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殊荣

4月16日,兰州市检察院隆重举行荣获“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此殊荣让兰州市检察院成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据了解,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秉持“低碳、环保、节能、创新”的理念,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日常管理、节能改造、严格考核等六个方面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通过持续有力创建工作,能效建设步入了管理制度化、节能规范化的良性运行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十二五”期间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量下降11%的总目标。

据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兰州市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甘肃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而被授予“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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