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住性侵兒童的黑手

知名媒體《南風窗》,於4月9日在網上發佈了名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的文章,文中描述年僅14歲的受害者被養父鮑毓明性侵長達三年,這三年時間中鮑毓明將受害者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不讓她上學,禁止她與外界接觸。


據稱,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後選擇報警,但連續兩次報警都以證據不足為由撤案,這讓走投無路的受害者直接選擇跳江自殺,自殺未遂後在媽媽的幫助下選擇回老家南京報警,這一案件才被曝光。

事件一經曝出,立刻在網絡上掀起了巨浪。網友們紛紛要求警方嚴懲這位“養父”。微博大V、明星,例如韓紅、章子怡、李冰冰、姚晨、周迅、馬伊琍等女明星,及吳亦凡、楊洋、高曉松等男明星也大力發聲,盼真相大白:

擋住性侵兒童的黑手


擋住性侵兒童的黑手


偏偏就在一週前,健康界剛發表過一篇文章:

《男幼師性侵兒童曝出,誰的童年必須留下悲傷?》


國內“N號房”的事情還未落幕,又曝出了如今更令人心寒的事件。

擋住性侵兒童的黑手


從網友們的留言中可以看出,憤恨的怒火已經溢出屏幕。


令人痛心的性侵兒童事件,為什麼總是“扎堆”曝出?


因為一直都在發生。

為什麼一直都在發生,罪惡之源又在於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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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戀童癖?

這起案件讓“戀童癖”這一十分隱匿的心理走入大眾視線。“戀童癖”是以未成年為對象獲得性滿足的一種病理性性偏好。戀童癖性慾指向的範圍一般是青春期以前或未發育的兒童。兒童性侵是一個嚴重的、普遍存在的問題,在臨床、社會、道德和法律等方面都有很大影響。它通過對兒童的性剝削,給成年人帶來滿足感,包括性交、強姦、暴露、窺淫癖等

曾經有戀童癖者大衛·戈德堡在《大西洋月刊》上發表《我,一個戀童者》,疑問“為什麼自己是一個戀童癖者”。這個問題在現有的科學發現上解釋為戀童癖者大腦中的“白質”異於常人:灰質負責接收信息,白質負責發出指令,白質異常表明戀童者看到兒童而產生的性慾而不是正常人所見到的性慾。正因如此,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十版中將“戀童”定義為“一種對兒童,通常為發育前或青春早期的男孩或女孩的性偏好”。

2013年5月,由美國精神病協會發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第五版中將戀童癖和窺淫、性施虐等一同歸入性偏好異常症中,在診斷特徵中第一次將戀童定義為一種“性取向”,前提是戀童的取向本身沒有對本人造成精神壓力,以至於不能正常行使社會職能,以及戀童者本人從沒有在任何程度上猥褻過兒童,否則戀童就不再是一種取向,而是一種精神失常

北京回龍觀醫院精神科副主任醫師童永勝表示,戀童障礙病因不明,可因人格特質(如反社會型人格)、環境、遺傳與生理因素的綜合作用引起。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是男性戀童障礙的危險因素之一。反社會型人格與戀童之間可能存在交互作用。具有戀童和反社會特質的男性對兒童實施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


如何保護孩子?

被戀童癖侵害的孩子,會留下一生的心理陰影,也就是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是由不尋常的災難和威脅引起的精神病態,一般在創傷後發生的數天或者數個月內發病,病程最長甚至會持續數十年。他們會恐懼正常的親密身體接觸,性慾減退、性取向甚至都會改變。也可能轉化為無止盡的焦慮和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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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爐》劇照

韓國電影《素媛》中,素媛被性侵後,因為心理陰影,一度不肯和自己的爸爸親近。爸爸只好躲在玩偶服裡,默默保護自己的女兒。

一些國家已經實施了非常嚴酷的刑罰,來懲治侵犯兒童的罪犯。2003年以來包括捷克、波蘭、俄羅斯、韓國等一些國家,立法對一些諸如強姦幼女的犯人進行化學閹割。化學閹割是用注射藥物的方式減少男性荷爾蒙,抑制性衝動的方法

在美國亞利桑那州,一旦被發現擁有15歲以下兒童的色情照片,最低刑期是10年有期徒刑。

韓國《熔爐法》規定,性侵殘障者或不滿13歲的幼童,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並廢除公訴期;對殘障者性暴力犯罪的,刪除了“不能反抗”的構成要件;強姦犯罪的處七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強制猥褻犯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緩刑;從事殘障人保護及公益事業的人員,對殘障者實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標準的基礎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嚴懲。

而我國《刑法》規定,猥褻婦女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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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反虐組織Gegen Missbrauch的海報

立法完善仍需要時間,家長們一定要時刻記住:孩子的身體屬於他自己,他對親密接觸有權利說“不”。成年人也不可以把孩子的裸露相片傳播到網絡平臺,不要輕易把孩子交給外人。

本文綜編自南風窗、較高端人類、新浪浙江新聞、百度百科、中國新聞週刊、人民法院報、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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