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不良資產”商業模式回顧及2.0時代的建議

“互聯網+不良資產”商業模式回顧及2.0時代的建議

“互聯網+不良資產”的概念曾在四五年前風靡一時,有不少公司獲得了風投的投資,但似乎此類公司的發展狀況並不理想,不良資產核心環節的科技應用程度也沒有明顯提升。是不良資產行業拒絕打破信息不對稱?還是科技創業者沒有真正讀懂不良資產行業?


如今不良資產行業也面臨大環境的不斷變化,新冠疫情對各行各業工作方式的重構,企貸類金融不良持續暴露,個貸類信用卡和消費金融等不良猛增和催收的效果不佳,不良資產行業的科技應用需要重新出發。


另外,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的其中一個趨勢是由“三打”轉向“三重”,而目前各行各業都在積極互聯網化和擁抱科技,如果不良資產行業要做三重,自身在科技應用上卻很落後,或者喊的很響卻沒落地,靠什麼去理解各行業的科技應用趨勢,怎麼去重組、重整其他行業的企業呢?

一、“互聯網+不良資產”商業模式回顧


(一)典型公司發展情況


“互聯網+不良資產”商業模式回顧及2.0時代的建議

“互聯網+不良資產”商業模式回顧及2.0時代的建議


從典型公司的情況來看,成立時間和融資時間大多集中在2015年和2016年,從獲得融資的次數看,大部分獲得一輪或兩輪融資,最多的資產360獲得5輪融資。融資完成時間集中於2015年和2016年,網站標紅的是已經無法打開的,推定多數公司經營狀況不是很好。


典型公司的特點


1、多數公司業務集中於個貸領域,來源於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的需求,較少涉及大額企貸類金融不良貸款;


2、科技改造的處置方式集中於催收(電催),很少涉及訴訟等處置方式;


3、創業者來源於科技企業、互聯網金融行業或催收公司,較少原金融不良資產從業者。

互聯網+不良資產創業熱潮的時代背景


回顧上一輪創業高潮的大的時代背景,借用描述我國宏觀經濟的詞彙,我覺得可以用“三期疊加”來形容,


1、不良資產爆炸式增長帶來市場需求猛增


2、“雙創”和“互聯網+”帶來的互聯網創業和投資浪潮


3、新技術創新的高潮


(二)典型商業模式解讀


信息聚合搜索


信息聚合搜索,通俗的講就是原來需要登錄多個網站查詢的信息,現在一個網站就搞定,比如工商信息、訴訟執行信息、行政許可等信息。這個模式的典型公司是搜賴網和企查查,企查查可能我們經常用,但它不是完全應用於不良資產。這個商業模式提供的最基礎的價值就是提高公開信息搜索的效率,也就是原來能查到的,現在能更快的查到。至於原來查不到的信息,個人認為通過互聯網可能還是很難查到。


這個模式面臨的問題是法律和監管趨嚴,以及數據源的封閉傾向帶來的數據孤島問題。如果要更進一步的創新,做數據挖掘、分析以及可視化展示等。


撮合債權人與處置方


這裡的處置方包括催收公司和律師。撮合債權人和催收公司的典型是資產360、資易通、人人催。撮合債權人和律師的也有很多,比如匯法網(催天下)、百事通等。


這個商業模式中的處置方,還是以催收公司為主,這個現象的原因是什麼呢?一是需要互聯網撮合的業務,主要以小額分散個人不良業務為主,因為更符合互聯網長尾理論的特點。二是小額分散個人不良業務業務所依賴的逾期貸款處置手段主要是催收,而且很多互聯網+不良模式的創業者就是互聯網金融公司出身,對催收業務比較熟悉。三是小額分散不良採取訴訟方式處置的成本過高,所以基本都是催收公司在做。


這個模式的問題在於,對於提供服務的催收公司和律師,僅僅通過線上提供資料,無法有效的篩選,線上也很難跟進和評價工作過程中質量,更多是關注派單和回款結果。催收公司容易發生暴力催收等不合規的情況,律師因為案子太小,收益不穩定,對自己提升也不大,不太會持續做這類小額貸款項目的催收工作。而大額企貸一般是律所通過投標加入金融機構律師庫,合作比較穩定,更換的成本也高,不需要這類互聯網平臺進行撮合。


