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建立“五級”林長制體系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日,省林業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省直各有關單位徵求意見建議。在充分吸納各單位意見建議基礎上,省林草局對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已面向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州政府及國家林草局開展第二輪意見徵求工作。

據瞭解,林長制是以嚴格保護管理森林等資源、維護生態系統穩定為目標,以強化各級領導幹部屬地管理責任為核心,構建屬地負責、黨政同責、部門協同、全域覆蓋、源頭治理的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的長效機制,而林長制正式納入新修訂的《森林法》,也為我省全面推行林長制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我省擬於2020年底,建立起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林長制體系。計劃到2025年,建立起體系健全、保護管理制度完善、上下層級政令暢達、部門聯動有效、監督考核及績效評價科學的林長制運行體系。到2035年,建立起體系高度完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森林生態功能更加完善、森林生態效益更加顯現的林長制體系。

下一步,省林草局將在充分調查研究、借鑑典型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緊密有序地做好推動我省林長制建立的各項基礎性工作,提前謀劃,抓好後續配套制度體系的研究制定等工作,確保我省林長制穩妥有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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