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用好“四種形態” 防“未病”治“小病”

去年,河口縣紀委監委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的不同情形對症下藥,做到“無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切實做到反腐敗全覆蓋、無禁區、零容忍。

  進一步規範體驗式監督途徑、流程,細化操作,明確工作紀律要求,防止監督隨意性。同時建立精準糾正偏差的校正機制,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通過下發意見建議書點出“病灶”及漏洞,提出整改意見及期限,定期開展“回頭看”。

  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緊盯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抓早抓小,層層設防,對觸犯紀律的嚴肅處理到位,堅決防止小錯釀成大錯。2019年,縣紀委監委共處置問題線索105件,同比增長69.35%,立案42件,黨紀政務處分33人。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50人次,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17人,佔78%;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置22人,佔14.7%;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置3人,佔2%;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置8人,佔5.3%。

  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2019年,縣紀委監委共對14名黨員幹部進行教育警醒,其中對8名受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讓他們消除顧慮,重振精神,把包袱變成動力,在各個工作領域充分發揮各自所長。

原標題:河口:用好“四種形態” 防“未病”治“小病”

審核:周健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