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市場調研員”千萬別做,洩露國家內部信息萬萬不可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根據中央和省的工作安排,結合我省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重點時間節點,省普法辦在全省部署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周”活動,普及宣傳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把普法工作做實、做到最基層,切實增強全民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樹牢國家安全觀。

吳某某是一位大豆商人,

他的一位跨國公司客戶

讓他擔任大豆行情調研員。

只要吳某某提供所需數據,

每次都能獲得1萬人民幣作為報酬。

天上掉下如此大的餡餅

讓吳某某欣喜若狂,

然而……

這樣的“市場調研員”千萬別做,洩露國家內部信息萬萬不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及各企業事業組織,都有防範、制止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境外間諜組織實施間諜行為,

花樣百出、無孔不入,

我們必須切實提升反奸防諜意識,

積極履行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受疫情的影響,

小劉的公司不慎倒閉,

承擔著房貸、車貸等壓力的他

不得不上網尋找兼職。

一天他收到一份

“拍照就可掙錢”的工作邀請,

他按要求拍完一張照片後,

對方竟然給他匯款1000塊。

嘗過甜頭的他想起了自家二姑,

於是他給二姑打去了電話,

沒想到……

這樣的“市場調研員”千萬別做,洩露國家內部信息萬萬不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三章總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報告的,相關國家機關、組織應當立即移送國家安全機關處理。

間諜行為可能就在我們身邊,

學會辨別、及時舉報,

是保護國家,也是保護我們自己。

事少錢多到賬快,

認真想想多奇怪。

踏踏實實做工作,

僥倖心理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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