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優待證》要來了!退役軍人持證將享受優先、優惠待遇!

11月24日下午,河北審議通過了《河北省退役軍人公共服務優待辦法(試行)》,據《河北省退役軍人公共服務優待辦法(試行)》要求,將為

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同時為烈士遺屬發放《烈士遺屬優待證》,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發放《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優待證》,為病故軍人遺屬發放《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持證人員將享受優先、優惠。

此次發放《優待證》,由河北省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統一製作《優待證》,資金由省財政廳統籌解決。

看到這裡肯定有不少戰友心中有很多問題需要諮詢,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一些戰友們比較關心的問題。

問:《優待證》在哪裡領取?什麼時候領取?

答:縣(市、區)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向戶籍在當地的退役軍人發放《優待證》並承擔審驗、更換等工作。

本辦法自2018年12月30日起施行。具體領取等待縣(市、區)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下發通知。

問:退役軍人憑證,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服務機構和場所享受哪些優先或優惠待遇?

答、

1、交通出行方面:

退役軍人可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風景區、博物館、紀念館、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市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和場所享受優先服務。

各相關單位應當設置優先服務窗口或優先服務標識。

2、醫療服務方面:

退役軍人憑《優待證》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的地方醫療服務機構享有優先掛號等服務。醫療機構應當設置退役軍人優先標識。

3、旅遊景區方面:

退役軍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遊覽政府投資興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風景區、博物館、紀念館、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等場所,憑《優待證》免門票費。

鼓勵民營旅遊景區、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對退役軍人實行優先優惠。

4、民政養老方面:

退役軍人憑《優待證》優先辦理民政服務事項。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同等條件應當優先收養或入住。對符合條件的孤老退役軍人,按照本人自願原則安排入住光榮院、敬老院等養老機構。

問:《優待證》使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優待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丟失或損壞的應當及時補辦。《優待證》每2年審驗一次。縣(市、區)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向戶籍在當地的退役軍人發放《優待證》並承擔審驗、更換等工作。

持證人有違法、違紀、違規等行為的,其《優待證》不予年檢,並取消優待資格。凡到期未經審驗的,自動失效,不得享受相關優待。

享受公共服務優待對象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影響惡劣的,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縣級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收回其《優待證》。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管理處罰後能主動改正錯誤、積極消除負面影響的,經縣級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以恢復發放《優待證》。

對偽造、騙取《優待證》的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塗改、轉借他人使用《優待證》的人員,由縣級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沒收其《優待證》,2年內不再享受相關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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