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洛陽市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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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洛陽市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

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

洛政辦〔2020〕8號




洛陽市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

三年行動計劃

(2020—2022年)


一、主要任務


(一)提高畝均產出效益


01


持續開展企業分類綜合評價。


按照《河南省產業集聚區企業分類綜合評價辦法》,修訂《洛陽市產業集聚區製造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實施細則》,以各省定產業集聚區為單位,對集聚區內規模以上、佔地5畝(含)以上的規模以下製造業企業每年度評價一次,根據畝均稅收、畝均利潤、研發投入強度、單位能耗總產值、單位汙染排放水平等指標綜合評價排序,將企業分為A(優先發展)、B(鼓勵提升)、C(倒逼轉型)三類。

建設產業集聚區企業分類綜合評價系統,實現數據在線採集與評價。


02


配套實行差別化政策。


市有關部門結合職責,分別研究細化支持A類企業做大做強、鼓勵B類企業改造提升、推進C類企業退出轉型的配套政策。

對A類企業,優先納入三大改造、土地供應、金融服務等政策支持範圍,在中央和省級相關專項資金申報上予以傾斜。


以市政府名義授予當年度評定為A類的企業“洛陽市企業分類綜合評價A類企業”稱號並頒發獎牌,


首次被評價為A類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


對全市綜合排名前6位A類企業另分別給予100萬元資金獎勵


對年度分類評定首次從B類晉級為A類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


對C類企業,原則上不安排新增工業用地,限制新增用能、用水和排汙需求,納入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政策執行範圍。


全市綜合排名前6位的A類企業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負擔,其餘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專項用於企業轉型升級發展。


03


開展“星級企業”評定活動。


為進一步提升集聚區內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對外形象,促使企業比學趕超、提質增效,借鑑洛新產業集聚區經驗典型,在全市產業集聚區推廣實施企業星級評定活動,由各產業集聚區制定《產業集聚區“星級企業”評定標準及管理辦法》,根據本轄區企業特點制定評定標準及相關工作細則,按照組織建設、經營管理、企業形象、轉型創新、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誠實守信等方面,將企業進行一至十星級評定。對一星級及以上的企業,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給予減免垃圾處理費、補貼水電費等獎勵扶持。


04


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各產業集聚區制定實施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動方案,採取租賃、回購、重組、“零地招商”等方式,2020年底前全面盤活停建緩建項目、停產半停產企業及其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存量低效用地。

從2020年起,除不適應在產業集聚區建設的企業和項目外,所有新建工業項目,只要符合規劃原則上都要進入相關產業集聚區建設;

各部門都要積極服務好產業集聚區建設,新增建設用地要重點保障入駐產業集聚區項目,區域環境容量指標優先支持產業集聚區重大項目建設,各有關部門對產業集聚區重大項目的核準、備案、規劃、土地和環保等手續,要強化服務,提高效率,限期辦結,加快推進項目實施。


(二)提速產業集群培育


01


實施產業集群轉型升級行動。


中心城區產業集聚區重點謀劃實施先進製造業和新興產業重大項目,加快培育引進科技型高成長企業,限制發展並逐步退出高耗能、高汙染、低附加值的一般製造業,鼓勵中心城區向組團縣疏解轉移軸承及基礎零部件製造、塑料製品等生產企業,集中精力發展研發、設計、服務等高附加值行業和現代服務業,打造引領性強的高新產業集群或與城市功能相協調的都市型產業集群。


縣域二星級以上產業集聚區重點圍繞市域主導產業,聚焦有比較優勢的細分產業領域或中高端環節,以提高主導產業佔比為依據,主動對接產業疏解地區,有針對性開展合作招商、承接產業轉移,逐步提高縣域主導產業集中度和企業關聯度。謀劃實施擴鏈、補鏈、強鏈項目,打造特色鮮明的專精產業集群;


縣域一星級產業集聚區重點完善產業配套,謀劃實施現有企業轉型升級和承接有技術含量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項目,促進主導產業集群量質齊升。


推進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培育基地建設,建成1個以上國家級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示範區。


02


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


加快推進產業集聚區大中型工業企業省級以上研發平臺全覆蓋,開展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和績效評價工作,引導新型研發機構加大科研投入,推動科技成果在我市轉移轉化,服務產業集聚區創新能力提升和科技產業優化升級。


