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這兩天發了一系列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文章,有疑問的人也很多,其實這也反應出大家都對這個事情的關心。確實,個人所得稅彙算涉及到每個取得綜合所得收入的人。

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提問的人多了你就會發現各種問題都有,五花八門,腦洞大開,經常會有一些不按套路出牌的問題搞的我瞬間蒙圈。

  昨天有個朋友問我,"二哥,我們員工退的個稅公司如何入賬?退回的個稅是否影響個稅手續費的基數,申請手續費時候是否需要減去這部分?”

  你看看這個問題,問的角度真的是不按套路來。對啊,大家都在說退稅,交稅的時候你企業在做賬,退稅的時候你做賬嗎?交的稅你按2%比例退了手續費,退的稅是不是要抵減出來?

  這種問題就是典型的一瞬間蒙圈,仔細冷靜一下也不是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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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們來看看退的個稅公司入賬的問題,很顯示,公司是不用做賬的,這個和公司毛線關係都沒有。

  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個稅的納稅人是居民個人,理論上個人取得收入都是應該自行申報納稅的,比如理論上,二哥從企業取得工資10000,這10000企業應該全部發給二哥,二哥再自己算個稅申報,自己從這10000塊裡面拿點出來交稅,企業賬務上是不會體現你交多少個稅的,企業只需要直接把這10000計入相應成本費用即可。

  但是實際呢?我們做財務的都知道,企業是會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這10000企業支付時候要算一下應該預繳多少個稅,然後扣下來剩下的再發給二哥,扣下來的個稅企業在以扣繳義務人的身份進行申報繳納。所以,我們的財務賬上會記錄這個代扣代繳的過程,這個過程僅僅體現一個資金流動,不影響企業計入成本費用的金額,這部分還是10000,而體現這個過程用的科目就是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計提工資時

  借:有關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發放扣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月初15日前申報繳納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所以,個稅在公司賬務上體現實質上就是記錄企業一個代扣代繳的過程,企業扣多少就申報多少,最終這個科目期末餘額為0。

  那麼對於個人所得稅彙算來說,個人自行申報,錢也退到個人綁定的銀行卡里面,這個過程和企業並沒參與了,企業也不用記錄這個資金代扣代繳的流程,還記啥賬呢?就算有人委託單位集中申報,退稅也是直接退到個人銀行卡,這個也和企業賬務沒任何關係。

  再看看退稅影響手續費比例嗎?自然也不影響哈,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所扣繳的稅款的2%,體現也是扣繳這麼一個過程,我實際扣繳過這麼多稅,我就按照這個申請手續費,至於納稅人申請退稅了,這個並不影響企業扣繳這個動作產生的基數。

  所以,個人退稅,企業不用做賬,也不用從三代手續費中把這部分減除。

2

  正常情況下,我們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這個科目,借方支付都應該和貸方代扣一一對應的,如果你沒對應,那肯定就有問題。

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比如貸方大說明你發工資扣員工扣多了,你實際申報繳納沒交那麼多,那麼多餘的這部分是不是你就應該退給員工。

  比如,這次彙算有些朋友就發現,自己個稅APP上的已交個稅比工資條上扣的個稅少,這種就有可能是支付方在發工資時候扣的多,但是實際在申報系統申報時候系統算出來的比扣的少。

  二哥舉個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有些公司算錯個稅導致發放時候扣多,但是實際申報沒那麼多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2019年開始,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我們是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照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餘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如果你在1月發放工資時候,工資表依舊在按照老辦法,以除以12的單月稅率表來扣繳員工工資薪金的個稅,就會導致在申報時候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計算出來的個人所得稅比工資表上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少。

  1、這樣說你可能還有點模糊,我們以一個實際案例來看看,你就清楚了。

  二哥2019年1月應發工資是15000,按照實發工資8%扣除養老保險、2%扣除醫療報銷、0.4%扣除失業保險,12%扣除住房公積金,

暫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錯誤的算法

  第一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所得額=收入-養老等扣除項-減除費用

  =15000-(1200+300+60+1800)-5000=6640

  第二步:以應納稅所得額去對應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得出應納稅額=6640*10%-210=454

  正確的算法

  第一步: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養老等扣除項-累計減除費用

  =15000-(1200+300+60+1800)-5000=6640

  第二步:以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去對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6640*3%-0=199.20。

  所以,你看你多扣了職工454-199.20=254.80的個稅。

  2、如果出現這種請,你就會發現,你做工資表時候自己算出來的到最後申報時候自動算的個稅差了!

  怎麼辦?我們分別從個人所得稅申報和企業賬務處理兩方面來看看,這個實質問題就是多扣了職工的個人所得稅。

  申報

  這種情況申報應該按正確的方式申報,也就是按累計預扣法方法計算申報。

  賬務處理

  申報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和工資發放時候扣職工的個人所得稅產生差異,這部分應該退還給職工,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還是以二哥的情況為例

  計提時候

  借:管理費用-工資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5000

  發放時候,我們就會計算出個人所得稅,並扣下來,同時把職工個人應該負擔的三險一金也扣下來。

  借:應付職工薪酬 1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54

  貸:其他應付款-三險一金 3360

  貸:銀行存款 11186

  申報繳納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99.20

  貸:銀行存款 199.20

  這裡注意,你支付工資時候按工資表自己算的個稅錯了,賬上代扣下的那就也是錯的,但是實際申報繳納時候需要按正確的繳納,做完後,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方還有餘額,如下圖。

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並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所以,賬務處理上,直接把多扣的退還給職工即可,當然你也可以留在賬上,暫不做賬務處理,抵減以後月份需要扣的個稅。

  如果退給職工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54.80

  貸:銀行存款 254.80

會計人問我,個稅彙算退的稅,公司如何做賬?影響個稅手續費嗎?

  退了職工後,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就平了,企業和職工互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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