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唯品會加入京東天貓“二選一”訴訟

拼多多、唯品會加入京東天貓“二選一”訴訟

11月6日消息,據澎湃新聞報道,京東起訴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後,拼多多、唯品會兩大電商平臺也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據相關訴訟材料顯示,京東曾於今年9月12日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通知唯品會、拼多多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唯品會及拼多多又在9月26日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而據最高人民法院此前10月9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案件管轄權異議裁定書顯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了天貓提出的“案件應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主張,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拼多多、唯品會加入京東天貓“二選一”訴訟

這也意味著,京東起訴天貓“二選一”一案或將進入實體審判。據瞭解,2015年,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逼迫商戶二選一”,將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訴至法庭。

其中,京東叄佰陸拾度公司為www.jd.com網站的所有者和移動版APP的著作權人,京東貿易公司是京東網站的技術服務提供者;阿里巴巴公司是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的最終實際控制主體,則是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經營的天貓平臺以及淘寶平臺的最終實際控制主體。

京東訴稱,2013年以來,三被告不斷以各種手段實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在天貓商城開設店鋪的服飾、家居等眾多品牌商家不得在兩原告運營的京東商城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臺開設店鋪進行經營行為(以下簡稱“二選一”行為)。

京東方面認為,三被告在中國大陸B2C網上零售平臺市場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包括“二選一”行為在內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損害了中國B2C網上零售平臺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侵犯了兩原告、商家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三被告應當對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此,京東方面請求法院:1.確認三被告在本案所確定的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判令三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3.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連帶賠償因其實施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給兩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4.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5.判令三被告連帶承擔兩原告在本案中為維權而支付的合理開支。

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拼多多和唯品會的加入,或將使這起“二選一”訴訟進一步升級。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指對他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申請參加訴訟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的人。

值得關注的是,京東、拼多多和唯品會背後均有騰訊的身影。公開數據顯示,騰訊持有京東17.8%的股份,位列第一大股東。與此同時,騰訊還持有拼多多18.5%的股份,為第二大股東。唯品會方面,騰訊今年3月斥資逾400萬美元增持唯品會股票,持股比例從7%增至8.7%。

“東貓”之戰頻繁引發關注的背景之一,是當前電商行業對於“二選一”的爭議。此前不久阿里、京東、拼多多的相關高管也多次在公開場合發表自己看法。此外,《電商報》注意到,就在昨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集京東、阿里、拼多多、唯品會、雲集等20多家平臺參與“規範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並談及“二選一”問題。

座談會指出,互聯網領域 “二選一”“獨家交易”行為是《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同時也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既破壞了公平競爭秩序,又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市場監管總局還表示,將繼續密切關注相關行為,對各方反映強烈的“二選一”行為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東貓”之戰尚未塵埃落定,但從行業的角度來說,司法如何界定電商平臺在競爭中的支配地位將對電商行業的持續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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