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命中遇到 “难忘” 的人是她?还是他?

你生命中遇到 “难忘” 的人是她?还是他?

那年,家乡发了大水,她三岁。

是个女孩。

已经学会了做饭、洗碗、喂猪和放牛。

跟周围人一样的有很多,其中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她脸上那一块青红色胎记。

在后来屈指可数的日子里,她常常为此苦恼、自卑,甚至是想死。她虽极力掩饰,但奈何实在明显。

她有父母,却不在家,只有年时才得以见到几面。

全年所有时间里,她跟又聋又瞎的外婆住在一起,由于她没有视力,于是她寸步不离,充当她的拐杖和眼睛。

两年之后,上了小学。

理所当然的,她被同学形象地唤为青面兽,由于家里没有电视,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个称呼是什么意思。除此之外,他们还嘲讽她的衣着,以及她午餐带的芋头。

芋头明明很好吃。她从愤怒再到后来渐渐习以为常,这期间没花她多少时间。关于学习,她的悟性很差,加之心思不在于此,更无时间学习,她成绩被同龄人远远甩出一大截。

任课几个老师脾气并不是很好,也逐渐对她失去耐心。她经常挨骂,挨板子,一天最期待的是就是放学回家拿把刀去割猪草,以此发泄情绪。家务、农活,大都是她来做,她才五岁。

日子过得很快,特别当她有了弟弟之后更是如此。弟弟是爸爸带回来的,那天并没有过年,回来的也只有她爸一个人。

她问过母亲的事,但后来很少问了,因为她爸很明显不想再提离婚两个字。她也懂事。

弟弟长大的时光也过得很快,快到她用时光来形容,这期间天真混沌的心性让记忆难免产生空白,仅有的快乐都是苦中作乐,未敢嫌弃半点不够。

她和同龄人不一样,她似乎没有叛逆期,哪怕芋头、红薯、土豆越来越难吃,哪怕那会儿弟弟也能充当外婆的眼睛。

而她,十三四岁的女孩,毫不意外的,她喜欢上了风筝和花海,以及高年级的美丽衣裳,鬓角别着蔷薇的模样。但似乎,她似乎也没有青春期。

她开始懂得自卑,首先从衣服开始,一寸一寸蔓延到脚趾。

尝试过不以为意,没成想愈发魔怔。她异于常人敏感的注意力不再是三点一线式机械地重复,而逐渐有了所谓的嫉妒。她脸上的胎记伴随她的生长,越来越狰狞、丑陋。

初中没上多久,她就辍学回家,这在当时当地的村子里其实有点罕见。

那会儿城乡结合的热潮正盛,村子赶上了机遇,都在奔小康的路上歌唱祖国,前些年还读出了一个什么士。她家在山里,更深的山里,那户人家整酒的鞭炮响不过来。

眼前的事物声画分离,半空里烟花闪灭、青雾升腾,她家的狗叫了两声。

此后她弟弟开始上学念书,而她则负责家务、农活以及照顾她失明的外婆。村里同年级的学生在两年后升入高中,摇身一变翩翩少年、窈窕淑女,她挂念那个以前跟她玩跳皮筋的女孩子,其家早已搬到了镇上,她有整整四五年没有见到过。

还记得她吧。

毕竟她穿的还是那些年的衣服。

她的贫穷已经延续了三代,甚至更早些也是如此,或者更甚之。她父辈三十年的打拼不过是原地踏步,经济的发展、跟不上的劳动价值、涨不了的工资,愈加割裂的社会格差狠狠地拷在她们家的房梁上。牺牲她的青春赌在她弟弟身上的望子成龙,让她半点动弹不得。

她决定去死。更是一点也不意外,或许她早就想过很多回。平静普通的日子,平常无奇的小事,当最后一根稻草压在身上便足以让她做出这个决定。

在此之前,她劈了柴火,足够用一个月。砍了猪草,足够它吃一个星期。煮好了晚餐,她外婆在凳子上打鼾。她床头水养的栀子花半开半萎。

百草枯是在镇上买的,花的是从外婆箱子里偷偷拿出来的钱。您可不要怪我偷东西啊,我也是没法子的事,爸爸又是什么时候回来呢。她心想时间过得可真快,这一辈子就要过去了。

过马路的时候,她擦肩而过一个男生,他戴着一副眼镜,镜片擦得锃亮。他是和她一个村的人,据说聪慧好学,但为人却很叛逆乖张,也许是认出她了,她们对视了一眼,这便是他最后一眼看到她了。

她在想些什么呢?

在辍学之后苦苦支撑了大半年,最后服毒自尽。她与那个男孩之间除却那次的擦肩而过之外,还有或多或少沾了一点边的亲戚关系,但他们两家从未有过交际,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

“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失明老人的孙女儿?她前两天喝农药自杀,上午还有口气,皮肤干像树皮一样,吓人。”

“我不记得。”

像树皮一样,像农田一样龟裂的皮肤,裂缝里喷涌的死气,生锈的咽喉,一息尚存的躯体。据我家人所言,那是她留给别人的最后一面。

我妈说,其凄惨可怖程度让她毕生难忘。留给我的则永远是一张倔强的脸、瘦小的骨干和枯黄的头发,从马路对面迎面走来的时候,朝我看的一眼,让我毕生难忘。

她家在那之后整了一次酒,鞭炮烟花在山里回响,哭声无几。后山多了座新坟。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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