開展產學研用基地建設行動,推進產業集聚區與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大學科技園、博士後工作站、技術轉移中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

實施產業集聚區主導產業關鍵技術攻關計劃,爭取納入“十百千”轉型升級創新專項。


03


培育引領型企業和優勢品牌。


各產業集聚區按主導產業分別確定2-3家龍頭骨幹企業,在項目建設、技術創新、人才引進、重組合作等方面給予專項政策支持,培育成為帶動力強的引領型企業。


加快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深入開展質量品牌提升行動,每年選擇10家產業集聚區企業開展產品質量檢測診斷,全市培育形成150個高技術含量、高市場佔有率的名優產品。


04


推進區中園佈局建設。


以區中園形式,重點佈局以新興產業為主的高端產業園、以生產性服務業為主的服務業專業園、以完善孵化育成體系和吸引返鄉創業為主的創新創業園、與散亂企業整治集聚相銜接的小微企業園。


以各縣(市、區)為主體,統籌明確區中園功能佈局、投入產出等要求,因地制宜選擇政府主導或以特許經營方式與戰略投資者、專業園區運營商等社會資本合作,進行統一規劃和整體開發。


加強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佈局建設,推廣以“基金+技術+廠房”模式,引進和孵化企業。


(三)提升綠色發展水平


01


推進綠色工廠建設。


以企業為主體,以標準為引領,對標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標準,建立綠色製造評價機制,爭創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

綠色化改造全覆蓋;


全市“兩化”(工業化、信息化)融合發展水平進入全省第一方陣,對未達標企業實施停產改造或關停取締。


開展企業能效水效提升、清潔生產、循環利用等對標提升活動,在產業集聚區建成10家左右綠色工廠(全省70家,我市現有國家級5家)。


02


開展綠色園區創建。


落實《洛陽市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按照全市“565”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工作部署和“標準化建設、規範化管理、綠色化發展”的標準,積極探索“專家查問題、政府抓監管、企業管整改、環保嚴執法”的環保監管模式,加大集聚區、工業園區等集中整治力度和企業汙染防治監管。

加快完善產業集聚區集中供熱、汙水集中處理等管網和垃圾收儲運體系,推進環保治理、噴塗、印染、電鍍等設施集中佈局和共享,創建2家以上綠色園區,2020年底前全市產業集聚區完成循環化改造。


03


整治提升化工園區。


全市不再新增化工園區,產業集聚區不再新設化工主導產業。


在現有化工園區和有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產業集聚區建立獨立安全監管機構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設施,應至少每五年開展一次園區(產業集聚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和安全容量風險評估,在化工園區外嚴禁新建化工項目。


開展產業集聚區化工企業隱患排查,對達不到衛生和安全防護距離要求或風險隱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改或實施搬遷。


04


實行產城生態共建環境共治。


推進區域生態一體化建設,將產業集聚區納入城市生態修復專項規劃範圍,統一開展生態修復、海綿化改造和綠化建設。


嚴格落實產業集聚區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嚴把環境准入關,嚴禁不符合產業集聚區主導產業規劃、不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項目進入園區。


嚴格按相關規定開展產業集聚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產業集聚區制定年度汙染治理方案和治理任務清單,實現所有企業達標排放。


參照縣(市、區)空氣質量考核辦法,對產業集聚區進行空氣質量月度考核。


(四)推進智能化改造


01


加快發展智能製造。


支持產業集聚區與國內外知名的平臺服務商、智能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開展合作,建設園區管理服務綜合系統。


全面開展產業集聚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診斷服務,推廣智能製造新業態新模式,加快推進關鍵崗位“機器換人”、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智能車間和智能工廠建設,引導推動A類和B類企業全部實施一輪智能化改造。


02


推進企業建雲上雲。


加快產業集聚區內企業智能化改造、“企業上雲”,推動企業生產運營、園區運行管理和公共服務智能化升級,打造研發生產、質量控制、運行管理全面互聯和產業鏈環環相扣的智能化園區。


