議,等待問題解決後再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2019年8月2日,實驗小學把女教師為女兒嘉嘉治療眼睛花費的醫藥費、車費、住宿費、餐飲費、打車費,由幾方面共同審核共計三萬多,打入女教師的工資卡里,做為先期代付。
可能遠遠沒有達到女教師預期的目標,他們使出最後一招,博得網民的關注,當然也包括我,心疼他們的同時,更想了解事情的真相,持續關注事情的進展。
一封絕筆信,掀起了公眾對政法機關的質疑。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明白!
執法的副所長遇到違抗法律的人,是不是應該溫柔對待?
教育局,學校的領導們,就應該聽從一位家長的安排進行賠償,可是別的家長不會願意。
公民遇到派出所傳喚,可以說家裡孩子小,身體不好,拒絕?
我不由地非常佩服這位女教師,用一個人的力量在戰鬥。利用弱者的身份博取公眾的同情,置國家的法律、法規於不顧。
請問女教師,你為何不走法律程序?看了你跟與很多律師交流過,你佔著絕對的理由。
這些律師都有名有姓,為啥沒有一個律師跟你走上法院呢?律師不是應該出現在法庭上維護公民的權利?
希望看到你早日進入法律程序,不怕,現在有千萬個網民給你做後盾!
2、
無獨有偶,最近身邊也發生件類似的事情。
有位同事凱,平常很熱心地幫助人,來自外地的他長期租房住。
偶爾一位朋友的朋友問他,附近有沒有房出租。正好他的樓上有空房出租,就告訴了這位朋友的朋友。
這位朋友的朋友是位女士,年紀不小還是單身,我估且稱她清子。
很快,清子就帶著簡單的行李搬了過來,一切生活用品都沒有。
凱平常都一個人吃飯,女朋友在學校進修,他每個週末都會去女朋友的學校附近相聚,在朋友圈發著狗糧,讓人羨慕。他有一個漂亮又溫柔的女朋友。
清子沒有鍋,更沒有碗筷,而且外地才過來,很多地方都不熟悉,也不知道在哪裡買菜。凱就請她在家裡吃了兩次飯,同時幫她把新買的傢俱、窗簾、沙發等裝好。
凱去女朋友那裡,就把
門鑰匙也借給她,方便她使用他的廚具。她安頓下來沒有兩個星期,找著各種藉口進凱的房間,凱也沒有太在意,都是出遠門在外謀生,大家都不容易,舉手之勞幫助下也沒關係,清子也知道他有女朋友。
一天,清子突然抱著凱說喜歡他,把凱嚇得跳起來,連聲拒絕,同時跟她說不要再聯繫,被他女朋友誤會了不好。
清子哭了,訴說著她對他的愛,說他幫她就是喜歡她,要不然為什麼幫她。
凱摸著頭,只能繼續拒絕,告訴她,幫她只是舉手之勞,看在朋友的面子上。
可是清子不幹了,再次上前要抱凱,凱嚇得趕緊把她推出門,緊緊地鎖上門。
事情還沒完,清子沒事就下樓來敲凱的門。三更半夜穿著白色的連衣裙和高跟鞋,在凱的門前晃悠,發信息給他,如果不見她,她就死給他看。
凱嚇得向朋友請教,當然也包括我。
第二天,我們聚在一起,看著焦頭爛額地的凱,聽著他把事情說完。
跟凱相處幾年,他的為人我們還是瞭解的,換個稍微陌生點的人,都會懷疑他佔了清的便宜。
一個女人都願意為男人而死,這種感情真的可以驚天地、泣鬼神 。當然前提條件這件事是真的。
到底她的尋死是不是真的,誰也不敢去嘗試。
我們給他建議,讓他報警,警察來了備個案,她有任何事情也與他無關。
可是,善良的凱擔心警察來了會給清子壓力,反而促成她去尋死。
新時代的一哭二鬧三上吊,用朋友的話"誰惡誰有理"。
3
現實很多事都是如此,好人覺得自己不違反亂紀,輕易不願意打電話報警,不願意讓警察幫助。
惡人卻沒事打報警電話,就算自己無理也打,反正打110不收費,讓好人害怕,只能息事寧人。
想起當初我在醫院裡看到的,有個女人不停地罵人,罵完護士,罵醫生。
當時,看病的人都掛了號,坐在診室外面的等候區等著電腦叫號。
這是牙科,大多數病人的診療時間都會很長,這個女人前天來看過。
那天,她排了很長時間,到她的時候,醫生檢查過以後,告訴她,因為她的牙有炎症,只能等消炎了再拔牙。
這一天,她沒有掛號,直接走進診療室,讓醫生停下手中病人,給她看下有沒有炎症,要不要排隊。
醫生直接拒絕,護士過來請她出去,她不理,拿著手機拍照。
一邊拍,一邊發出語音到網上,說醫生、護士不作為,都是庸醫,同時說出醫院的名字,又走近醫生看他的工作牌,發到網上。
醫生看了她一眼,沒有搭理。
護士也不敢攔她,寬闊的診療室裡,只有她的謾罵聲。
有位女士診好牙後起身,說了一句公道話,她就把目標盯著那位女士,跟著她後面罵。
女士爭辯了兩句,別人勸那位女士算了,女士也就離開診療室,走到電梯前,準備離開。
沒想到,這個女人看醫生不搭理她,也不可能給她看病,外面排著長長的隊。
就跟著那位女士到電梯口,邊走邊罵,還拿出手機打110,說醫院裡有人罵她,讓警察快點來。
110
安靜的人群裡,沒有人出聲指責這個女人,怕成為下一個目標吧。
後來兩進了電梯,再也沒有遇到。
可是女教師的事情,新聞依舊,我會繼續跟蹤下去。
不要被惡人利用了公眾的同情心,讓事實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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