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週末到公園划船,8點從租船處出發,計劃不超過12點回到租船處。已知租船處在河道中游,河道筆直,河水流速1.5千米/每時,划船時,船在靜水中的速度是3千米/每時,每划船半個小時,小強要休息10分鐘,讓船順水漂流,問小強的船最遠可離租船處多少千米?
解:
3+1.5=4.5
3--1.5=1.5
由速度1.5:4.5=1:3
可得出對應時間比為
3:1
途中休息時間為:
240÷(30+10)=6次
180÷40=4次...20
6--4=2次
不考慮途中休息:
逆水:
3×1.5=4.5
順水:
1×4.5=4.5
加入途中休息時間:
4.5--40/60×
(1.5+1.5)=2.5
4.5--20/60×
(4.5--1.5)=3.5
3.5--2.5=1(千米)
1÷(1+3)=0.25
2.5+0.25=2.75(千米)
或:
3.5--0.25×3=2.75(千米)
驗算:
0.25÷1.5×60=10(分)
逆水:
180+10=190(分)
順水:
240--190=50(分)
或:
60--10=50(分)
逆水:
(190×1.5--40×3)÷60
=2.75(千米)
順水:
(50×4.5--20×3)÷60
=2.75(千米)
計算原理分析:
順水多3.5--2.5=1千米。現在減少順水時間將其增加到逆水時間裡,可以讓往返里程相同。兩者相比,順水減一份時間給逆水,逆水會增加1×1=1份里程,順水則會減少1×3=3份裡
程。一方增加1份,另一方減少3份,實際差額為4份。將現在的差額1千米分成4份,逆水加一份,順水減3份(實際是保留1分),雙方里程就相等了。這裡的根本原理是時間發生了變化,逆水增加的里程÷速度=增加的時間。總體時間是確定的,逆水增加多少時間順水就會減去多少時間。增減的時間數字相等,但由此帶來的里程變化則是1:3,因為它們的速度比是1:3。這樣也可以理解上面的逆水+1份時間會+1份里程,順水--相同的時間會--3份里程。是3倍,多2倍,共4倍。差額÷4也就好理解了。注:由以上順水行50分鐘(其中要休息20分鐘)、逆水行190分鐘(其中要休息40分鐘)可得:小虎應先逆水後順水行船。如果先順水行船,只有50分鐘,不足80分鐘也就不存在休息2次(共20分鐘)問題,與上述算式不符,如果先逆水行船190分鐘再轉向順水行船,每隔30分鐘正好可以休息10分鐘,與題意和算式均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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