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五增強”規範執法記錄儀使用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百姓生活網雅安訊(楊淞豔 記者 羅陽)為進一步加強民(輔)警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勤人員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因執法造成的投訴,消除民警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以現場執法記錄儀規範化使用管理為切入點,加強教育培訓、規範運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保護群眾合法利益和執勤人員自身權益。

一、增強“思想”意識。為促使規範化使用執法記錄儀和擴大執法記錄儀應用時效,大隊定期組織全體民(輔)警認真學習執法記錄儀規範化使用規定,要求全體人員進一步增強科技強警理念,牢固樹立執法證據意識、切實發揮執法記錄儀在固定執法證據、加強執法監督、保障合法權益、提高執法質量方面的作用。

二、增強“責任”意識。按照“誰佩戴”“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具體使用管理責任人,要求執勤人員在查糾處罰、勘查事故現場、詢問當事人等各環節中必須佩戴執法記錄儀,對執法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攝錄過程的完整。

三、增強“取證”意識。嚴格落實現場執法記錄儀使用紀律,充分發揮現場執法印象記錄設備的作用,完善錄音錄像資料,夯實證據基礎,真正做到對違法行為、查糾處罰、事故現場全過程拍攝取證,記錄完整音像資料,固定證據,防止當事人非正常投訴,提高執法工作震懾力和公信力。

四、增強“保存”意識。嚴格執法記錄儀資料上傳,執勤人員下班時必須將執法記錄儀上傳至數據採集站,切實做到及時錄入、妥善處理。遇到有當事人對執法流程有異議或遭受不發侵害、妨礙執行公務等有必要保存執法過程的,須固定保存、並備份數據,有效避免出現因反饋不及時等問題造成的信訪投訴事件。

五、增強“監督”意識。嚴格要求各中隊要加強對民警日常使用執法記錄儀的督促檢查,將執法記錄儀管理使用作為今後工作督導檢查的重點內容,對發現的不規範使用執法記錄儀問題,形成通報、責令整改。

(來源:雅安市蘆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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