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一黨支部書記被處分 】景區裡開展“支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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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一黨支部書記被處分 】景區裡開展“支部活動”

(黔南州紀委監委網站4月7日發佈)


“羅組長,你看一下,這筆報銷是支部‘七一’活動支出,但附件卻是平塘縣掌布藏字石的門票呢!”2018年8月,龍里縣委巡察組在市場監管局開展巡察時,負責財務核查工作的餘姐拿著一張發票疑惑道。

“平塘藏字石是旅遊景點,中央八項規定是嚴禁到風景名勝區開會或者開展活動的!”巡察工作經驗豐富的副組長敏銳意識到其中必有問題。

仔細查閱資料後,巡察組發現,報賬發票上具體事由是:2016年7月,市場監管局冠山分局黨支部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到平塘縣掌布風景區開展紀念建黨95週年支部活動產生的景區門票費用870元。

在查看相關報賬憑證後,巡察組隨即召開組務會,仔細分析這筆報銷支出。

“冠山分局黨支部‘七一’活動地點是平塘縣掌布藏字石風景區和麒麟龜風景區門票,該支部可能存在借支部活動為名到風景區開展公款旅遊。”

“黨員幹部帶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影響惡劣,要細查。”巡察組當即與該分局黨支部書記汪某進行談話核實。

“請說明一下你們支部2016年‘七一’活動情況。”

“我們支部‘七一’組織黨員到平塘藏字石開展支部活動,當時支部的全體黨員和積極分子一共9個人都參加了。”

“平塘藏字石屬於風景區,你知道嗎?”

“沒有想過呢,主要是大家都這樣建議,我也覺得就在我們州內也不遠,而且聽說門票也不貴,就同意去了。”

初次談話中,汪某還未認識到風景區開展黨員活動並公款報銷門票行為的嚴重性。

“這次支部活動是在風景區開展,而且還用公款核銷了門票,費用雖然只有870元,但是明顯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你們這是令行不止呢。”陳組長鄭重地說。

聽到違反規定,又證據確鑿,汪某很快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當時我只想到豐富一下支部活動,沒有從紀律上去考慮能不能去風景區開展活動的這個問題,沒想到觸碰了紀律‘高壓線’,今後一定會加強黨紀黨規學習。”

2019年6月,汪某作為黨支部書記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870元的景區門票費已全部清退。

“不慮於微始成大患,不防於小總虧大德。”870元錢看似小題大做,實則意義深遠,作為巡察干部,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糾正查處“四風”問題,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突破,始終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將巡察利劍直插到底。

來源:黔南州紀委建委網站、龍里縣委巡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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