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新建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項目


【政務】新建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項目

新建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項目選址

項目名稱:新建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項目

建設地點:威遠門路與北外環路十字西北角。

項目總投資(萬元):14347.9000

開工時間: 已開工

計劃工期:720日曆天

建設規模:

建築面積24760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層,建築面積為21760平方米,地下一層,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

建設內容:

包括土建及室外配套工程。

【政務】新建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項目

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效果圖

【政務】新建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項目

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用房正視圖


項目背景:

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於1988年,該院辦公地位於英雄北路東側,現有辦公人員388人,佔地面積約6332㎡,建築面積為7247㎡,其中,辦公用房建築面積1518㎡、法院審判法庭及附屬用房建築面積5729㎡。現狀辦公場地已無法滿足當前審判工作實際需求,法院現狀東臨捉馬村村民住宅、南臨晟通汽修廠、西臨英雄北路、北臨潞卓廣場;

中級法院處於長治機場航空管制範圍內,航空限高為24m,法院建設項目沒有改、擴建空間,該建設項目需另行選址進行新建。

根據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年審理案件統計資料顯示,該院近年來案件呈現逐年遞增趨勢,2016年審理案件在7500件以上,2017年十個月內審理案件現已超出7500件,預計至年底審理案件將超出8000件,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該院年審理案件還會增加。

依據《人民法院法庭建設標準》年審理案件在3600件以上執行一類標準建設,需審判業務用房建築面積21760㎡;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要求,辦公及配套用房建築面積應為12629㎡;考慮信息化、智能化的發展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需增加用房建築面積3000㎡;依據《人民法院法庭建設標準》第十八條規定:年審理案件特別多的法院,其建設規模,可在該級一類面積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根據該院年審案件情況,該院屬於年審理案件特別多的法院,該院審判業務用房需增加建築面積約3500㎡,合計項目建設總建築面積約40889㎡(建築面積規劃與招標信息不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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