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頭條」公募債首例!海航債“突擊開會”始末:多箇中小投資者質疑會議流程違規

「金融頭條」公募債首例!海航債“突擊開會”始末:多箇中小投資者質疑會議流程違規

經濟觀察報 記者 蔡越坤“如果事後債券持有人重新召開一次會議,是否可以將這個會議的相關議案全部推翻?”

“可不可以增加一個議案,要求海航破產?”

“我們需要重新召開持有人會議,這次持有人會議完全無效,我認為根本不反映大家的問題。”

“要求開持有人會議必須進行公告,那如果你沒有進行公告,持有人會議是否召開是否就是不合法的。”

一位私募投資者提供給經濟觀察報的信息顯示,4月14日,一場“13海航債”持有人會議在上述投資人對會議合規性的詰問聲中進行。

這個公募債歷史上唯一一次僅給債券持有人半個小時提交債權登記材料並用印的事件,引發了大量債市投資者關注。事後海航集團在官方公眾號發文致歉。

讓在南方一家公募基金供職的杜華遺憾的是,他壓根就沒有來得及準備好材料,作為持有人“合規”地參加這場會議。

4月14日18:30分,準備下班的杜華收到了海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航集團”)財務部的郵件,郵件內容為《關於召開2013年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2020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杜華從業債券投資10年來,從未見過公募債投資市場中發行人主體“突擊開會”。這令他措手不及。

看到郵件標題,杜華內心有一種莫名的擔憂。因為他所在公司持有的13海航債到期日為4月15日。2017年起,海航集團流動性風險逐漸爆發。截至目前,仍然處於化解風險的緊張階段。

來不及參會

上述持有人會議審議的議案二為:本期債券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的本息遞延至2021年4月15日支付;遞延期間,遞延的本金按照基準利率計息,遞延的本息不計複利的議案。

值得注意的是,13海航債遞延支付利息如此重要的內容,而根據海航集團公告,如果投資者要參加會議,必須在4月14日當天下午19:00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準備材料送達會議召集人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以電子郵件到達會議召集人系統的時間為準。

根據海航集團通知,參加會議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少均要求加蓋公章,有的還需要逐頁簽字。例如,通知中要求,債券持有人為法人,法定代表人參加的,應發送代表人本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等;均需加蓋公章。債券持有人為非法人單位的,由負責人參加,應發送加蓋公章並經負責人簽字的授權書等,均需加蓋公章。

仔細看了通知後,令杜華感到氣憤的是,通知只給了他半個小時提交材料參加會議的時間,根本來不及。

他4月14日18:30分收到郵件,通知中要求,1個半小時後,即20:00召開持有人會議。杜華對記者表示:“公司行政都下班了,用印都完不成。”

據悉,13海航債,於2013年發行4月15日發行,期限為7年,於2020年4月15日到期,票面利息7.1%,主承銷商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債券約為3.9億元,持有人超過100個。

上述私募投資者也對記者表示,公司行政已經下班了,因為很多材料需要用印蓋章,根本來不及準備材料,同時也意味著無法參會表決。

多位13海航債的投資者對記者表示,收到通知與開會的時間間隔太短,他們來不及準備材料無法參加會議。

另據記者查詢,中國債券信息網上《關於召開2013年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會議的通知》,掛網時間為4月14日21:01。晚於20:00的會議召開時間。

不僅如此,召開會議1個小時間內,海航集團要求13海航債的持有人應於2020年4月14日21:30前將表決郵件送達指定郵箱,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的持有人,視為“棄權”。

會議結束後,杜華與上述私募投資者均認為,海航集團時間設置違規,審議決議應該判定無效。

會議“翻車”

儘管未來得及提交材料,意味著表決可能無效,杜華還是用13海航債其他投資者分享的進入會議的方式,參加了騰訊會議。

令杜華難以印象深刻的是,此次13海航債的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簡直是一次大型的“翻車”現場。因為會議開始後,投資者不斷質疑海航集團召開此次會議“不合法”。

其中,據杜華證實,會議現場投資A提問:“如果事後債券持有人重新召開一次會議,是否可以將這個會議的相關議案全部推翻?”

投資B提問:“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中明確,針對沒有公告的議案,是不允許進行表決和投票的。那麼現在的這兩個議案其實在之前,至少在公開信息渠道上都沒有進行公告。那麼這兩個議案現在進行的表決是否具有合法性?請主承銷商做出說明。”

根據記者瞭解到,中國債券信息網上《關於召開2013年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會議的通知》,掛網時間為4月14日21:01。

對此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表示:“首先是我們已經將公告的內容第一時間就上傳到上交所的網站,但是由於他們網站披露的通道關閉的比較早,所以沒有及時發出去,另外我們進行彌補的一點措施,就是我們發行人是跟全部債券持有人,我們拿到上交所的債券持有人名冊上的所有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聯繫方式給大家打電話,包括髮郵件,都是通知到了的。”

隨後,另一位投資者C提出質疑,這個議案其實並沒有以公開的方式進行公告,而且這是公募債,不是私募債。公募債它所謂的公告就是應該在上交所指定和證監會指定的披露渠道去披露,證監會和上交所都是有明確規定的。

儘管會議期間,仍然有很多投資者有提問需求未被滿足,但是,海航集團代表陳女士表示:“我們此次的會議可能到此就要結束了,非常感謝大家,也希望大家繼續耐心的支持海航集團,謝謝大家。”

