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實施生態補水 新樂市政府發佈通告!


沙河實施生態補水 新樂市政府發佈通告!

通 告

南水北調工程沙河(北)退水閘於2020年3月17日9時10分向我市沙河生態補水,流量為每秒40立方米,在河道補水未徹底消退前,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沿河各鄉鎮(街道)、村、學校、企事業等單位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巡查工作。要進一步加大防汛宣傳力度,採取印發明白紙、懸掛宣傳標語、喇叭廣播、設置警示牌等方式,廣泛宣傳防汛搶險自救知識。教育引導危險地段群眾時刻注意汛情變化,及時開展避險自救。提醒廣大群眾特別是少年兒童,不要到河邊游泳、戲水,以免發生危險;要切實加強汛情巡查和監測,密切關注水情變化,組織力量隨時待命,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一旦發生險情,確保及時開展搶險救災,保障河道補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各鄉鎮(街道)、村、學校、各企事業單位要增強安全意識,管好、教育好轄區的村民、職工、學生,切實負起監管責任,

勸其不得在河道內進行遊泳、戲水等危及生命的活動確保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

三、嚴禁在河道內游泳、戲水、垂釣;嚴禁在河道放養牲畜;禁止在河道從事採砂、採鐵、建築等一切生產活動。對無視本通告,一經發現,依法嚴懲,並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設備、工具。因擅自在河道內游泳、戲水等入水活動造成人員傷亡者,後果自負。對不聽勸阻並尋釁滋事者,視情節輕重,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石家莊市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河道屬國家所有,在河道範圍內種植農作物、樹木或建設房屋及其他設施的單位或個人,應及時自行清除,否則由有關部門強行清除。對未經水行政部門批准隨意封堵河道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新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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