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遷中,遭遇另類“暴力”強拆,怎麼破?

  強拆一直與暴力隨行,過去幾年裡因為暴力強拆引發的自焚、車碾、暴打甚至槍殺頻頻湧入公眾視野,經過各媒體記者梳理的部分案例更是讓人瞠目結舌,彷彿帶我們重回了戰火連天的年代。隨著法治社會的進步、人們法治觀念的提升,本可以避免的暴力強拆卻以拆違的“暴利”面孔出現在我們面前……

在房屋拆遷中,遭遇另類“暴力”強拆,怎麼破?

  違章建築原本是指那些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違章建築應當由城鄉規劃部門和鄉鎮政府,對違建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違章建築進行了解、現場勘驗,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於違章建築的認定,對於確實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築應該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章建築決定書》。在這過程中不僅需要依法認定,更需要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和申辯權。但是遇到徵地拆遷,違章建築也就變了味道,相關部門的拆違也不再是對建築物合法性的單純認定,而是摻雜了更為“暴利”的目的性。

  浙江省新昌縣某村的石家兄弟因為當地拆遷項目陷入了“民官”糾紛,因為不妥協於不合理的拆遷補償被強行停水停電,後在胡律師的努力下恢復了供水供電。但他們遭遇的非法拆遷手段不僅如此,為了實現低成本拆遷目的,新昌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石家哥哥作出了《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認定其在本村實施了未經審批擅自搭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並責令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將進行強制拆除。石家哥哥原以為他們只是恐嚇,沒想到新昌縣南明街道辦事處竟於當月28日對其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看著一家人辛苦積攢下來的房屋被夷為平地,每一塊殘磚斷瓦都著實紮在了他們身上……

在房屋拆遷中,遭遇另類“暴力”強拆,怎麼破?

  在“暴利”與違法問題面前,當利益遠大於制裁時,總會有人奮不顧身的作出讓我們無法承受的事情。石家哥哥遭遇的“拆違”看起來沒有問題,沒證的房屋看起來確實不具備合法要件,但是遭遇強制拆除的房屋其實有一部分是手續齊全的老宅子,另外一部分雖然存在手續瑕疵,但也是老宅子,應當屬於可以補辦的情況。相關部門未經前期調查、勘驗核實,徑直引用《城鄉規劃法》將全部房屋認定為違章建築,為了實現拆除目的,忽略被拆遷人的陳述、申辯權利,違反法定執行程序,粗暴的執法行為已經違背了法律原則。

  對案件有了基本把控後,胡律師有條不紊地啟動了維權程序。為了打其措手不及,胡律師針對《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和強拆行為同時提起了訴訟程序,新昌縣綜合執法局和新昌縣南明街道辦事處作為行為主體,被送上了被告席。

  通過一天的激烈庭審,不僅成功撤銷了《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而且成功確認街道辦事處的強拆行為違法。

在房屋拆遷中,遭遇另類“暴力”強拆,怎麼破?

  之前,無意中聽到一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幹部說:“拆除違建如果按程序走真是太耗時間了,登記、核查、通知、催告、公告再到執行,半年可能就耗進去了,最後還可能白忙活,拆不成了。”從這位公職人員的話語中我們不難發現,其實他們不是不懂法,而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他們為了實現目的,寧願選擇先行違法拆除目標房屋,確保工程進度不受影響,而後再應對被拆遷戶的種種訴求。在他們看來,最壞的結果就是被拆遷戶選擇了正規的法律維權程序,甚至進入國家賠償程序。等到那個時候,工程已經差不多竣工,大不了給他們合理的補償就可以了。

  但是,被拆的房子可能是一家人積攢了一輩子的財產,難道為了項目需要,為了避免耗時過長就可以草率處理嗎?美國現任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他兒子的畢業典禮上說:“在未來的很多年中,我祝福你被不公正地對待過,唯有如此,你才會真正懂得公正的價值。”我們也希望那些濫用權力者有機會被不公正地對待,也許只有身臨其境才能體會廣大被拆遷戶作為弱勢群體的力不從心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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