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嶽:化解兩起長達十餘年的政企矛盾糾紛

安嶽:化解兩起長達十餘年的政企矛盾糾紛


  4月7日,記者從安嶽縣法院獲悉,該院成功調解兩件涉民企與地方政府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二案原告均為建築公司,分別於2004年9月、2006年1月與被告安嶽某鎮政府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由建築公司為該鎮修建公路。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致合同未能全面履行。經結算,雙方達成約定,由鎮政府分期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由於鎮政府僅支付工程款本金而未支付利息,二建築公司分別遂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後,該院立即啟動涉民工、政府等維穩案件的研判機制,迅速組織經驗豐富、審判能力強的法官組成團隊,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該案進行分析研究,決定分頭對接鎮政府和建築公司,採用庭前介入的方式對該案進行調解。在承辦團隊的積極溝通協調下,經過三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


  該案的成功調解,不僅公平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化解了困擾該鎮十餘年信訪老案,做到了案結事了,有效推動了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


  (龔軍 四川法治報記者吳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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