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一季度交通肇事罪同比下降39.9%

最高检:一季度交通肇事罪同比下降39.9%

4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信發佈了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以下稱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提到:

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132914人,同比下降41.8%;決定起訴275450人,同比下降25.7%。

受理審查起訴人數排在前十位的罪名中,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降幅最大,受理人數分別為50647人、14554人,同比分別下降40.3%、39.9%。

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數量同比上升,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犯罪18820人,同比上升32.8%。詐騙罪中,利用電信網絡手段的情形最為突出,共11414人,同比上升41.6%,佔起訴電信網絡犯罪總數的60.7%,同比增加3.8個百分點。

全文如下:

4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圍繞這些辦案數據特別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業務數據變化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以下稱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今年第一季度,全國上下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現在公佈一季度主要檢察業務數據,出於哪些考慮?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是的,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全國上下各方共同打響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並取得了階段性明顯成效。在這場戰“疫”中,全國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打響疫情防控的“法治戰”——依法懲治涉疫情防控犯罪、為疫情特殊時期經濟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客觀說,受疫情影響,前一季度多數檢察業務數據與往年相比有明顯變化。發佈第一季度業務數據主要基於以下考慮:首先,數據公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的重要體現;其次,這是實事求是向社會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機關工作開展情況的重要舉措,目的在於為社會了解疫情防控期間全國司法工作開展情況提供一個著眼點,為人民群眾認知檢察業務工作佈局提供一個切入點,也為學界、理論界研究分析疫情防控期間“四大檢察”案件變化情況提供一個觀測點;再次,這也是對去年10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按季度公開發布主要檢察業務數據的有序承繼。

記者:這一時期,檢察機關辦理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主要集中在哪些罪名?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共涉及97個罪名,以詐騙罪和妨害公務罪為主,審查起訴分別受理1175人、714人,合計佔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總數的五成以上,其他數量較多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受理審查起訴148人;尋釁滋事罪,受理審查起訴205人;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械罪,受理審查起訴141人。

這裡,我還想說的是,這一時期司法機關加大了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的打擊力度。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共批捕400人,起訴1749人,同比分別上升14.9%、62.4%。其中,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佔比最高,批捕176人,佔44%,起訴761人,佔43.5%。

記者:檢察機關在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方面,有哪些針對特殊時期的新舉措?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疫情防控期間,最高檢黨組在嚴格落實黨中央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積極主動作為,全面啟動依法戰疫阻擊戰,盡其所能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檢察產品,我認為突出體現在“五快”上:

一是快指導,最高檢從2月11日發佈第一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以來,已發佈9批50件典型案例,第一時間指導各地檢察機關依法辦理該類犯罪案件;

二是快辦理,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移送審查起訴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審結2205人,佔需辦理案件的76.4%,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28.4個百分點;

三是快引導,這一時期,全國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偵查數佔受理該類犯罪案件數的82.8%,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79.6個百分點;

四是快建議,這一時期,全國檢察機關共建議行政機關移送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01件,行政機關已移送83件;

五是快統計,春節假期結束後,最高檢就著手改造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統計子系統,設計統計報表,及時統計檢察機關辦理的各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況。

記者:從業務數據上看,新冠肺炎疫情給檢察工作特別是刑事檢察工作以及相關刑事犯罪案件帶來哪些變化?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新冠肺炎疫情給檢察工作帶來的變化體現在檢察業務數據上,主要為多數檢察業務數據的同比下降,從這次發佈的數據能夠比較明顯看出來。透過刑事檢察業務數據,我們可以看到刑事犯罪案件的變化比較明顯,

一是案件數量大幅下降,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132914人,同比下降41.8%;決定起訴275450人,同比下降25.7%。我們認為,刑事案件數量下降是客觀情況的反映,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些犯罪的實施條件不具備,犯罪案件的發案數本身會降低;另一方面,司法機關辦案也受到較大影響,所以辦案數量會有較大幅度下降。

二是刑事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也發生變化,比如,去年全年受理審查起訴人數最多的危險駕駛罪被盜竊罪代替,受理審查起訴人數排在前十位的罪名中,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降幅最大,受理人數分別為50647人、14554人,同比分別下降40.3%、39.9%。其他像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強姦罪、搶劫罪等常見暴力犯罪下降幅度也比較大,合計受理審查起訴58905人,同比下降30.9%,佔總體刑事犯罪的15.9%,同比減少1.2個百分點。

