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確定減稅降費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按50%減徵“六稅兩費”

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迅速出臺一系列政策,明確減稅細節。

為充分釋放減稅降費紅利,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微觀主體活力,1月30日,山東省財政廳和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19〕6號)(以下簡稱通知),確定按國家最高幅度落實地方稅費減免政策,對全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徵50%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青島市確定減稅降費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按50%減徵“六稅兩費”

1月31日,青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聯合轉發《通知》,明確要求各區、市局財稅部門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對青島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幅度減徵“六稅兩費”,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優惠政策。

對於增值稅小規模物流企業,既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3號)規定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並且在此基礎上,疊加我省對城鎮土地使用稅採取減徵50%的優惠,減免幅度高達75%。

實施期限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