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同事玲玲這兩天瘋狂的在公司附近找房子住,按說不應該啊,玲玲家兩套房,婆婆一套,他們結婚的婚房一套,生了孩子後的玲玲跟婆婆一起住,另一套出租中,一邊收著租金,婆婆接送孩子幼兒園,她跟老公兩口上班,幸福的小日子瀟灑的過著,就算現在搬家也應該搬到自己的婚房去,怎麼現在滿大街找房子,不問還好,一問玲玲話還沒說出口,眼淚就先撲嗒撲嗒的落了下來。

玲玲一位文靜女孩子,當時跟老公結婚時匆匆忙忙辦了婚事,原因公公有重病,趕緊結婚,讓公公安心離開, 後來公公去世,小兩口跟婆婆相處和睦,偶爾週六週日跑婆婆家相聚,吃吃飯,打掃打掃衛生,兩人由於結婚是在計劃之外,所以結婚三年後才要了孩子,玲玲懷孕後,也是會跑婆婆家,後來婆婆說,你這生孩子我照顧你也不方便,你回來跑也折騰,要不搬一起住吧,於是順利搬到婆婆家,眼看假期休完,準備上班的玲玲跟婆婆商量看娃的事,婆婆找甩出,我年紀大了,我腰疼啦,各種藉口不想看娃,兩口子一想婆婆說的也有道理一人帶娃確實辛苦,玲玲就當起了全職媽媽,這一休就是三年,與婆婆相處中的點點滴滴和心酸淚也能拉上一車,可是一旦說要搬家,人家就是賣慘,你爸死了,你們不管我,我要死在家裡誰來管,以太孤獨為理由,拒絕他們出去住,控制他們生活,玲玲向老公請求,老公更是逃避不面對,以我媽也不容易,聽我媽的吧,搬家是不可能的了。還好孩子終於送到了幼兒園裡,玲玲出來上班了,但是小矛盾還是不斷, 這不,前段因一點小矛盾,婆婆又開始作事了,玲玲忍無可忍,堅決要搬家,於是拉著老公跟婆婆商量,省得在一起相互生氣,也為了以後好好相處,婆婆一聽不樂意了,什麼意思,你們吃我的喝我的,這嫌礙事了,想搬家,好啊,你們搬吧,孩子我可不管了,我要自由。

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婆婆果然說話算話,第二天,人家找了工作,早8點前出門,晚上7點後回家,孩子一點也不管了,玲玲一邊上著班,一邊早上送孩子去幼兒園,晚上接,回到家還做晚飯,婆婆更絕的是,要做就做自己的飯,其它不管,各進各屋,玲玲想著,反正要快搬家了,婚房的租客也快到期了,忍到月底就好了。

等到月底了,玲玲準備去打掃衛生,婆婆像變戲法一樣,又開始變卦,不給婚房的鑰匙,並揚言,房子已出續租了,這一招讓玲玲氣的目瞪口呆的,更恨的招還在後頭,玲玲兩口去婚房看的時候,打不開門,老公也很意外,打電話給婆婆,不知道何時有心機的婆婆把婚房的鎖芯給換了,玲玲老公回去質問婆婆為何這樣做!

婆婆說,我的房子,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說著還亮出了房本,老公也一臉懵逼的才知道,這老媽啥時候把婚房也過戶到自己的名下了(婚房當時是公公的名買的)。

老公找婆婆想推心置腹的聊,為了以後大家都好過,還是放過我們讓我們搬出去吧,婆婆指著兒子的鼻子說,我年紀大了,你們不想管我了,可以啊,有本事了你們搬罷,不要逼我把房子賣了,我賣了房錢還要分給你妹妹(小姑子早已出嫁),兩人不歡而散,玲玲老公由於以前什麼事都聽媽的,這兩人一生氣,兒子也索性關機離家出走,這可害苦了玲玲,老公失聯2天,這婆婆黑著一臉,玲玲還要孩子上班,還要想搬家的事,這場仗打了半個月。

面對這麼逃避的老公,強勢的婆婆,可愛的女兒,玲玲幾乎處於崩潰的邊緣

玲玲說,7年,難道真的是七年之癢嗎,生活過成了現在,我卻想到了離婚。

欲哭無淚玲玲很是絕望,而此時玲玲突然發現已懷孕2月了,多麼的戲弄人,

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許多婆婆沒有家庭的界限感,孩子結婚了,有家庭了,就應該放手,什麼事都要經手,都要管,家庭很難和諧,這樣的婆婆,再加上有媽寶男的兒子,女人該是有多寒心!

玲玲說 我一天也不想跟他相處,我看到她煩,她看到我煩,讓我發現真的沒辦法再跟她相處下去了,這種人對我來說太過恐怖了,跟她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感覺提心吊膽的。

是的,玲玲眼下最重要做的事是

1.有多遠走多遠, 強勢的婆婆,一般控制慾比較強,就要求一家人都得聽她的才行,不按她的指令她就會尋死覓活。 也許住遠一點,

面對強勢的婆婆,她強你也得強,太軟弱只會讓別人知道你好欺負。

2.婆婆雖是長輩,作為兒媳,是需要孝敬尊重婆婆的。但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需要的是互相尊重,你尊重我了,我也會尊重你。

3.讓丈夫做好溝通的橋樑。

在以後的相處中,一定要儘量避免和婆婆之間的正面衝突。婆婆不聽你的話,但是聽她兒子的話呀,所以就要發揮丈夫的橋樑作用。當然這裡有一點,老公一定要跟你站在一個戰線!

表面上看,玲玲婆媳之間相處不滿,無非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深入分析來看,婆婆的“不肯放手”,才是引起矛盾的主要因素。婆婆根本沒有從母子關係中剝離出來,處處控制兒子,接著控制兒媳,導致家庭矛盾。

是時候搬家了,對於這樣的婆婆拒絕忍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