撮合資金與資產


假設我們僅討論不良資產業務中的不良債權收購處置業務,撮合模式可以分為前端撮合和後端撮合兩類,前端撮合指撮合資金和不良債權,後端撮合指撮合資金與不良貸款對應抵押物等。


1、前端撮合


前端撮合的典型是分金社,通過平臺把資金與不良債權進行撮合,將不良債權拆分成小的份額賣出去。現在這個平臺的官網已無法登陸。

這個模式典型的失敗原因,一方面是不良資產的回款具有不確定性,回款週期長,現金流不穩定,很可能無法按期兌付投資人的本息。而且資金期限較短,投資者要求的收益率高。另一方面就是隻撮合了資金與資產,而沒有把處置難度和處置週期考慮清楚。

2、後端撮合


提到互聯網+不良資產的典型模式,很多人會想到網絡拍賣,但其實拍賣只是不良資產轉讓、收購、處置等整個鏈條中的最後一環,也就是債權變現的環節。而且像阿里拍賣這種網絡拍賣平臺,也不是隻服務於不良資產行業,只是不良資產與網絡拍賣交集比較多。


而以阿里拍賣為代表的網絡司法拍賣模式之所以現在看還比較成功,有兩個因素不可忽視,一是背靠阿里強大的實力,還有一點最重要的,司法拍賣採用網絡拍賣的形式是最高院通過司法解釋確定的,並且最初指定了5個平臺,分別是淘寶網、京東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公拍網、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網,類似於發了5張牌照,而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化選擇的結果。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網絡司法拍賣的商業模式,跟科技創新沒有太大關係。


網絡拍賣是將拍品展示和拍賣、成交的環節搬到了網上,一定程度上擴大的受眾範圍,提高了拍賣成交率,但網上展示的拍品情況,競買公告、競買須知、評估報告等,但仍然無法全部展現拍品的瑕疵,仍然有許多拍賣前的盡調工作需要在線下完成。


債權人在推動司法程序時,不只要考慮速度快,更重要是確保能拍賣成交,這就需要提前做線下營銷工作,也就是儘可能多的找到拍品的意向買家來參與競拍。實踐中基本是線上展示、線下撮合、線上拍賣成交。

網絡仲裁


網絡仲裁是通過科技手段,實現線上對接法律文書和經電子存證證據等,仲裁委也是利用科技手段線上仲裁,其最大特點是批量化處置,據報道,有的仲裁委可以每天處理近萬件仲裁案件。


網絡仲裁的優點和缺點都是比較明顯的,優點是批量仲裁,提高效率。缺點是無法完全解決強制執行問題。仲裁委沒有強制執行權,仲裁裁決後的強制執行依然要到法院,而且很可能是異地的中級法院,法院普遍面臨人少案多情況突出,所以仲裁裁決的執行會遇到很多問題。


智能催收


典型的公司是科訊嘉聯等。智能催收通過人工智能機器人替代人進行催收,一般是原來做智能客服業務,後來拓展到電話催收領域。


由於催收的對象和客服不同,智能客服也許只解決消息的通知或簡單重複問題的解答,而催收的對象是有強烈對抗意識的債務人,所以智能催收的效果也就集中在M1階段,主要是提醒還款,需要和債務人談判的情況,現在看還是解決不了。

總結上一波互聯網+不良資產創業浪潮中失敗案例的原因,總體看有幾個方面:


1、誇大了互聯網的作用而輕視了不良資產業務的本質特點,創業者著重向投資者講故事,忽視不良資產行業的真實需求。


2、不良資產是小眾市場,從金額角度看規模大,但從參與者角度看玩家少。


3、新技術的應用還不成熟。

二、科技應用角度看不良資產的特點

是否需要打破信息不對稱?


只要有代表各自利益的參與方,就會有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問題也並非不良資產行業所特有,而是在經濟活動中是普遍存在的。為什麼討論需不需要利用互聯網打破信息不對稱這個問題,是因為多數互聯網+不良資產的創業公司,都以打破信息不對稱為出發點,似乎信息不對稱是不良資產行業的原罪,一定要打破。創業公司的邏輯是,互聯網等科技的一個重要功能是打破信息不對稱,而信息不對稱在不良資產領域是很嚴重的,所以互聯網+不良資產在打破信息不對稱這點上是很有價值的,這在創業公司向VC闡述的商業計劃,估計也是重點和痛點。


但實際情況是互聯網打破不了不良資產行業裡深層次的信息不對稱,很多信息是商業機密,不能也沒必要公開,而且只有知道的人越少才越有價值。應該說不良資產領域的信息不對稱,產生原因或表現形式區別於其他領域。


非標準化中有無規律可循?