拓展“智能+”,依託產業集聚區龍頭企業,培育建設1個以上綜合性和4個行業性工業互聯網平臺。


產業集聚區開展“企業上雲”深度行等活動,引導產業集聚區中小企業自主選擇上雲平臺並按需應用雲上服務。


03


開展智能化示範園區建設。


加快洛新產業集聚區智能化示範園區試點建設,總結推廣經驗模式,在2020年底前推動全市產業集聚區啟動智能化示範園區建設。


(五)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01


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意見》(豫辦〔2019〕21號)要求,著力突破產業集聚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增強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選擇改革能動性高、帶動能力強、示範作用好的高新技術開發區、伊濱經開區、宜陽產業集聚區為試點單位,按照“管委會(工委)+公司”、“政區合一+公司”、純公司化三種模式先行先試,形成典型經驗後,全面開展全市產業集聚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02


深化市場化開發運營。


進一步破除“管”的思維,以開發運營去行政化和主責主業去社會化為切入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組建產業集聚區發展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負責招商引資、資金籌集、項目管理、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市場化服務功能。


03


創新高層次管理人才引進機制。


加快推行聘任制、競爭上崗制、績效工資制等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升管理運營專業化、市場化水平。


對招商引資和專業崗位急需的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可實行特崗特薪、特職特聘。


完善產業集聚區相關生活配套設施,可通過個人所得稅獎補等方式,支持企業大力引進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


二、保障措施


(一)注重規劃引領。


堅持多規合一,嚴格按照產業集聚區批覆規劃開發建設,嚴禁隨意擴大面積、改變功能。


組織修編到期的產業集聚區規劃,聚焦特色優勢和高端高新產業優化設置主導產業。


嚴格控制在產業集聚區外新設工業園區或安排新增工業用地,以納入全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的產業集聚區為主體,對鄰近的各類園區實施整合或託管。


推進產業集聚區和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一體化佈局,合理配套建設產權型或租賃型人才公寓和創客交流新型空間。


(二)加大政策支持。


鼓勵各縣(市、區)按照產業集聚區上繳的財政貢獻和土地出讓收入進行獎補。


加大低效存量土地盤活政策支持,對現有工業企業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在原有建設用地進行廠房加層改造,增加建築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地價;


利用原有存量廠房和土地興辦生產性服務業或創新創業載體的,過渡期內可暫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產業集聚區可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定期組織產業集聚區優質企業與產業基金、金融機構等對接。


(三)強化精準招商。


推行公司化招商,產業集聚區可成立專業化招商公司並根據招商業績進行獎勵。


依託龍頭企業開展產業鏈招商,鼓勵產業集聚區搭建峰會、論壇等招商平臺,吸引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集聚。


開展股權招商、併購招商,定期組織向相關產業基金推介活動,促進重大產業項目落地。


緊盯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產業佈局調整,組織開展專題對接招商。


(四)優化營商環境。


縱深推進“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廣容缺辦理、多評合一、區域統一評估、全程代辦、承諾制等模式。


推動各產業集聚區結合主導產業和功能定位,制定並公佈產業准入負面清單。


聚焦關鍵核心指標,配合上級部門委託的第三方定期開展產業集聚區營商環境評價。


持續落實支持企業家發展政策措施,進一步激發企業家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對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家,積極宣傳典型事蹟,按程序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


(五)完善考核激勵。


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按年度開展產業集聚區考核評價


對在全省綜合排序前20位和首次晉升上一星級的產業集聚區積極上報市委市政府爭取予以表彰獎勵,優先支持擴區或申報國家級開發區;

對評價排名後30位或部分核心指標居後30位的,不支持其擴區、升級。

爭取推薦符合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列入全省高質量發展第三方評估試點。


作為都市型創新智能產業園,中弘鳳凰谷產業園將秉承洛陽市委市政府堅持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作為主攻方向,培育壯大機器人以及智能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

堅持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為方向,強力推進製造業結構調整,為企業運營搭建產業服務,物業服務配套,商業服務,智慧園區服務等增值服務聯盟平臺,著力實現人與人,人與設備和空間上下游產業等環節的智能協同。


中弘鳳凰谷產業園搶抓信息科技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的戰略機遇。以產業投資、產業開發和產業運營三大板塊為主,聚集創新資源、賦能新興產業。根據企業不同規模和發展需求,設置有多種產品供企業選擇,滿足不同階段的企業所需。未來,中弘鳳凰谷產業園將助力洛陽在新一輪產業變革中搶佔先機,加快建設全國先進製造業基地。支撐引領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為“我市推進產業聚集區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打造優質的服務平臺。


附件: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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