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飛股份:先導稀材薄膜材料和化合物半導體等資產無注入計劃

深交所4月13日向中飛股份(300489)下發關注函,要求中飛股份說明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變化,並請結合市場宏觀環境、行業情況及公司經營情況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經營風險及業績波動風險等。

中飛股份此前披露2019年度業績快報顯示,2019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12億元,虧損原因主要包括核領域市場需求下降、非核領域產品毛利率較低、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及存貨跌價準備等。

4月15日晚,中飛股份披露了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覆。

多種因素導致公司股價上漲

中飛股份傳統主業為高性能鋁合金材料及機加工零部件的研發、生產、銷售,是中核集團核燃料加工設備用高性能鋁合金材料的合格供應商之一。

4月15日晚,中飛股份在回覆當中表示,受核領域市場需求波動影響,2019年,公司在核領域銷售收入較上年相比下降94.24%,非核領域銷售收入同比增長29.44%(以上數據未經審計)。為應對核領域市場下滑影響、釋放多餘產能,公司加大非核領域產品的研發投入,加大非核領域高端產品市場的開發與拓展,產品結構逐年優化,非核領域高端產品的產量及綜合邊際貢獻持續增加,客戶由中間商向終端用戶轉移,銷售收入從以核領域為主向多元化發展過渡。2020年一季度,公司經過產品結構的優化調整以及產能釋放,產品單噸成本逐步下降。

中飛股份同時提醒說,2019年上半年核電重啟,結束了三年“零審批”狀態,為核電新一輪發展帶來曙光,但卻未能激發核燃料加工設備用材料的市場需求,公司核領域銷售收入未能迎來增長而遠低於年度計劃,導致2019年度出現較大經營虧損。未來如核電市場恢復增長情況以及公司非核領域鋁合金材料市場拓展情況不及預期,以及非公開發行募投紅外光學與激光器件產業化項目進展不及預期,則不排除公司經營及業績出現進一步波動風險。

雖然中飛股份業績欠佳,但是公司的二級市場股價表現卻是可圈可點。以2月4日創出的股價低點16.04元起步,截至目前為止,中飛股份股價的最大累計漲幅已經超過160%。

鑑於公司股價的表現,深交所要在關注函中要求中飛股份結合公司及同行業上市公司股票價格走勢等,詳細分析公司股票價格漲幅較大、與同期創業板綜指偏離度較大的原因,並對股票價格波動情況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對此,中飛股份解釋說,公司是國內A股上市公司中唯一的核燃料加工設備用高性能鋁合金材料合格供應商,公司雖屬有色金屬行業,但從細分領域出發,在國內上市公司中尚沒有準確的可比對標公司。

在中飛股份看來,公司股票價格波動與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資本市場氛圍、技術指標、投資者心理、特殊事件及業務方向等因素相關,近年來,基於軍事和民用需求,以紅外光學鏡頭和紅外熱像儀為代表的紅外產品銷量激增,尤其是受疫情影響,相關上市公司獲得市場追捧,股價表現突出,公司募投項目“紅外光學與激光器件產業化項目”也因此受到關注,受上述多種因素共同影響,公司股價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上漲。

與此同時,中飛股份在關注函回覆當中對相關風險進行了提示。

無注入先導稀材薄膜材料和化合物半導體等資產計劃

值得一提的是,為改變公司經營頹勢,培育上市公司新的盈利點,公中飛股份曾於2019年4月9日晚公告,公司董事會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楊志峰與粵邦投資簽署《股份轉讓意向協議》。

根據協議,楊志峰擬將持有的公司無限售可流通股份620萬股無限售可流通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83%)轉讓給粵邦投資,並將其仍持有的其餘1860萬股限售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0.50%)之表決權委託給粵邦投資,委託授權效力及於因該等股份送股、轉增股等而新增的股份對應的全部股東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等股東權利。本次股份轉讓及表決權委託事項如能落實執行,粵邦投資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中飛股份今年2月24日早間披露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公司擬向朱世會、皮海玲2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722.50萬股股票,發行價格不低於18.06元/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92億元,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投資於紅外光學與激光器件產業化項目。

朱世會持有粵邦投資99.90%的股權,為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朱世會也是廣東先導稀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東先導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曾欲在創業板上市,但是2012年3月16日舉行2012年第19次創業板發審委會議不予核准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

3月2日,中飛股份曾披露,為避免同業競爭,實際控制人控制企業先導稀材在募投項目相關領域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將由募投項目實施主體承接;除為避免同業競爭而由上市公司承接關聯方相關專利技術、擇優聘用關聯方解聘的業務人員之外,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不存在其他相關資產、技術、業務、人員等注入上市公司的計劃。

不過,近期有研究報告提及,先導稀材紅外激光業務已在上市公司體內、薄膜材料和化合物半導體等資產存在注入上市公司預期。為此,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中飛股份說明截至目前開展紅外激光業務以及承接先導稀材在紅外激光業務領域的專利及專有技術的進展情況,充分提示相關風險及不確定性,並說明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將先導稀材薄膜材料和化合物半導體等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計劃。

對此,中飛股份回覆稱,公司沒有籌劃除“紅外光學與激光器件產業化項目”之外的資產運作事項,經向公司實際控制人核實,除為避免同業競爭而由上市公司承接關聯方相關專利技術、擇優聘用關聯方解聘的業務人員之外,目前沒有將先導稀材薄膜材料和化合物半導體等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計劃。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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