很多人都說不良資產是一個極度非標準化的領域,原因是每一個項目的問題可能都有個性化的特點,比如債務人情況各不相同,處置方案和回款週期不同等等。但不良資產就真的沒有任何規律嗎?如果我們比較世界上任意兩個人,可以說都是不一樣的,但是要把比較的層次細化到DNA、分子、原子,就能找到一樣的地方。


所以不良資產業務中,在不同項目之間、工作流程和投資和處置策略等方面,還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也就是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標準化。實踐中我們可以通過分類管理、細化顆粒度、數據治理等方式來實現。


不良資產的其他特點


除了信息不對稱和非標準化,我覺得不良資產還有兩個特點:


違約、瑕疵、打折、對抗


不良資產都是違約的資產,也就是合同未按約定履行,或者說交易未按照原來設定的方向順利完成,而是發生了意外,才產生了不良資產。違約的狀態就意味著這筆資產有這樣那樣的瑕疵。有瑕疵,那麼要進行交易,就要打折。違約發生後,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多數情況是對抗的狀態。


這幾個關鍵詞或許也可以從某種程度上解釋不良資產的信息不對稱和非標準化產生的原因。


小眾市場


雖然不良資產體量巨大,10萬億以上,但這個市場因為進入門檻高,能持續生存的玩家少,所以仍是一個小眾市場,圈子小,混的時間長了都是熟面孔。。

三、不良資產行業科技應用方向


將來不良資產行業科技應用的趨勢,應該是從邊緣到核心,首先,資產類別,P2P、現金貸等小額分散個貸不良是邊緣,金融不良資產是核心。其次,處置方式,從科技應用角度講,催收是邊緣,訴訟是核心。最後,創新的主角從創業公司向業內頭部公司轉變。下面簡要介紹下個人認為不良資產行業科技應用的幾個方向,希望能拋磚引玉,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一)企貸


項目管理系統


基於上邊談到解決非標準化問題關注的三個關鍵詞,分類、顆粒度、數據治理,要說科技應用,我覺得不良資產領域目前最缺的還是一套好用的項目管理系統,可以實現公司內部的工作協同,或者合作方比如管理人和服務商之間的工作協同,信息高效流轉,管理人監督工作質量監督和服務商工作結果的可視化呈現。有助於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增進互信,減少摩擦。一套比較好用的項目管理系統,可以實現工作流程標準化、文檔標準化、服務報告可視化、知識管理體系化。


信息聚合搜索


在企貸領域的應用方向上,可以考慮挖掘人物關係和公開債務。


人物關係


主要是指作為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法人背後的自然人之間的關係,搞清人物關係,有助於理解項目背後的利益格局,有可能找到處置破局的突破口,也有可能放棄一個項目。對投資或處置的決策都有幫助。在這方面,通過公開信息搜索並整合分析信息,還是有一定潛力可挖的。


公開債務


在盡調時,通過查詢公開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彙總其中債務人作為被告的有負債金額的文書,統計債務人已公開的負債。雖然無法窮盡債務人的負債情況,但對債務人的整體負債情況有個大致判斷,負債多還是少會影響債務人的償債能力和償債意願,也可能影響債務人破產的可能性等等。如果能一鍵生成的大數據分析報告,或許有一定價值。


(二)個貸


在個貸不良領域,科技應用的方向應該是網絡訴訟。


目前個貸不良領域,面臨的現實狀況是催收失效,仲裁效果有限,而未來趨勢是訴訟處置方式被迫登臺。催收是私力救濟,這是產生暴力催收、反催收聯盟等亂象的根本原因。而在公力救濟方面,網絡仲裁已經進行了很好的嘗試,結合智慧法院建設不斷推進,網絡訴訟方式將成為個貸不良領域的一個方向。也就是包括立案、審判、執行等各個訴訟環節更多的通過線上化方式實現。經過這次新冠疫情,我們可以發現很多法院可以網上立案、視頻開庭審判、司法拍賣中法官直播帶貨等等,疫情也推動了訴訟更多環節向線上轉移,所以線上訴訟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互聯網+不良資產”商業模式回顧及2.0時代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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