三是犯罪手段變化明顯,發佈的數據中已經提到,總體刑事犯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的同時,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數量同比上升,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犯罪18820人,同比上升32.8%。詐騙罪中,利用電信網絡手段的情形最為突出,共11414人,同比上升41.6%,佔起訴電信網絡犯罪總數的60.7%,同比增加3.8個百分點。還有其他的一些變化,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記者:應該說,服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就是一季度服務大局的集中體現,剛才您都作了介紹,檢察機關在服務大局方面還有哪些數據可以體現出來?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

這一時期,在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方面,全國檢察機關除了依法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也穩步開展好其他方面的工作。比如,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黑惡犯罪4319人,批准和決定逮捕3640人;受理審查起訴涉黑惡犯罪18575人,決定起訴13811人;對黑惡勢力“保護傘”逮捕129人,起訴263人。又比如,服務三大攻堅戰工作方面,對危害金融安全類犯罪逮捕4234人,起訴8207人;對涉及扶貧資金和其他影響扶貧工作犯罪逮捕281人,起訴835人;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逮捕2133人,起訴7790人;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提起公益訴訟415件。再比如,服務保障非公經濟發展方面,對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951人,起訴3865人;對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訴59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57件,對民事審判、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71件;對行政裁判提出抗訴1件,對行政審判、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7件。進入4月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全面按下各項工作的“重啟鍵”,接下來這方面的辦案數據預計還會有增加。

記者:剛才談到的多數內容均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影響有關,其他方面的工作,比如民事、行政檢察辦案數據有什麼變化?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從數據上來看,民事、行政檢察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響相對較小,有些數據略微下降,有些數據同比還有較大上升。比如,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民事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768件,同比下降2%,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149件,同比上升20.9%;對民事審判活動提出檢察建議1570件,同比上升21.4%;對民事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1973件,同比下降11.5%。對行政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21件,同比下降19.2%,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件,同比上升100%;對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254件,同比上升568.4%;對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838件,同比上升112.2%。這些數據的變化與2018年底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將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單設後的一年多來,最高檢大力推動民事、行政檢察發展有關,同時也說明以主動性辦案為主的民事、行政檢察業務,在疫情防控期間,有關檢察官辦案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減,所以多數辦案數據不降反升。

記者:從1至3月的數據看,公益訴訟檢察案件有哪些新變化?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

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9459件,同比下降40.9%。這一時期,公益訴訟案件類型和案件領域上都有較大變化。從案件類型上看,民事類案件佔比增加,行政類案件佔比減少。比如,民事公益訴前程序1452件,佔12.3%,同比增加7.9個百分點;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10310件,佔87.7%,同比減少7.9個百分點。又比如,提起民事公益訴訟547件,佔96.3%,同比增加1.6個百分點;提起行政公益訴訟21件,佔3.7%,同比減少1.6個百分點。應該說這與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最高檢要求各地牢牢把握公益訴訟督促、協同的職能定位,將支持行政機關積極作為開展疫情防控放在優先位置,各地在工作中發現重要線索原則上第一時間通報行政機關及時處理,因此行政公益訴訟有關案件比例有所下降。

從涉案領域上看,仍然集中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但“等”外領域的佔比增加明顯。比如,訴前程序案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6595件,佔比最高,為56.1%,同比增加3.4個百分點;其次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1892件,佔16.1%,同比減少18.8個百分點;國有財產保護領域1035件,佔8.8%,同比增加1個百分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89件,佔0.8%,同比減少1個百分點;其他領域2151件,佔18.3%,同比增加15.4個百分點。這應該與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引導作用有很大關係。

記者:推動檢察長親自辦案、主動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是高檢院去年重點推動的工作,能否將今年一季度這方面的數據給我們介紹一下?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我們都知道,最高檢新一屆黨組成立以來,首席大檢察官張軍檢察長堅持以上率下,積極推動檢察長親自辦案、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工作。入額院領導辦案方面,1至3月,共辦理案件72842件,其中各級院檢察長辦理的佔10.6%,同比增加1.3個百分點;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額院領導辦理的佔89.4%,同比減少1.3個百分點,案件類型涵蓋了“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所有領域。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方面,共列席864人次。其中,縣區院688人次;分市院159人次;省級院17人次。列席審委會共討論案件903件,佔列席討論議題總數的98.3%,討論的案件類型主要為刑事案件,但“四大檢察”的各自佔比發生了變化,刑事案件820件,佔90.8%,同比減少4個百分點;民事案件78件,佔8.6%,同比增加3.9個百分點;行政案件2件,佔0.2%,同比增加0.1個百分點;公益訴訟案件3件,佔0.3%,同比減少0.03個百分點。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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