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感情的事情每個人都會涉及到,

也是很多人困擾的問題。

小編今天之所以選擇這樣一個題目,主要是想給大家講一講這個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不僅是感情問題,還是一個法律問題。

有人說,婚姻不是愛情的結束,而是真正的開始。

也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實際生活中,每天都有人捧著鮮花步入婚姻的殿堂,也有夫妻爭爭吵吵,甚至鬧到派出所起訴到法院的也比比皆是。也許你要說這就是生活的多樣化,但小編認為大部分人都喜歡品嚐愛情的甜蜜,很少有人願意過著整天吵吵鬧鬧的煩心日子。要是再遇到其他什麼不順心的事情,那種感覺只能用暗無天日和度日如年來形容了。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即便如此,為什麼有人放著舒心的子不去過,偏要整天吵吵鬧鬧呢?答案很簡單,日子不是你一個人過的,也不是你想怎麼過就怎麼過的。你這邊工作累了,回到家還要接著買菜做飯搞衛生,而你的另一半卻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吃著零食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三觀就此分道揚鑣,在缺乏及時溝通和有效交流的情況下,兩顆心就此漸行漸遠,最終形同陌路。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難怪有人會說,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

不幸的婚姻卻千姿百態。

中國大部分夫妻關係都是靠湊合來維繫的,不吵架總比兵戎相見要好。但是,長期的冷戰會讓你對生活漸漸失去信心,夫妻關係降到冰點,煩躁厭惡,甚至發展成彼此傷害,最終抑鬱成疾的也有。是可忍孰不可忍,是繼續湊合下去還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奮而抗之?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無奈之下,很多人毅然選擇了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除這份痛苦不堪的婚姻關係。但是理由呢?除了性格不合,感情不好以外,似乎也拿不出對方背叛婚姻的真憑實據,說來說去也就是平日生活中那些瑣事而已。以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為理由起訴離婚,法院會支持嗎?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中國自古就有“寧建一座廟,不拆一樁婚”的說法,清官也難斷家務事,何況兩夫妻之間那些是是非非。因此,基於社會家庭穩定,特別是保護兒童的利益考慮,只要沒有特別的證據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或者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法院一般都不會那麼草率地判決離婚的,除非夫妻在法庭上一致同意離婚。

以性格不合感情不好起訴要求離婚,

除非雙方同意,

一般都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的。

我想你應該明白了吧!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針對起訴要求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那怎麼辦呢?難道此生註定就要和自己的這個冤家死磕到老了嗎?那也不見得哦。小編告訴你拆招秘笈吧。按照我國《婚姻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起訴要求離婚而對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法院只要根據事實能夠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強行判決離婚,解除痛苦的夫妻關係,還一方自由天空。

到底哪些情況屬於“夫妻感情破裂”呢?

小編已經詳細列出了,你可要看仔細了哦!

小編先帶你看看我國婚姻法是怎麼規定的: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除了我國婚姻法上述規定以外,小編再帶你看看司法解釋是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這個內容有14條,雖然有點多,但是如果你想起訴離婚的話,就要睜大眼睛看好了哦。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看完上面的法律條文,

你是不是覺得腦袋有點暈呢?

其實小編在你看完之前就已經暈乎乎,懵擦擦的了。現在看來,做一個律師還真沒有你我想象的那麼容易。除了上面這些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以外,關鍵的就是證據了,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你,你說和你家那位冤家再怎麼性格不合感情不好,法院也很難判你所願了。

最後,小編鄭重提醒你哈,如果你只是想嚇唬嚇唬你家那位好讓他收斂一些,你就直接寫個狀子遞交到法院就可以了,反正法院也不會輕易判決你們離婚;如果你是動真格的一定要走出圍城的話,小編建議你最好還是找一個你信得過的專業律師為你提供幫助。

正所謂“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畢竟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才會馬上見效。

無論離或不離,

“喪偶式婚姻”正在毀掉每一箇中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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