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登記,商標的雙層保護傘

越來越多的申請人在註冊商標的同時考慮登記版權,商標和版權看似並無太大關聯,其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版權登記,商標的雙層保護傘

很多客戶註冊商標的時候,代理方會建議客戶同時進行版權登記,許多人會有疑問,我的商標並不算什麼藝術作品,而且商標註冊後已經有商標法保護了,還需要去做一次版權登記保護嗎?

實際上,版權註冊對客戶來說確實有必要。

很多人都有一個思維誤區,認為擁有了該商標的商標權等同於擁有了該商標的版權,但是事實是擁有該商標,卻也未必擁有該商標的版權。如果想要同時擁有該商標的商標權和版權,在註冊商標時,必須做版權登記。

商標權和版權兩者之間有很大區別,不是專業的商標代理人士根本不會在意兩者的關係。

版權又稱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圖片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其保護的是著作權人在文學、藝術、科技領域具有獨創性的智力創作成果。與國內商標採用的註冊在先原則不同,著作權是在作品完成時就自動產生的,並不需要特別的程序。但要證明自己就是某個作品的原創作者在法律實務中往往非常困難,因此版權登記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版權登記有利於保障商標權利的穩定,防止只註冊商標導致的權利缺失。

版權登記,商標的雙層保護傘

當商標的設計者和商標註冊人為同一人的時候,從法律上講,是不會產生權利衝突的,但如果二者非同一個人,或者兩者為同一人但是無法證明的時候,權利衝突就產生了,這種情況下,商標的註冊很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為一件委託作品,或是職務作品,沒有進行版權登記則難以證明其歸屬權,無法確定原始權利,就會給權利人主張權利造成極大的困難。而版權登記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因為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權登記證書內容的相反證據,否則,持有登記證書的一方將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認定是作品的著作權權利人。

版權登記,商標的雙層保護傘

另外,商標權的保護是有限定的,尼斯分類45類,商標註冊在哪一類就只受該類的保護,如果你的商標沒有全類保護,對方可以在其他類別申請註冊,即使別人的商標跟你的商標很近似(只要照搬的不是馳名商標),商標法對此也無能為力。而版權是跨類別保護的,所以註冊商標的同時申請版權對於商標所有人來說是智慧之舉。

然而,有些人覺得,作品自完成之日起就擁有著作權,既然都擁有了,還登記幹什麼?雖然版權自帶保護功能,但這種保護在需要提供證據確權時是無法起到作用的,這也正是它的弊端所在。為了對我們的版權進行保護,最好的方式還是要進行版權登記,特別是商標,先做版權登記的,能夠在後續註冊過程中避免很多問題。

所以,歸根結底,當我們在註冊商標的時候,為自己的知識產權做保護的時候,一定要請專業的人士或是摸清楚,什麼才是最適合自己的,什麼樣的保護才是最全面,最保險的,不讓他人有可乘之機。為自己的知識財產增添一份雙保險!

如果對這方面有所疑問或是想諮詢瞭解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目前是否有所遺漏可以在本頭條號留言哦,或是VX搜索熊級平臺,會有專業的人士免費手把手地為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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