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連破3起野生動物相關案件,繳獲國家級保護動物若干

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案件

3月6日,青浦警方與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青浦區林業站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人員,在楊浦區清源環路一小區民宅內抓獲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嫌疑人屠某,在民宅內當場查獲綠頰錐尾鸚鵡2只。經查,去年11月屠某通過貼吧以300元人民幣的價格在網上購得一對綠頰錐尾鸚鵡。

青浦连破3起野生动物相关案件,缴获国家级保护动物若干

警方查獲的野生動物

經上海市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鑑定,上述鸚鵡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現犯罪嫌疑人屠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青浦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非法飼養野生動物案件

3月18日,青浦警方與青浦區林業站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人員根據相關線索,在黃浦區陸家浜路一小區民宅內抓獲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嫌疑人項某。項某在40多平方米的民宅內飼養了數百隻鳥類,民警當場查獲非洲灰鸚鵡1只(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和尚鸚鵡2只和綠頰錐尾鸚鵡1只(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青浦连破3起野生动物相关案件,缴获国家级保护动物若干

警方查獲的野生動物

經查,2011年3月許,項某在本市某公園集市向一陌生男子以3000元的價格購得非洲灰鸚鵡1只,後又在上址通過用自己飼養的芙蓉鳥(非國家保護動物)交換的方式,獲得和尚鸚鵡2只、錐尾鸚鵡1只,後將上述4只鸚鵡飼養在家中至今。現犯罪嫌疑人項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3月19日,青浦警方與青浦林業站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相關人員,根據線索在青浦區盈港路一小區別墅內查獲蒼鷹、雀鷹、灰背隼各1只,經林業部門初步認定,上述鳥類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辦案民警依法將涉嫌非法捕獵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嫌疑人曹某、孫某、費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審訊,2019年期間,曹等三人結夥至青浦金澤鎮某村樹林中,從他人設置的鳥網中捕獲三隻老鷹。現犯罪嫌疑人曹某、孫某、費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獵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所有列入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私人都不能買賣和飼養。本市野生動物保護部門表示,野生動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佳餚,不是掌中的可愛萌寵,更不是用以攫取非法利益的交易工具。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任何無視國家法律的以身試法者,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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