參加完此次會議,4月14日晚杜華立刻發郵件給海航集團財務處,拒絕兩個議案的要求。但是,因為在4月14日21:30前資料未提交齊,杜華無法確定自己的投票是否會被採納。

議案獲得通過

讓杜華們意外的是,4月15日下午,海航集團公告,13海航債持有人會議的遞延支付本息等獲得了通過。對此,杜華對經濟觀察報稱,非常無奈,感到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根本沒得到保障。

根據海航集團的公告,同意遞延支付一年本息議案的債券持有人共計3名,合計持有“13海航債”面值總額共計3.45億元,佔本席會議債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98.26%;反對29名;棄權票0張。本議案獲得通過。

杜華表示,13海航債的投資者人數超過100人,而此次參加會議的人數僅僅為32名。充分說明了很多投資者未來及提交資料,也沒有投票權。

上述私募13海航債的投資者也認為,中小散戶的權益未得到保障。

杜華猜測,13海航債的3個大戶持有者可能是海航的關聯者,或者銀行持有者,提前溝通好了展期。或許正是因為此,13海航債的散戶投資者才被“無視”。

而且,更加令杜華及上述私募投資者氣憤的是,此次參會律師——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表示,“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經北京市環球律師事務所見證並出具了專項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期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募集說明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有關約定;本期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期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4月15日當天,15海航債暴跌25.75%,報價僅為29.10/張。對此,杜華表示,很多投資這都擔心海航後續無法兌付,引起恐慌拋售。

上述私募投資者亦認為,此次海航如此操作,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案例。以後,機構投資者小額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動力會降低很多。

對此,4月15日下午16:00左右,經濟觀察報採訪了13海航債主承銷商安信證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請聯繫海航集團與債券代理人工商銀行,後續召開情況履行職責更多的是在債券代理人。”而記者進一步提問關注主承銷商應該履行的職責時,該負責人並未回覆。

記者也多次撥打了海航集團公告中披露的電話詢問13海航債關於散戶不同意議案的情況,截至發稿仍然未接通。

海航致歉

4月15日凌晨,海航集團在官方公眾號發文致歉;但“13海航債持有人會議的遞延支付本息等獲通過”這一事實並未改變。

海航集團表示,自流動性危機以來,積極化解相關債務風險,得到廣大債權人的理解與支持,在此深表感謝。本集團對所有債務都高度負責,積極努力化解,尤其對公開債券市場的債務一直本著積極態度處置。

因新冠肺炎疫情疊加影響,集團航空、旅遊、酒店、商業等相關主營業務經營受到很大影響,雖然多措並舉全力推進復工復產,但短期內經營難以恢復到去年同期水平,現金流壓力巨大。

海航集團稱,為妥善應對疫情影響,維持企業可持續經營,擬與4月15日到期的“13海航債”債券投資人協商,對到期本息進行延期一年兌付,具體兌付方案以與投資人協商一致的意見為準。

對於13海航債的要求投資者參加會議的時間設置,海航集團表示,直至4月14日,一直與主要投資人協商展期事宜,並通過召開投資人電話會議方式進一步溝通並對展期方案進行表決。由於投資人數量較多,會議通知和準備工作存在一定不足,使得會議程序較為倉促。

海航集團表示,在此,向全體投資人深表歉意。在債權人會議投票完成後,將如實披露相關信息。以後,我司將吸取此次經驗,更加公開透明的披露相關信息,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

4月16日早晨,海航集團再次發文致歉。海航集團表示,4月15日中午,海航集團執行董事長顧剛召集公司高管會議。就近期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同時,就海航集團與主要投資人協商“13海航債”展期事宜中出現的問題請財務部門就相關情況進行說明,對財務總監及相關人員提出了嚴肅批評。

海航集團稱,自集團流動性危機發生以來,海航集團對公募債的兌付一直高度關注。但是,此次集團財務部門沒有做好具體組織工作,對債務兌付困難預告不充分;財務部門沒有按照集團要求和債權人進行順暢溝通,工作倉促,沒有誠意;在利用網絡會議系統時,沒有做到自己最後退出會議,對參會人員不夠尊重;財務總監作為具體負責人沒有親自參與、親力親為,沒有做到守土有責;重大事項發生後,沒有第一時間向相關領導彙報,敏感性不足,導致信息傳遞失真等。

據記者瞭解,不僅13海航債,目前海航集團多隻債務發生了延期支付本息的情況。

不久前,4月10日,海航集團公告稱,將“16海航集團可續期債01”於2020年4月14日應付的12440.00萬元利息進行遞延支付,遞延利息在遞延期間按當期票面利率累計計息。

目前,海航集團的債券評級仍然為AAA。13海航債評級機構為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未對海航集團作出評級調整。

多位投資者均質疑,海航集團債券遞延支付,AAA評級不符事實。杜華也表示,海航集團仍然是AAA評級,是破壞了公募債市場的評級規則。

Wind資訊數據顯示,目前海航集團存續債券規模為140.09億元,存量只數為7只,其中,多為1-3年內到期。

此前,關於海航集團的債務處置,2月29日,海航集團官網宣佈,海南省政府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派出專業人員共同成立了“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聯合工作組將全面協助、全力推進本集團風險處置工作。

海航集團表示,自2017年末爆發流動性風險以來,在各方支持下,海航集團積極開展“自救”,但未能徹底化解風險。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疊加影響,流動性風險有加劇趨勢。

(應採訪者要求,文中杜華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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